宗哲丽
2015年,内蒙古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实施了“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程、“十个全覆盖”工程、金融扶贫工程、“四个一”工程等,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反馈,在国家贫困标准(2010年不变价人均纯收入2300元)下,2015年内蒙古贫困人口减少到76万人,比上年减贫2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5.6%,下降1.7个百分点。贫困深度明显趋缓,贫困强度不断减弱,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
一、贫困旗县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
根据内蒙古调查总队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内蒙古31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201元,同比增长11.2%,高于全区农牧民平均增速3.2个百分点,与全区农牧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一)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
经营性收入是农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4881元,比上年增长7.2%,比全区农牧民高1.9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9.5%。其中,农业收入为3423元,同比增长4.6%;牧业收入为977元,同比增长10.1%。
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主要因素有三点:一是销售量带动农牧业收入稳定增长。贫困农牧民的收入来源主要靠农畜产品,近几年农畜产品价格逐年下降,农牧民虽不愿低价销售农产品,但由于储存粮食会造成一定损失,延长牲畜的饲养更会增加养殖成本,因此出售农畜产品数量不降反增。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出售农林牧渔业产品毛收入达到8871元,同比增长14.2%。其中,玉米销售量增长18.4%,豆类、油料虽数量较少,但增幅较大,分别增长95%、44%;羊销售量增长35.7%,牛、猪分别增长8.4%、3.8%。二是“三产融合”助农牧民增收。2015年,随着内蒙古农村牧区“三产融合”的推进,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得到大力发展,有效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拉动了农牧民收入的增长。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341元,同比增长13.0%。三是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促增收。近年来,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在农牧业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促进农牧业稳定发展及农牧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机耕面积同比增长16.7%,机播面积增长8.3%,机收面积增长12.7%,机电灌溉面积增长37.4%。与此同时,农牧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农牧业规模化经营和土地流转进程,带动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2015年,国贫旗县人均农林牧渔服务业收入达115元,同比增长10.2%。
(二)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1649元,同比增长24.6%,高出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20.1%,对国贫旗县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9.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4个百分点,成为贫困旗县农牧民增收的一大亮点。
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各种政策性补贴发放到位。内蒙古加大了各项政策性惠农补贴和生活补贴力度,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5年,国贫旗县政策性惠农现金补贴人均达746元,同比增长33.8%;政策性生活补贴达153元,增长23.0%;同时“十个全覆盖”各项惠农项目使国贫旗县农牧民得到的实物产品和服务人均达131元,增长2.8倍,其中人均居住补贴增长6.2倍。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5年内蒙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的意见》,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调查显示,内蒙古国贫旗县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同比增长7.3%。其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均增长14.3%,其他养老金增长93.2%。三是加大社会救济和补助力度。2015年内蒙古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亿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投入社会救助资金82.7亿元。调查显示,内蒙古国贫旗县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同比增长42.6%,其他社会救济收入增长23.0%,扶贫款增长4.8倍。四是报销医疗费增长四成。“十个全覆盖”推进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并优先保证贫困旗县需求,大大缓解了贫困旗县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的问题,为农牧民报销医疗费提供了便利条件。2015年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报销医疗费134元,同比增长42.8%,拉动转移性净收入增长3个百分点。
(三)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465元,同比增长11.1%,比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7.9%。
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农牧民转移就业促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2015年,内蒙古贫困旗县相对集中的赤峰、乌兰察布等地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占全区50%以上,其工资性收入是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个全覆盖”工程为贫困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不少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异地流动就业,离土不离乡,促进了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二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直接增加了农牧民工工资收入。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各类政策向贫困旗县乡村教师倾斜,落实贫困乡村教师工作补贴,提高贫困旗县乡村教师工资待遇。2015年内蒙古为4个盟市的8个旗县(市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381名特岗教师,发放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341万元、惠及9700余人。
(四)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
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06元,同比增长15.4%,比全区农牧民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5%。
近年来,内蒙古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流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政策,通过租赁经营、龙头企业或种植大户承包、合作经营、反租倒包、托管等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带动了农牧民财产性收入的稳定增长。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达176元,同比增长61.5%。
二、贫困旗县农牧民增收面临的问题
(一)农牧业持续增收难度大
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业基础条件较差,抗风险能力弱。受自然资源的制约和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影响,粮食产量增长空间有限,销售价格短期内不可能有明显回升;受草载限畜、休牧轮牧、退牧还草政策以及价格下跌的影响,在短期内牧业经济增长受到制约。此外,随着化肥、农药、草料等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农牧民收入的增加被农牧业生产成本所抵消,收入持续增长难度较大。
(二)收入结构不合理,增收途径偏少
目前,在31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性收入占比近60%,比全区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比虽然达到18%,但仍比全区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农牧民基本还是以传统种植业或畜牧业为主,二三产业发展相对较弱,农牧民增收途径少,收入来源单一。2015年内蒙古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4881元,其中第一产业人均净收入为4529元,占经营性净收入的92.8%;二三产业收入只占7%,对农牧民增收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
(三)转移性收入增长乏力
为时3年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的根本改观。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将全面完工,政府的各项资金投入力度将有所减弱,加之国民经济增速特别是财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缓,继续以直接补贴等形式增加贫困地区农牧民的转移性收入面临较大压力。
(四)文化水平低
国贫旗县基础教育落后,造成农牧民文化水平较低,难以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技能,无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脱贫致富。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国贫旗县农村牧区常住劳动力中,按年龄分组来看,41岁以上的占69%,16-40岁的仅占31%;按学历分组来看,初中以下学历的占88.5%,高中以上学历只占11.5%。40岁以上的劳动力已成为农村牧区的主力,他们虽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知识水平和文化程度较低,难以学习掌握新技术,外出打工也找不到高收入工作,已成为扶贫攻坚的障碍。
三、做好贫困旗县农牧民增收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增加农牧业投入,促进第一产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第一产业是内蒙古农牧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牧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大贫困旗县农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农村牧区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牧业科技的投入,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农牧业的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开展“造血式”扶贫,提高农牧民自主创收能力
加强贫困旗县农牧民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升贫困旗县农牧民就业竞争力,转变就业观念,增强自主择业、独立创业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农牧民在农牧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其基本素质和生产技能;提高农牧民对信息化的认识,转变生产经营思维,拓宽信息来源,引导农牧民走上科技致富的道路,加快贫困旗县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广开致富门路,改善收入结构
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普惠性税收政策;建设返乡创业园、劳务品牌和转移就业示范点,将返乡农牧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农村牧区服务业、休闲农牧旅游业,促进贫困旗县扩宽致富渠道,优化收入结构。
(四)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使扶贫开发工作留有后劲
尽可能地简化程序,加快扶贫项目的审批速度,对扶贫资金实行“专项拨款、专项调度”。安排有偿资金到村到户,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资金回收制度,加强扶贫资金的跟踪监督工作。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