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田园
“检察院能够想到我们这些民营企业,一下子觉得有靠山了。”这是一位民营企业主在6月21日的“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征求意见座谈会后谈及的感受。
这次座谈会是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为了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而召开的。门头沟区2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企业人士参与了这次沟通交流。
“绿色司法”创造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2月,最高检下发了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担当起护航经济发展的法治责任。
为此,门头沟区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关于区分经济领域罪与非罪的“六个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走出去,精准提供法律服务;请进来,注重预防宣传。”是门头沟区检察院近年来服务非公经济的两个方面。
据检察长杨淑雅介绍,门头沟区检察院主要的工作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绿色司法”理念,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办案中在办理案件时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二是采取“走出去”战略,通过积极走访非公企业、成立检察联络室、与区工商联共建等深入了解非公经济组织的需求,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坚持“请进来”,通过优化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开展普法与警示教育、加强法治宣传等加强犯罪预防。四是素质强检,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强化纪律约束等措施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非公经济对“法律”有话说
“以前只听说服务非公经济的有工商联等部门,今天才知道原来检察机关也参与了这项工作。”北京市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信勇觉得,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是一个大的进步,说明全社会都关注、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检察机关提出的对非公经济进行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与措施非常有必要,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促进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坚持“法无禁止即可行”,促使市场准入限制等进一步放开,在加大对不诚实守信的非公企业的处罚力度的同时有意识地注重保护企业生存。
从与会20多位非公企业代表的发言中可以发现,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可以划分为三类:希望检察机关与有关机关和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希望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刑事犯罪,营造平安稳定、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希望检察机关能结合办案,努力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开展各类普法宣传。
北京门头沟区工商联主席马星则指出,在护航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中,道阻且长,在这种情况下,工商联与检察机关应当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不断进行探索与尝试,比如共同开展民行法律知识宣传等,形成护航非公经济发展的合力。
将用九个举措回应非公企业需求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企业人士积极发言,给门头沟区检察院进一步落实服务非公经济18条意见指出了具体的需求。本着“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的理念,门头沟区检察院将用九个举措来回应这些需求。
九个举措包括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办好涉及非公企业刑事案件、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强化诉讼监督、做好案后预防与风险防控工作、做好预测预警工、加强法制宣传、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以及进一步拓宽举报监督渠道。
这个九个举措可以说包含了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各样的困难、瓶颈和法律问题,既有观念上的更新,也有细节上的体现。“我们更有针对性地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基础。”杨淑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