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执法纪实

2016-07-21 02:37肖卫国
森林公安 2016年2期
关键词:重点保护太原市分局

肖卫国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执法纪实

肖卫国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2013年1月挂牌成立,编制29人,现有民警24人。分局自成立以来,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执法权限、理顺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办案场所建设,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执法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太原市森林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是主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警备信息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建设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参与或直接办理了多起省内有影响力的森林刑事案件,驾驭辖区治安、服务林业改革发展大局、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牛刀小试、初露锋芒

2014年9月下旬,省森林公安局抽调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的民警协助“9·28”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的前期侦破工作。接到任务后同志们个个摩拳擦掌,以积极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办理当中。参战民警严格服从省局专案组的统一指挥,出色配合完成了蹲点、摸排、抓捕、讯问等环节的工作。期间,摸排组的民警每天早出晚归,秘密盯紧每一个嫌疑人,抓捕组灵活机动巧妙地实施抓捕。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毕某百般抵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讯问一度陷入僵局。分局刚刚入警的女民警闫波,在监管嫌疑人上厕所时发现嫌疑人有异常举动,当机立断对毕某进行控制,从其随身携带的卫生巾内发现了藏匿的象牙制品,在事实面前嫌疑人毕某再无法辩驳,至此案情打开了突破口,对“9·28”专案得以顺利侦破奠定了基础。这次工作过程使民警认识到保持高度警惕性的重要性,学到了刑案侦破的基本方法,增添了办案的动力和信心。

二、主动出击、一鸣惊人

2014年11月13日,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电话,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某大酒店有人公然出售野生动物象牙制品。案情就是命令,分局马上组织办案骨干成立专案组研究行动方案,同时派出侦查员先行摸排侦查,根据侦查员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属实,为了不打草惊蛇,防止消息扩散对案件下一步的侦破产生阻碍,行动组人员便衣进入迅速抓捕,人赃并获,同时将案情及时向省局进行了汇报。因案情重大,在全省尚属首例,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分局一定要依法办案,规范取证。因分局民警全是新人,没有什么办案经验,肖卫国局长积极联系省森林公安局,邀请省局药玉刚副局长、刑侦支队长王晋平支队长、石红明副调研员(兼法制科科长)、关帝分局潘佳阁副局长等办案专家连夜赶到,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指导专案组制定侦破方案,并给予技术和法制方面的大力支持。经过连夜讯问,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基本固定该案证据线索。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象牙制品和犀牛角制品,总价值23.296万元。

2014年11月14日清晨,忙碌一夜的民警还未来得及休息,又接到信息人员报告,在太原市某古玩市场内有人出售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分局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从县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男女民警20余人整理着装、带上装备,没顾上吃早饭,直奔现场。到达现场后,及时控制住犯罪嫌疑人,同时对市场内两个店铺进行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疑似野生动物制品逐一进行分类登记、拍照、扣押。为了固定好现场物证,从早9时一直持续工作到下午4时,办案民警连午饭都顾不上吃,将嫌疑人和赃物安全带回。

在太原市迎泽区南宫古玩城武某店内,查获疑似象牙制品359件、疑似犀牛角制品26件、疑似玳瑁制品1件、疑似盔犀鸟头制品61件,共计447件。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第一类涉案动物制品均为象牙制品,属于(参照)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共11.94kg,其价值约为49.75万元;第二类涉案动物制品均为犀牛角制品,属于(参照)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共1.9913kg,其价值约为49.78万元;第三类涉案动物制品为玳瑁制品,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玳瑁标本1只,价值为1.8万元;第四类涉案动物制品为盔犀鸟制品,属于(参照)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折算为整盔犀鸟头10个,价值为3.34万元;只有少量为塑料制品或动物骨制品。该案所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总价值104.6729万元。

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就接连查获两起较大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这对于一个刚刚落实执法权限的分局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事,整个办案区都被犯罪嫌疑人及扣押的物证占据的满满的。同时,分局领导与办案民警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规范取证,确保安全,专案组领导决定立即将办案民警分成4个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逐一进行讯问。办案民警连续两天两夜没合眼。在14日当天完成了“11·13”对郑某2人的讯问等取证工作,基本核实了郑某2人的犯罪事实,对郑某(男)采取刑事拘留,对郑某(女)采取取保候审。而对于11·14案却是大费周折。虽然在“11·14”古玩城的两个店铺内,现场查获了大量的野生动物制品,但嫌疑人武氏兄弟并不配合,百般抵赖,拒不交代涉案物品来源等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与之斗智斗勇,于15日夜基本固定了证据,对“11·14”案的武氏兄弟采取了刑事拘留。接下来的工作量更大,根据嫌疑人交代的案件线索,需要对所有涉案人员、银行往来账户、交易情况、进货渠道、账本等等进行调查、核实,大量的犯罪经过和事实需要进行还原与链接。时间不等人,饿了民警轮流吃盒饭、困了民警轮换闭会眼。就这样昼夜奋战、持续作战半个多月,办案人员累计驱车一万多公里,办案人员辗转于银行、交易场所、物证现场、先后传唤涉案人员20余人次,涉案物品司法鉴定3次,查证银行往来信息900多条,核对微信、QQ记录两万多条,连打印纸都消耗了2箱。经过对海量的信息证据进行核实与链接,终于基本还原的案情,锁定了武氏兄弟的犯罪事实。

经鉴定,“11·13”“11·14”涉案物品共451件,第一类动物制品362件为象牙制品,属于(参照)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第二类动物制品27件均为犀牛角制,属于(参照)国家II级保护动物;第三类动物制品1件为玳瑁制品,属于(参照)国家II级保护动物;第四类动物制品61件为盔犀鸟头制品,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第五类制品为塑料制品或动物骨制品,总价值113万余元。

三、再接再厉,连创佳绩

上述案件,是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成立30多年来,查获野生动物制品数量最多,涉案价值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两案的成功告破,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社会舆论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为查实证据,分局全体办案民警团结协作、连续作战,吃盒饭、不休息,不喊苦、不叫累,牢记使命,熟记程序,依法取证,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两案的告破,锻炼了民警的办案能力,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提升了分局的整体战斗力和执法公信力,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市场秩序,提高了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在全市掀起了保护野生动物全民行动的高潮。省局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号为“林保二号”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专项行动。

此后,分局全体民警,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于新的战斗,又连续破获了多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盗伐大树案、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辖区群众的肯定的认可,为市森林资源保护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在今后的日子里,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的全体民警也将继续努力,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责任编辑刘允杰)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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