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刚 潘佳阁
打造铁的队伍创建执法尖兵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执法办案工作纪实
王建刚潘佳阁
位于山西省西部、吕梁山脉中段的关帝山林区,古称“官地山”,自古以来就是受到历代封建王朝特别垂青的生态宝地。这里林丰草密,鸟兽繁多,以其优美的森林环境,奇特的自然风光,丰富的人文景观,成为黄土高原上一颗璀璨的绿色明珠。
守护这片神奇而美丽的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是一支秉承艰苦奋斗光荣传统、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森林公安队伍。近年来,他们怀着对森林保护事业的无比忠诚,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主业,办案才是硬道理”的理念,以保护绿色家园为己任,切实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和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主动出击,屡破大案,有效地保护了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谱写了一曲动人的森林卫士之歌。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辖区跨涉吕梁、太原两市的11个县(市)境内的22个乡(镇),501个村,保护着辖区28.7万公顷国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分局内设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10个科室、下设16个派出所,一线执法执勤基层单位共20个,全局共有民警108名,全员通过了初级执法资格考试,87人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7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分局现任领导班子从2010年上任以来,始终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严格队伍日常管理,完善考核评分机制,取得了出色的工作成绩,连续5年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考核考评中名列前茅,2014年、2015年蝉联全省执法质量考核全省第一。
按照省局和林业局党委部署,关帝山分局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的方针,切实加强宗旨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树正气,强形象,以打造学习型公安机关为目标,建立每周学习制度,学习内容涉及公安业务、法律法规、队伍管理、思想政治等各个方面。通过这项制度的执行,教育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钻研公安业务,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通过实施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的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森警队伍的精神世界。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活动,为关帝山分局勤务保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全局上下整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民警工作从被动变主动,从坐等报案到主动出击查找案源,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显著的提高。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社会地位日益巩固。先后获得了“林业严打先进集体”“全国县级森林公安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三等功”“全国禁种铲毒优秀组织单位”“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刑警大队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全国森林公安机关优秀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为全面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的实战能力,储备后备办案人才,分局以实践促业务,通过积极参加大轮训、大比武,培养了人才,锻炼了队伍。在全省率先开创了以刑警队为龙头,派出所配备兼职刑侦人员,实行点面结合、纵横交错的刑侦工作模式,即由案发派出所的兼职刑侦人员全程参与办案,一方面解决了刑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分局民警的刑侦业务水平,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形成了“传、帮、带”的刑侦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全局民警整体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
在执法实践中,关帝山分局始终坚持“能吃苦、打胜仗、树旗帜”的信念,苦练基本功,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争当全省刑侦业务排头兵。
2006年山西省森林公安刑侦权落实后,分局刑警大队先后侦破了全省第一起涉林刑事案件、第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第一起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以及高某故意袭警案、秦某等人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成功地打开了刑事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2012年11月,省局抽调关帝山分局人员成功破获了某煤业集团非法占用林地案;同年12月,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分局集中警力侦办了“内蒙古自治区‘5·08’特大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案”有关案件线索的深挖核查工作,一举打掉了一个活动在山西、内蒙等地,长期从事网上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团伙,破获了梁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马某非法狩猎案、刘某非法狩猎案等一系列破坏动物资源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收缴各类野生动物死体、标本等共计500余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只。该案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国十五个优秀示范案卷”之一。
2014年1月,根据省局的指派,分局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奔赴全省各地及河北等地,协助阳泉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了全省第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被盗古树。专案组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
2014年9月,省局抽调我局刑侦人员参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转来的“福建省‘7·10’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的侦破工作。以关帝山分局刑警大队为主体,成立了“9·28”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毕某、李某、郭某等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象牙制品的相关犯罪事实,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归案,涉案的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追缴,这是全省森林公安自组建以来破获的第一起非法收购、出售象牙制品案件。之后,关帝山分局又组织精干力量,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在省局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太原市森林公安局分别破获了“11·13”“11·14”重大非法贩卖象牙、犀牛角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收缴大量象牙、犀牛角、盔犀鸟、玳瑁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总价值达130余万元。
一系列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的成功侦破,是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省直、地市森林公安相关相互配合、区域协作、多警联动的成功范例,也是分局执法办案部门转变侦查理念、拓宽办案思路、运用侦查手段、实现由案到人的经典成功案例,打出了森林公安的声势,树立了我们关帝山森林公安机关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精于执法的良好形象,该分局的执法办案工作由此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成为全省森林资源保护战线的一支尖兵。
2010年10月,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当时正值分局新领导班子上任之初,全局上下高度重视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既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分局确定了“全面规划,稳步推进,建设全省一流执法办案场所”的工作思路,把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改造作为一项基础性、关键性任务,坚持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全面推进。
近年来,关帝山分局先后投资近400万元,用于执法办案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和办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工作。2011年,关帝山分局购置了20台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17台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20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发到一线执法办案部门,专门用于执法办案工作,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率先为一线执法部门人员统一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率先配备使用了公安机关笔录软件、公安机关智能办案系统等相关办案软件,提高了执法工作的适应性和办案效率。
从2012年开始,关帝山分局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投资100余万元,对分局所属17个一线执法单位的办案场所进行了规范改造,金盾网接入率、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到100%,警务通、数字身份证配备率达90%以上,为全局17个执法办案场所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为刑警大队等5个执法单位配备了数字化审讯系统,制定出台了《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讯(询)问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办案民警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场所的软硬件配备水平显示提高。
2014年关帝山分局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确定为山西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确唯一示范单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的设置,强化警用装备的配备使用,关帝山分局将2015年确定为警用装备和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强力推进年。上半年投资80余万元,集中购置配备了防刺防弹背心、警用八件套、防割手套、网枪、执法记录仪、防暴头盔、防暴叉等警用防护装备,全部配发到一线民警。下半年筹措资金60余万元,启动实施了“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从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建设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分管领导全程监督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成本,节约资金10%。办案中心共400余平方米,规范设置了物证室、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辨认室、询问室、讯问室、等候室、研判指挥室、监控室等11个功能区,共14室。安装了监控、讯(询)问指挥、人体感应报警、应急报警、状态显示、火灾报警、安全检查等先进的监控、报警、指挥综合系统;对办案中心相关功能区的墙体、边角等实行软包或钝化处理,防止发生嫌疑人自杀、自残等事故;统一制作了外观标识、使用流程图、操作规范、管理制度、权利义务告知等标牌,做到了规范标准、整齐划一,实现了“办案场所全封闭、视频监控全覆盖、功能设施全配套”的目标。工程于2016年1月中旬全面竣工,顺利通过了上级机关的检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守一片绿色,保一方平安”是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全体民警共同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他们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抓住机遇,团结进取,拼搏奉献。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关帝森林公安队伍上下齐心,信念坚定,执法办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林区治安和谐稳定,资源保护卓有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关帝山分局将以新的英姿、新的步伐,朝着更高的目标,努力打造森林资源保护的尖兵,为建设“绿色山西”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允杰)
作者单位(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