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的命》见证革命的创伤

2016-07-20 16:01广东胡传吉
名作欣赏 2016年28期
关键词:现实主义现实

广东 胡传吉

《篡改的命》见证革命的创伤

广东 胡传吉

东西是一个难以归类的小说家,他非常善于在“现实主义”中表现“现代主义”,他最大的“力量”与特点,就在其“荒诞现实主义”的独特性。《篡改的命》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这个小说相当准确地击中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关节,他看到了现代革“命”下的重大转折,取材于现实,并把现实中的荒诞发掘出来,让现实本身的荒诞发出寓言与悲剧之声。

东西 《篡改的命》 荒诞现实主义

东西是一个难以归类的小说家,他非常善于在“现实主义”中表现“现代主义”。他的小说,题材现实,手法现代,这使得他既没有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兴起的“新写实主义”那么“实”,也没有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崛起的“先锋小说”那么“虚”,以至于文学史书写,通常只能通过强调“广西”之地域性来谈论作家东西。但这种归纳法,可能会遮蔽东西的独特性。东西不是借流派或思潮脱颖而出的,他最大的“力量”与特点,就在于其独特性。如果一定要冠之以所谓的“主义”,倒不如称其为“荒诞现实主义”,不是再现式的现实主义,而是表现式的现实主义,东西的独特性,在这里。刘志荣的论文《近二十年中国文学中的荒诞现实主义》①,对“荒诞现实主义”的词源及文学例证有所论证。刘志荣所举主要例证为莫言、阎连科、王小波、余华等人的部分作品,论证中,“荒诞”二字以强调。顺着这个话题延伸,如果把东西也纳入“荒诞现实主义”中,我觉得东西还是有他的独特性所在。如果说莫言等作家的趣味在于让现实变得荒诞,那么,东西则是反其道而行之。他笔下的现实是这样的——现实本来就非常荒诞,小说远远不如现实荒诞,东西写出了现实的荒诞性。东西的重点,是“现实主义”,东西的情怀,还是“现实主义”。很多作家写出了现实,但写不出其荒诞性,东西突破了这个局限。没有现代主义的手法及其洞察力,作家是很难写出现实的荒诞性的,正如没有现代主义的介入,古典的世界难以真正地“复活”。这恰好是东西与其他“现实主义”或“现代主义”作家的重大区别,东西不前不后,他走在中间,后者看他不够先锋,前者觉得他不够“革命”,所以,很多时候,文学史书写固守成规的观念与做法,会遮蔽东西的爆发力与杀伤力。事实上,东西是少见的能写出力量的当代作家。

以孤胆英雄之势,“杀”入文坛,能否立身,看运气,更看实力。不抱团而来的作家,通常是文坛异数,像张爱玲、钱锺书、杨绛、汪曾祺、宗璞、无名氏、王朔、王小波、麦家、薛忆沩等,皆可纳入此类。从写作趣味上看,东西当然算得上孤胆英雄。

以“东西”之名安身立命,需要大智大勇。这是一个扔到词堆里转眼就无影无踪了的词语,这是一个搜索起来无边无际的词语,这样的名字要立起来,要闻于世,难度非常大。可知的是,东西的“闻于世”,影视是一大助力,但若没有小说这一前提,影视也无从助力。以“东西”这样的名字,要脱颖而出,其所面临的难度,要比许多经过“算过”的名字要大得多。作者本人对其笔名如何设想,本文无意去深究考论。“东西”之名所具备的格局,暗合了东西的小说格局与基本趣味,这才是本文所感兴趣之处。“东西”,既为“东南西北”之“东西”,又为“买东西”之“东西”。曾有学者考论过“东西”及“买东西”之词源流变,如陈江的《“买东西”考》②,徐时仪的《〈“买东西”考〉献疑》③与《“东西”成词及词义演变考》④等。“东”“西”作为方位名词,已无可争议。徐时仪论及“东西”的引申义,如“分离、离开”义,又由此引申出“外出”和“逃亡”义,演至明清,“‘东西’一词的使用频率渐渐超过‘物事’一词”⑤。徐文与陈文都提到了《通俗编》对“东西”之记载,这一记载,可借来阐释“东西”之名。《通俗编》卷二十六“器用”写到“东西”,

《兔园册》:明思陵衣词臣曰:今市肆交易,止言买东西,而不及南北,何也。辅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暮叩人之门户,求水火无弗与者,此不待交易,故惟言东西。思陵善之。按:此特一时捷给之对,未见确凿,古有玉东西,乃酒器名。《齐书·豫章王嶷传》:上谓嶷曰:百年亦何可得,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已谓物曰东西,物产四方而约言东西,正犹史纪四时,而约言春秋焉耳。⑥

与南火北水说对应的是东木西金之说。⑦“东西”由四方之义延及四方之物,其语义的流变,正好可以看到诸夏世俗化的大趋势。世俗化的力量,总是有能力把各种“大”的词变成世俗生活的一部分。“东西”正是如此。在诸夏文明中,要找“大”事物,必须要返身回到世俗生活本身,否则,写作者无法捕捉到那些被世俗生活淹没掉、稀释得近虚无的高尚与神圣之物——诸夏文明的各种大词后面,似乎都拖着“东西”拖着“物事”,世俗生活是这一文明的灵魂性存在,“东西”的“物化”,是重要的例证。回到东西的写作上来,他的小说格局,恰好对应了“东西”这一词语本身所蕴含的格局:既可去到大处,也可抵达微处;既可看到天地圣人之不仁,也能深知万物刍狗之卑微既能看到灵的后悔,也能看到肉的不幸。没有力量与智识,“微物”不可能有“神”在,东西之“小”不可能至四方之“大”。以“东西”之名安身立命,足见其难,亦足见其强。

“东西”这一笔名,本身就有现代性的意味在里面。借用其长篇小说《篡改的命》⑧之表达方式来讲,东西篡改了他自己的“命”,篡改了“田氏”的命。何以说有现代性的意味在里面?“现代”是不信命的,信不信命,是“现代”与“古典”之间的重大差异。这个论断,适用于中国文明,也适用于欧洲文明。欧洲古代文明是通过神权与君权的双重力量让民众“信命”的,所谓“信命”,实际上就是安于其等级乃至性别的身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欧洲人是借助哲学、科学、商业、战争等力量变得“不信命”的,他们的现代力量,当然也得力于强大的古典思想资源。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殷周之后,“命”就成为诸夏子民之精神层面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生命,生下来就是命,初民信仰、制度设计等,在实际上强化了“命”之说的权威性。譬如殷周以来逐渐形成的嫡长子继承制⑨,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没有谁可以去改变“嫡长子”的身份,“嫡长子”自己也无法改变这个身份,这种制度设计,事实上就是顺应天意的解决办法。《易经》所载卜筮之法,周代金文、周诰、《诗经》《左传》《国语》《论语》《孟子》所载各种命之说,都能看出文明之原初选择的特点,那就是对“命”的认同与强化。⑩初民信仰及制度设计基本上规定了人的身份(本分)。在很大程度上,人是认命的,这个命,当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阴阳五行说下的“命”,应该理解为各安其命以及“安之若命”(《庄子·德充符》)之“命”,儒家之命,老庄之命,文明原初选择之下的命。现代革命革掉了这个“命”,中国人的“不信命”,中国现代的“人的发现”,是从这里发端的。东渐的西学、器物、制度,大大增强了“革命”的能量,一旦现代意义上的人的力量增强,君权与神权的力量将得到制衡。当然,在现代科技及医学进步的助力之下,人类会走向另一种形式的“君权”与“神权”,人类狂妄的终极追求,仍然是“君权”与“神权”,区别在于,一种是信命式的“君权”与“神权”,一种是不信命式的“君权”与“神权”。孔子所说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其中所谓的“小人”,衍至后世,已经不止于“不知天命”,而是已经自命为“天命”“大人”“圣人”了,君子不再。在现代化的趋势下,人的力量得以壮大,这大大增加了革“命”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由信命到不信命,这是古典社会到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思想转变,撇开道德礼法等统治术不谈,这个转变,对“人的发现”及人的独立是有重要贡献的。

《篡改的命》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这个小说相当准确地击中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关节,他看到了现代革“命”下的重大转折。整个现代,长久地笼罩在“篡改的命”之阴影下,甚至可以说,中国的现代史,就是一部由认命到“篡改的命”的历史,“篡改的命”所带来的,有不少的世俗好处,但同时,“现代”也要背负“篡改”之原罪所带来的沉重负担。《篡改的命》取材于现实,并把现实中的荒诞发掘出来,让现实本身的荒诞发出寓言与悲剧之声。比如高考被冒名顶替、跳楼秀、救人被讹诈等情节,都是现实中常发生的真事。没有多少写作者有勇气以受难之心态去书写现实,没有多少写作者有能力把新闻报道中的题材写成好的小说。写现实太难,这也是为什么21世纪以来,许多作家“回归”传统去寻找叙事资源的重要原因。《篡改的命》所写的,基本上都是无法让读者产生陌生感的题材,那为什么《篡改的命》这么有力量?

作者的写法,是挖土机式的写法,实打实地掘地三尺,耗尽全部的力气,把那些坚硬而沉默的地表凿开、敲碎,把那些穷的富的贫瘠的污秽的,通通翻出来,以蛮力呈现真实,以真实逼问良知。《篡改的命》以革“命”的方式,更改血缘的伦理关系,让天堂与地狱相通,让天堂看起来像地狱,让地狱看起来像天堂,现实的荒诞就在这亦真亦幻的状态下发出声音,那极具穿透力的荒诞之声似乎又具备了摧毁现实的力量。这一直是东西的长处,其小说发端于现实,但绝不停留于现实的表面,作者有掘地三尺的恒心与魄力,他的作品常常能在庸常中发现不平常,能在一片祥和声中分辨出哀音。《篡改的命》是这样,《后悔录》《耳光响亮》《没有语言的生活》《救命》《我们的父亲》等小说,莫不如此。很多作者写到现实,不是漏洞百出,就是自然主义为上,有不少作品是观念为先、价值至上,缺乏智慧,没有常识。东西非常善于寻找现实的自生力量,他笔下的荒诞,是现实本身发出来的,而不是按观念与价值观生造而成的。既然是“东西”与“物事”本身的自生力量,那么,无论什么题材,就都不会成为写作的障碍。挖土机或推土机是修辞的说法,这象征东西的写作,有蛮力,无惧无畏。有蛮力,并非贬义之说。这种蛮力,近似于洪荒之力,浑沌野性,有爆发力,还没有完全被现代城市文明及人道主义驯服,正是这种浑沌野性之力,让《篡改的命》具备了对中国现代文明的批判力。

《篡改的命》里面包含了三种命的意识。一种是本命,一种是篡改的命,一种是由篡改之命回到本命之命。本命是穷,东西把这种本命放到了农村。这个本命,是传统思维里面的“命”——生命生命,生下来就是命,汪长尺生在农村,农村在这里,成为了一个本命式的象征符号。篡改的命,是富,富又意味着有权有势,东西把篡改的命,放到了城市,城市似乎是一个能给人带来尊严的地方。“进城”的前提是通过高考的方式,更改血缘关系,但高考这个被世人寄予厚望、被世人默认为公正的办法,最终没能实现汪槐父子的乌托邦之想。当然,穷与富、乡村与城市的参照,只是一个障眼法,或者说只是现实框架之一种。这种参照,不存在绝对的对与错,但借这种参照,能看到许多超越于贫富及城乡的问题。事实上,《篡改的命》虽然对城市有批判,但这种批判仍然有所节制,没有陷入控诉式的完全否定。关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小说中的一些叙事安排看出:一个是汪长尺报志愿的荒谬性,只填北大清华兼服从分配,这样一来,高出分数线二十分也没有用,被冒名顶替虽然是决定性原因,但前者也算是小小的插曲,汪长尺自身并不是完全无辜,高考也并不是一无是处,这就是现实自身的荒诞;一个是汪长尺进城之后,亦善亦恶,汪长尺并不完全是一个受尽屈辱无处求生的受难者形象,选择“篡改的命”并不是谁拿着枪逼着他这样做的,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因为他看到了自以为是更好的生活。严格意义上来讲,汪长尺是一个追债者的形象(追债者也许比讨债者更不择手段),所以《篡改的命》里一定会出现老板欠工钱等情节,汪长尺是在追债的过程中,一步步“献身”给那个乌托邦——以为有钱就能实现的那个乌托邦,最后为这个赔上了自己的性命。汪长尺的身上,也有罪恶,这些罪恶,未必全是城市造成的,有些可能就是他的天性,在讨债的过程中,汪长尺也不尽是清白,就这一点,《篡改的命》就与控诉式的现实主义有了很大的区别。不把汪长尺写成一个受难者的形象,而是写成一个追债者的形象,这是值得称赞的写法。尽管这样的写法,不可避免地要把城乡对立起来,但作者在“受难”之外书写出“追债”之举,已使《篡改的命》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底层”文学。另一个是汪槐的进城梦。最迫切的进城者是壮志未酬的汪槐,他拖着残疾之身拼死拼活进城后,“汪长尺用了整整一块肥皂,才把汪槐洗干净。也许汪槐没那么脏,但汪长尺觉得必须要用一块肥皂,才配得上汪槐目前的身份”。进城后的最低限度是,可以寻死,但不是能讨饭,“宁可饿死,不能讨饭”。刘双菊说“农民的收入不一定比乞丐高”,汪槐说,“不能光看钱,还得讲气节”,这样的细节很多,非常夺目。障眼法下,城乡对立似乎是成立的,但实情并非这么简单。这是东西处理得非常巧妙的地方。“城市”是一个乌托邦的所在,乌托邦集聚了梦想,但同时,又在不断制造罪恶。就如前文所提到的,天堂看起来像地狱,地狱看起来像天堂,事实上,这正是乌托邦的本质。在行善的绝对意志下,不断制造新的罪恶,这是乌托邦的宿命。东西之“荒诞现实主义”所发出来的寓言,是乌托邦的寓言。从这个角度看,《篡改的命》虽预设了城乡与贫富对立,但“荒诞”之能量,又使得东西能从城乡与贫富对立思维之限中跳出来,看到更大的威胁与更大的现实。本命叙事的预设前提是城乡及富贫的二元对立。本命被篡改之后,革“命”之后,最终的那个命,既在汪长尺的意料之中,又在他的意料之外。汪长尺赴死,汪长尺的儿子彻底切断与农村的血缘关系。革“命”之后的命,生活无忧,没有任何生活上的风险,但没有基本的人伦道德了;革“命”后的命,支撑穷日子的信仰坍塌了,“人”没有了,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没有真正的后代了。这可能是小说写得最残酷的地方所在,也是小说最懂得中土文明之所在。

在写穷之本命时,《篡改的命》强调了汪家的穷,这个穷经不起半点风浪。贫后面是病,病一定会对这个贫有致命性的打击。汪槐意外坠楼后,汪家雪上加霜,为了供汪长尺能读书,汪家甚至把房子和宅基地都抵押给了张鲜花。这个时候的汪家,一贫如洗,负债累累。田里虽然能长出红薯,但生不出钱,土鸡蛋当然养人,但敌不过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吃不上饭,没钱治病,再怎么勤劳也致不了富,卖血都找不到门路,一场意外一场病,就足以让一个家倒下去,永无翻身的可能性。穷到这个份上,其实就是死路一条了(这种死路,当然不限于乡村,但作家有作家的题材选择,无可厚非)。东西为这条死路赋予了悲壮的仪式感:在这条死路上,汪长尺得到了献身式的神圣感,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他为儿子选择了一条最好的路,他抵达了他的乌托邦,同时,汪长尺死前饱餐了一顿,“汪长尺想我从来没有吃得这么饱过……但即便是那一次,我也没饱到站不起来”。做个饱死鬼,这是世俗理性对本命的最后安慰,最终,在叫魂般的仪式里,汪长尺又投胎到了城里。

假如这个本命在古典的社会,大部分人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本命的不幸,也就是前文所论证的“信命”与“认命”。古典社会里的改朝换代,不同于前文所指称的现代意味上的“不认命”,因为,改朝换代在本质上是天命观下的循环式更替。现代社会虽然没有完全颠覆天命观,但人抗命的力量是大大增强了。“现代”为“篡改的命”提供了条件。汪长尺之“篡改的命”有两条路径:一条路径是高考——高考事实上是“篡改”科举制的命,受限于本命,这个“篡改的命”没能实现;另一条路径是收养,更改血缘关系,这并不是现代人的发明。但《篡改的命》之收养,不同于古典式的收养,古典式的收养,志在传宗接代,延姓氏香火之续,保祖宗得享血食,其恐惧心源自殷周尤其是周代以来日益强化的祖先崇拜。《篡改的命》之收养,是现代意味上的“不信命”。这种“不信命”,在中国,是现代革命的产物,换言之,现代革命,对“不信命”有创造性的发挥。现代革命在伦理关系方面最为激进的举措,就是以革命的“血缘”伦理关系,取代了生物学及宗法制意义上的血缘伦理关系。东西之“篡改的命”是对现代伦理革命的延伸,无论是高考还是收养,于中国而言,它们就是更改出身的重要办法,对这两种办法的依赖与求助,正是现代意味的“不信命”。

由本命,到篡改的命,再到篡改后的本命之命,第三种命与第一种本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超出了本命的预设。《篡改的命》用城乡贫富对立之障眼法,写出了更本命之命,那就是寻找人之尊严的绝望。从小说的许多细节(不一一列出)可以看到,汪槐父子要进城的强烈愿望,并不是要赚花不完的钱,汪槐父子寄望于高考与收养改变出身,并不一定是要做顶层高官和顶级富豪——林家柏一家并非社会的顶级阶层,汪槐父子的欲望没有那么大那么野,说到底,他们是要寻求一种身份,这种身份能在制度的保障下,获得人的尊严。但找了半天,乡里没有,城里也没有。本命为富与城的城里人,也没有这个东西,林家柏与妻子的生活,虽物质优厚,但内心亦是荒芜无靠,家庭说散就散。由此看,城乡有别之写法确实是障眼法。篡改后的本命之命:高考在形式上没有失去公正,但在本质上已经失去了公正,生在乡村之人,即使有现代革命助力,也无力更改乡村之本命;收养之后的命,父亲永远失去了儿子,儿子永远失去了父亲,前者以爱的方式失去——汪长尺为永守秘密跳江而死,后者以恩断义绝的方式失去——林方生(汪大志)扔掉卷宗照片永藏身世,无论是城还是乡,都没有自己真正的后代。高考更改不了乡村之命运,亲情唤不起人的良知,这类同于信仰的坍塌。高考的价值观(公义)与血缘的伦理关系(亲情),这两样东西塌掉了,社会的核心精神也就塌掉了。现代社会可以等同于天命式的信仰,并不多,塌一样就少一样,东西看问题看得很准。更可怕的是,悲剧无法扭转:“听说是个‘男孩’,站在门外焦急等待的林家柏顿时兴奋得手舞足蹈”,但这个男孩,是转世投胎的汪长尺。欠债与追账,无休无止,东西把城乡纳入轮回的悲剧。对于乌托邦之害,东西给了一个诅咒式的虚幻答案。篡改的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我不觉得这个作品内含多么大的希望,我反而认为,《篡改的命》所含的绝望,是这个作品更有价值的精神力量,因为绝望意味着更深的同情。同情之力,可能是现代社会自生的自救力量。同情心未必会包含很多的智慧,但它一定是平衡这个世界的不可或缺的力量。《篡改的命》虽有城乡之分野,但东西的内心也有矛盾,他把乌托邦放到“城里”,汪槐父子要进的是城,而非乡,这里面,是否含着东西不太确定的想法:城市可能是罪恶之手,但乡村不可能自带汪槐父子想要之物?东西把城市写得如此糟糕,恐怕在东西心里,也有其“不信”之处。这个“不信”,对以平等与城市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幻想,有批判之意。《篡改的命》的精神气,在于东西的绝望;《篡改的命》的洞察力,在于东西验证了革命的创伤与历史的吊诡。

发于现实之微,至于四方之大,这是东西之独异境界。

①刘志荣:《近二十年中国文学中的荒诞现实主义》,《东吴学术》2012年第1期。

②陈江:《“买东西”考》,《历史研究》1996年第6期。

③徐时仪:《“买东西”考献疑》,《历史研究》,1998年第2期。

④⑤徐时仪:《“东西”成词及词义演变考》,《汉语学报》2010年第2期。

⑥〔清〕翟灏:《通俗编》(下),陈志明编校,东方出版社2013年版,第479页。

⑦〔明〕张存绅(叔行)《雅俗稽言》曾提出东木西金(春始秋成)之说,此说虽不可能得到确证,但也不失为一种有意思的提法。

⑧本文所引东西的《篡改的命》之内容,均出自上海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不再另注。

⑨关于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说法不一。王国维的判断影响较大,他认为:“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殷以前无嫡庶之制”(《殷周制度论》,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32页),又以《孟子》《吕氏春秋·当务》《史记·殷本纪》互证,“此三说虽不同,似商末已有立嫡之制。然三说已自互异,恐即以周代之制拟之,未敢信为事实也”(《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第233页)。王晖的判断是,“嫡长制在祖甲之后的康丁武乙已经形成。《尚书·无逸》谓祖甲之后‘立王,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祖甲之后从出生穑便立为嗣王储君,说明嫡长制已经形成了。”(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⑩有关“性”“命”之训义,傅斯年之《性命古训辩证》对本文有启发,此论见《傅斯年全集》(第二卷),欧阳哲生编,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作 者:胡传吉,中山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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