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根据《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次改革将统一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小学教师职称将设置五个等级: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相比之前,中学教师增加了正高级职称档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增加了副高级、正高级两个职称档次。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包括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优先条件等六方面。新职称(职务)评定按照市级重点中学、城区普通学校、乡镇普通学校、村校教师等四个层次,提出课题和论文要求。其中,对村校、教学点及区县内个别条件同等艰苦乡中心校教师,不作论文发表和课题要求。
来源:重庆市教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