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 静,姚 璐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简述普通高校田径训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
楼静,姚璐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本文从田径队管理制度、培训制度、队员和教练的积极性等4个方面,分析了高校田径训练目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进策略。
田径训练;存在问题;改进策略
田径运动可以说是其他各项运动的基础,它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人的身体素质,还可以全面提升人的运动技能。因此,田径运动的水平体现了一个地区或国家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的强弱。现如今,竞技体育实力逐渐成为凸显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而普通高校开展和加强田径运动训练,对培养优秀的田径运动员和提升国家田径项目的综合实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现阶段普通高校的田径训练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就这些问题以及其解决对策展开探讨和分析。
自国家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高校体育教学改革以来,田径训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年来,普通高校中的田径训练在各方的支持下,也取得了出色的成就。田径训练加大了高校大学生体育锻炼的强度,提高了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更是为高校、地方和国家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田径运动人才。但是,目前普通高校的田径训练一般是以课余训练的形式展开。在校期间,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本专业课程的学习,以掌握专业知识为主,运动训练为辅。因此,普通高校的田径课余训练一般不能保证足够的训练时间。除此之外,由于是课余训练,训练场地、器材并不完备,教练队伍的人材短缺、执教水平较低,并且参加训练的学生本身所具备的素质、水平也参差不齐。普通高校的田径训练除了实践上存在上述问题外,在理论上也缺乏相关的探讨和研究。而且,有关调查表明,参加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等国际性赛事的中国田径运动员大多不是出身自普通高校课余训练的田径队。根据上述普通高校田径训练的现状可以发现,目前高校田径课余训练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现阶段存在的各种实践和理论上的问题,培养出高水平的田径运动员。训练场地、器材以及教练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属于高校田径队硬件建设上存在的缺点,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解决。本文将从高校田径队的管理制度和训练制度以及田径队员和教练的态度、观念等软件建设的角度着手,探讨其中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2.1田径队管理制度的缺陷
目前,国内普通高校对田径队的管理主要是组织管理、教练管理、队员管理、赛事管理等,具体来说包括队员的选拔、教练的任免和考察、日常的训练、训练效果测评、队员文化学习的督促、赛事准备等。除了田径队内部管理外,田径队队员还需要接受大学相关部门和辅导员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高校田径队的管理体系是田径队(内部)和大学(外部)双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可以确保田径队员的体育训练和专业学习两不误,但是容易出现管理环节衔接不紧密、管理不到位、出现漏洞等问题。这是由于田径队和校方在具体的管理项目上划分不清晰、管理职责分配不明确引起的。
2.2田径队训练制度的缺陷
一般情况下,教练在体育训练中掌握着主导权。在高校的田径训练中,教练需要根据田径运动员的个人素质制订相应的训练计划。但是普通高校很少针对田径训练制定统一的管理条例或制度。而且就算是制定了相关的训练制度,但是对教练的训练计划的内容和标准也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另外,高校的田径训练制度仅侧重于运动员的训练项目的完成、赛事的强化训练等。但是高校田径队的运动员同时也是大学生,他们的学习、思想和生活状况有可能会影响到训练的成效。例如,大四的运动员临近毕业,即将进入社会,在面对就业、考研等各种抉择时,在思想和生活上会产生较大变动。这时有可能会出现无法全力应对田径训练或比赛的情况。而在实际的训练管理中很少有应对这些情况的内容或规定。
2.3田径队队员缺乏积极性
田径运动与其他运动项目相比,日常训练的强度相对较大,田径队员所要承担的训练负荷很重。这对田径队员来说是心理及生理上的巨大挑战,如果没有坚定的决心和对田径运动的浓厚热情,是很难坚持下去的。根据相关调查,普通高校的学生参加田径队的动机和目的日趋多元化,包括培养意志力、强身健体、发挥特长、获得学分、参加比赛获得荣誉、实现自我价值等。反而明确表示是因为喜欢或热爱田径运动才参加田径队的大学生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多数田径运动员仍然能够保持着训练的责任感和积
极性,坚持保质保量地完成日常训练。但是一部分田径运动员会在学业、生活、就业的压力下分心,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训练,逐渐失去对田径运动的兴趣。
2.4田径队教练缺乏积极性
教练在竞技类运动项目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高校田径队教练也是如此。教练的资质和经验直接关系到田径队的整体竞技水平的高低。但是教练的个人素质并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对田径训练的认识及其所投入的热情也很重要。由于目前高校田径队的训练主要是以课余训练的形式进行,所以很大一部分教练是出于服从校方安排或评职称、增加收入等理由才担任此职务。另外,由于高校并未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有的教练只完成日常训练的工作,对各项比赛的准备工作并不太积极。
3.1建立和完善高校田径队的管理和培训制度
校方和田径队要对运动员的选拔、训练、赛事准备和文化学习等方面的管理职责进行明文规定,确保双方的管理有章可循。另外,应制定统一的培训制度,对田径队的培训内容和计划安排做出明确的规定。不仅如此,培训内容还应涉及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思想和生活等内容。
3.2学校应考虑到田径运动员的训练负荷较重,相应地减轻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负担
例如,减少文化课的学分,降低专业课程的难度,提供实习或就业机会等,使他们可以顺利取得规定的学分,在完成学业和职业规划的前提下,能够坚持日常的训练和赛事的准备。另外,辅导员或教练在意识到运动员的训练积极性有所减弱时,应积极地根据他们的自身情况进行适当地调节。
3.3应建立完善的田径队教练的任免和奖惩制度
大学应采取校内公开遴选或社会招聘的形式聘用教练。也就是说,应任用专职的教练,使得他们能够专心于田径队的训练工作。另外,还应根据运动员的训练成就和比赛成绩对教练进行不同等级的奖励,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本文从田径队管理制度、培训制度、队员和教练的积极性等4点分析了高校田径训练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高校田径队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还未能为国际赛事输送田径运动人才。如果能够建立完善的管理和培训制度,充分地调动运动员和教练的积极性,就很有可能培养出高水平的竞技性田径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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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51X(2016)05-035-02
10.3969/j.issn.1674-151x.2016.10.018
投稿日期:2016-04-02
楼静,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