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卉君,马成亮,白 燕(.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00084;.山西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山西 晋中 0080;.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009)
“租借评价法”对高校体育后进生体育参与促进作用的实验研究
马卉君1,马成亮2,白燕3
(1.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4;2.山西农业大学体育教学部,山西晋中030801;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91)
2011年,教育部制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其终身体育的意识,强调把学生的体能、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纳入学习成绩评定的范围,并让学生参与评价过程,以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当前在大多数高校,对于学生体育学习结果的评价方式往往过于单一,手段陈旧,没有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对于学生自评、互评的处理方式较为潦草,且忽略学生间的个体差异,没有将学生的社会适应、学习态度等纳入到评价体系中,对于学生进步和发展的评价也十分欠缺。尤其对于部分体育后进生(本文特指那些身体形态、运动技术水平、身体素质等先天条件不足,很难考试及格或成绩无法达到评优标准的大学生人群,统一简称为后进生)来说,由于受到许多无法控制的客观条件限制,纵然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十分努力,依然无法达到别人轻易就可以达到的运动目标。这样周而复始地恶性循环,后进生的学习兴趣会不断减少,自信心也会受到打击,这对他们的身心都会产生造成消极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将“租借评价法”应用在体育教学中进行实验研究,建立一种新型的、可以激发体育后进生运动兴趣的可操作评价系统,并将此系统应用于后进生的体育教学中,对后进生平时的体育学习进行监控,以实现体育平时成绩、体育知识技能成绩和期末体育成绩间分数的租借转换,激发后进生的内在动力和学习兴趣,以实现学习评价效益的最优化。
1.1研究对象
山西农业大学文理学院大一年级和大二年级学生各50名体育后进生在运用“租借评价法”之后的体育参与现状。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以“租借评价法”为关键词,在CNKI数据库搜索到相关文献、期刊、论文,为本研究奠定基础。
1.2.2实验法
1.2.2.1实验对象随机选取山西农业大学大一年级和大二年级各50名体育后进生作为实验对象,并重新建立体育学习记分册。
1.2.2.2实验时间2014年9
月至2015年6月。
1.2.3问卷调查法根据研究需要设计问卷,并请相关领域教授专家进行结构效度检验,认同率为93.7%,采用重测法进行信度检验,信度系数为0.87。向实验对象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90份,回收有效问卷88份,有效率为97.8%。
1.2.4数理统计法运用MicrosoftExcel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1“租借评价法”
2.1.1“租借评价法”的含义“租借”原指商业领域的一种交易行为,本研究中的“租借评价法”是指借用银行借贷业务模式,在体育学习评价中,给予体育后进生体育成绩租借的权利,使他们能暂时合格通过考试或是达到评优标准,之后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自觉锻炼的方式将“租借”的成绩进行归还的方法。在此过程中,“租借”只是一种手段,“归还”才是关键目的。通过运用这种方法,可以使体育后进生在有偿借还的过程中产生体育兴趣和内在动力,树立体育自信心,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2.1.2“租借评价法”的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体育学习的临界生,主要包括:(1)体育成绩界于45~59分的学生,他们通过租借分数可以考试及格。(2)体育成绩介于60~74分的学生,他们通过租借分数可以达到评优标准。
2.1.3“租借评价法”的租借前提
(1)体育课平时表现(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出勤状况和个人表现)及体育理论考试必须及格;(2)在技能测评中,各单项成绩必须全部及格,评优学生体育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
此规定意在防止学生过分依赖某项运动优势来弥补劣势项目的情况发生。
2.1.4“租借评价法”的租借方法
2.1.4.1租借流程新学期开始,由后进生提出申请,体育教师将各班后进生编成一个团队,建立相应档案。学生体育成果评价以口头评价、技评、展示、记录为主,期末体育成绩=平时分(30%)+体育理论分数(10%)+技能考试分数(60%)+租借分(1~15分间)。
2.1.4.2平时分的租借法对后进生一周的课堂、课外表现和学习行为进行一周一评,每周由团队成员和教师一起进行师生间和生生间的互评。为防止随意加分,规定每周只能有40%的同学获得1分的加分,累积作为周末成绩可租借的平时分,用于学期总成绩间的租借。
2.1.4.3平时分的加分因素平时分的取分范围主要包括:(1)参与管理:1~5分;(2)合作精神:1~5分;(3)遵守常规:1~5分;(4)锻炼态度:2~8分。
2.1.4.4还分方法后进生在申请租借分数时,首先要制订归还条约,条约包括学生利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体育锻炼的目标和要求归还成绩的有效期。对“一次性还清”有困难的学生可以允许“分期”偿还,但最低限度是,在本学期期中考试前必须将上学期所借分数还完,否则将被视为信誉度不良,须在本学期成绩中扣除所借分数,并不得续借。
2.2运用“租借评价法”后对改善体育后进生体育参与程度的结果分析
2.2.1后进生参与体育课的运动兴趣变化由表1可知,实验前,消极参与体育锻炼和完全不感兴趣的学生分别为26.5%和17.4%,可见多数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是因为受到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只能消极应对。而实验后,只有1.1%的学生对参与体育锻炼依然不感兴趣,经观察,这些学生大多为租分后因个别原因没有及时还分者。由上可知,经过一学年的实验之后,后进生的体育学习由被动变得主动、由消极变得积极,学生开始对体育学习产生兴趣。
表1 实验前后体育后进生参与体育课的态度和兴趣统计表 %
2.2.2后进生每周参与体育锻炼的频率变化表2显示:实验前,后进生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以上的人数不到11.5%,有70.4%的学生每周只进行2~3次体育锻炼,可见体育后进生每周体育活动频率不高,也反映了后进生锻炼意识淡薄,兴趣不浓厚。另外,通过访谈还发现,大部分体育后进生都是因为体形过于肥胖或协调性较差而对体育锻炼产生抗拒情绪的。实验后,有87.5%的学生都能保证每周活动次数达到4次以上,频率明显升高。
表2 实验前后体育后进生参与体育锻炼的频率统计表
2.2.3后进生体育成绩达标及评优状况由表3可见,参加实验的后进生,通过“租借评价法”达到了体育成绩及格或“评优”标准的大一学生为实验学生的91.7%和83.3%,大二学生为实验学生的92.1%和90%。
2.2.4后进生体能和运动技能的提升情况表4显示:大一实验组和大二实验组分别有38人和43人的
表3 实验后体育后进生分别达到及格或评优标准的人数统计表
还分情况为5~15分,大多数学生还分状况良好,可见学生通过加强周末和寒暑假体育锻炼的方法来进行还分,使学生的体能和运动技术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达到了实验的目标。
3.1结论
3.1.1“租借评价法”是一种能有效激发体育后进生运动兴趣和积极性的新型评价方法。
3.1.2“租借评价法”对提高后进生体育学习兴趣、树立自信和提高体能和运动技术水平作用显著。
3.2建议
应该将“租借评价法”广泛推广应用于我国高校普通大学生的体育教学中,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平时的体育学习质量,树立自信,实现评价对学生体育学习效益的最优化,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表4 实验组学生还分情况统计表
参考文献:
[1]张河水.2011年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理念下运动技能教学策略探讨[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4(4):509-512.
[2]马利亚.初中体育弱势群体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调查研究:以宁波市老三区为例[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2,11:106-107.
[3]廖彦罡,刘英.大学生体育弱势群体的身体自我特征[J].吉首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05:120-124.
[4]汪晓赞,季浏,宋志浩,等.中小学体育学习自制评价标准的探索与建议[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8(6):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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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2016)05-134-03
收稿日期:2016-03-28
作者简介:马卉君(1992~),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校体育。
通信作者:马成亮(1966~),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运动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