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营改增”剥离税收隐身衣
聂日明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企业要将含有营业税的营业收入拆分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应交销项增值税收入
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行,所有行业将完成营改增。“营改增”涉及地方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以服务业企业为主,其关乎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成败。此外,增值税的税基、税款表现形式与营业税颇有不同,需要社会各界重视“营改增”带来的影响。
首先,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基不同,“营改增”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率。营业税是价内税,税款包含在酒店的产品(或服务)标示的销售价格中,即营业收入中包含税款。增值税是价外税,税款不包含在产品价格内,即营业收入中不含税款。
“营改增”后,企业要将含有营业税的营业收入拆分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和应交销项增值税收入,如果企业没办法转嫁税负,商品的含税总价不发生变化,企业的会计销售收入数值将会下降大概5%左右。
营业收入的变化,会对企业的多项指标发生影响。第一,增值税虽不影响企业的利润额,但“营改增”对企业营业收入造成的影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率。第二,对于上市公司、待融资的创业企业来说,营业收入是重要的经营指标,“营改增”的会计处理带来的营业收入下滑,短期内会让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绩效发生误判。第三,一家企业营业收入的高低也关系到为这家企业服务的企业的营业收入,例如酒店业的品牌管理费、购物广场对承租方的销售分成等。这些影响有的是短期的,也有的是长期的,财税部门应该做好传播和引导,减少对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
短期内,可能有部分企业想保持营业收入,产品定价可能不会将含有营业税的定价剥离增值税后重新定价,而是直接在原含有营业税的定价之上额外增加增值税,变相提高了含税总价。如果这样的企业形成一定的规模,客观上会造成社会物价上涨的现象。但长期来看,受市场竞争的制约,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不发生变化,产品价格上升意味着收入下降,抑制企业的提价动力,企业的商品含税售价在“营改增”前后不会发生显著的价格变动。
另外,“营改增”会重构消费者对纳税人角色的认识。中国的税种中,面向消费者的流转税,大多是价内税,如消费税、营业税。这些税种都是价内税、价税合一,受限于价内税的特性,营业税、消费税的税款隐藏在产品价格内,没有专门列出来,消费者很少知道自己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也在间接的缴税。增值税不同,税法明确要求,纳税人销售应税商品时,需要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即价税分离、价税分列。不管是销售方,还是购买方,都可以清楚的知道这件商品对应的税款是多少钱。
4月末,国内的国际品牌酒店的服务费和税款的费率调整就是一例,它们将房价附加15%的费率提高至21.9%,增长的6.9个百分点即是剥离税款后的房价(100%)与服务费(15%)总和的增值税(6%)。
尽管“营改增”前后商品的含税总价可能是相同的,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总是会觉得多了一些支出(税款)。这并不是坏事,增值税的价税分列的特性,剥离税收的隐身衣,是“营改增”带来的红利,单列的税款会时刻提醒消费者,你是纳税人,消费就是在纳税,激励纳税人履行纳税人的权利,促进公共治理的进步。
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进一步强化税收调节居民消费行为的能力,未来也应该将价税分离扩展到消费税等领域。例如烟草等上瘾品的价格中,消费税是价格构成的主要部分,价税分列,明确列示的税额,较高的税款可以促使纳税人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
(责任编辑:孙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