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艳
浅析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丁雪艳
摘要:本文首先针对小微企业进行界定,通过对历年来的小微企业的所得税政策进行梳理,最后分析政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分析小微企业会在政策监督下如何得到贯彻落实。
关键词:小微企业;政策解读;政策落实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内各产业的升级转型,小微企业的作用越发突出,目前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50%的税收,提供了将近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小微企业为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们国家从2008年到2015年,8年间,先后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8次调整,每次调整都使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越来越规范,优惠幅度不断加强。
小型微利企业区分行业不同,标准不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3.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我国从2008年到2014年,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使得小微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我们目前对2015年的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具体如下:
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重视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社会中面到的融资问题,是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中的最大的问题,通过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政策落实也就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型微利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2008年到2015年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优惠政策的落实,解决了很多小型微利在资金上的困难,这足以证明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重视,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重视。
2.出台政策发展小型微利企业
从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国际性金融危机以来,近几年国家采取宏观政策一直在保证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重视也是国家落实政策的一个方面,通过对税率的调整,让小型微利企业能够更好成长。
3.国家领导号召创立小型微利企业
李克强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最早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笔者认为这是从更多角度去支持企业发展,更多的是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通过多种途径比如全国各高等院校每年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培训班,都在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这在很大途径上也就是在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
4.优惠力度不断增强
首先,优惠的范围不断扩大,从2015年财税【34】到2015年财税【99】号文件可以了解到对于小微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基本已完全放开,由2015年起应纳税所得额的20万元以下的范围扩大到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万以内的范围,对于范围的扩大,小微企业基本都能享受此政策。其次,优惠的时间相对延长,99号文件通知规定:“对本通知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结论:国家政策越来越向人民靠拢,国家政策越来越向企业靠拢,国家政策慢慢走向人性化,相信小型微利企业会越来越多,成长的越来越好,经济也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1.加强政策宣传及咨询辅导力度
各地税务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比如利用电视、网络、手机APP、广播、短信等形式以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针对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内容、申报要求及报税流程进行宣传或咨询辅导,使辖区内的小微企业都能知晓。在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备案管理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辖区内小微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精简报送资料,简化其办税流程,以积极的态度促进小微企业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使辖区内的小微企业税收的受惠面达到最大化。
2.简化小微企业申报手续及申报流程
税务机关应该全面执行国家的政策,对辖区内的小微企业的税收申报手续及申报流程进行简化,对于一些辖区内的小微企业已经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企业只需要报送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等资料进行补充备案;以此实际的减少小微企业的申报手续。此外,在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务部门可以简化其小微企业原来的预先审配制度,即不需要将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资产总额、行业情况等证明材料报送税务机关预先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认为自身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自行申报,待年末终了,在年度申报汇算时多退少补。
3.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及小微企业之间的沟通
税务部门之间以及税务部门内部应该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汇总,并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其次,建立小微企业关于税收政策的监督投诉机制,比如,建立监督投诉信箱,切实利用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定期反馈小微企业关于税收政策所遇到的问题。并针对小微企业提出的主要问题,在政策范围内,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后,税务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积极的与工商、劳动保障、统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针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与其特部门同理合作,积极解决。
4.各上级税务部门做好对基层税务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到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因此,各基层税务机关应针对绩效考核的指标进行分解分析,制定相应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申报、辅导监督等环节,都应该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杜绝为了保收入,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不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1]高培勇.论完善税收制度的新阶段[J].经济研究,2015 (02).
[2]王凤荣,苗妙.税收竞争、区域环境与资本跨区流动—基于企业异地并购视角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15(02).
[3]付文林,赵永辉.税收激励、现金流与企业投资结构偏向[J].经济研究,2014(05).
(作者单位: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财务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