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沐鹏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10)
举国体制下财政与竞技体育探究
冉沐鹏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10)
国家整体体育水平作为衡量国民身体素质的依据逐渐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象征。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资源有限,所以“举国体制”成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的手段。随着经济的发展,“举国体制”的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毫无疑问,原来封闭的体制已经不适应现在新的形势。那么“举国体制”下对竞技体育的财政投入的现状是什么?有什么问题?应该怎样面对就成为了新问题,而这也是本篇文章关注的重点。文章从我国举国体制下体育财政投入的特点入手,分析国家财政对竞技体育的投入,同时与外国财政对竞技体育的投入进行对比。文章中,将CBA联赛与NBA联赛进行对比,分析我国财政对经济体育职业联赛的影响。最后论文也关注一些已经步入改革的体育项目。
举国体制;竞技体育;财政投入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6.110
1.1 选题依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封闭式的体制不再适应其发展。改革体制,是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关键。也是实现体育强国向体育大国的跨越的必然要求。通过改善原有的举国体制下的体育财政对推进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1.2 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都有不少的研究。
贺新奇、倪向利所发表的《推行体教结合策略与完善举国体制的关系》一文中,作者认为财政支持下的体教结合的模式应该取缔,这样的方式使得中国的体育事业永远处于一个极为封闭的状态,而不断地财政投入也使得这种问题更加突出。
李元伟等人发表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研究》一文中更是指出,应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再建全国一盘棋的整合机制。适应当今经济发展,加快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
1.3 研究任务
一是了解举国体制的本质,了解财政对于运动员、运动队等体育事业的投入方式,辩证地分析其利弊;二是将我国财政对于职业联赛投入模式与国外的成功的商业模式进行对比;三是就现在竞技体育发展的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2.1 关于举国体制
“举国体制”是指,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中国竞技体育迅速提高,在国际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国家实施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手段管理体育事务,以计划手段配置体育资源,形成包括以体委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专业运动队为中心的训练体制、全运会为中心的竞赛体制这样一个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
2.2 举国体制下财政对竞技体育投入特点总述
结合举国体制的特点,我国对竞技体育的投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投入逐年增加;二是对有政府性质的体育机构有较多资金投入:举国体制以政府为主导,以行政手段对竞技体育进行管理,而大大小小的机构使得在管理这些机构上都有不小的投入;三是封闭性、垄断性强,大包大揽:举国体制下统一调配各种资源对运动员进行培养,在训练方面将财政大规模投入运动员的训练与生活,大包大揽的情况比较突出;四是在体育项目上投入不均:我国的举国体制建立在经济条件差、体育项目普遍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因此在初期的财政投入上会有所侧重;五是过度干预,商业化欠发展:由于财政的直接注入,使得竞技体育融资方式单一。
2.3 阐述与分析
这一部分主要以财政的特点为线索进行阐述与分析,同时与国外的一些情况作比较。
2.3.1 投入逐年增加
1998年以来,我国在体育事业上的支出不断增加,体育支出经费以每年20%的增幅增加。1998年财政在体育事业上的支出达到了534765万元,2008年体育经费达到了3327020万元,为1998年的6倍左右。虽然财政对体育事业投入的绝对规模不断增长,不过相对规模一直较为稳定,占GDP的比重一直徘徊在0.1%左右。
2.3.2 对政府性质的体育机构有较多资金投入
从领导机构设置来看,有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省区市体育局、地市体育局、县市体育行政部门等。这种自上而下的体育行政领导机构和竞技体育业务指导关系是我国竞技体育举国体制各项政策和措施得以贯彻和落实的本质。
从体育机构内部设置来看,在我国省以上的体育行政部门中,都有专门负责竞技体育工作的机构。并且各个省区市体育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基本上都设有与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相对口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专门负责管理对应的运动项目。
2002年财政对于体育的政府性质的机构投入资金(包括机关经费、离退休职员经费等)达58262万元,占财政在体育事业投入资金的4%左右,而到了2007年,资金规模达到了150663万元,占到了对体育事业投入的6.5%左右,增速达到了20%。2010年国家更是直接拨款15亿元作为43个国家体育总局直属机关的活动经费。在体育经费支出中有“体育事业费科目”,其中包含了运动员训练、体育竞赛费用、体育场补助费以及其他费用。而各级体育管理行政部门干部培训、宣传等费用(其他费用)也占到了体育事业费用的45%。这反而高于了训练运动员所需要的费用。
在国外的社会管理型体育管理体制中,国家政府不设立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基本不干预体育的管理事务,除对有关体育社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外,充分保证体育的自治地位。如美国竞技体育是典型的社会型管理体制,一直被西方发达国家公认是最成功、最具效率的体育体制。其社会化市场机制的充分调节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动因,政府在整个体育事业过程中的作用被限定在最小范围内,在组织管理、经费投入、经营运转甚至训练体系的设置等各方面,市场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展现和发挥。
而在德国,《基本法》规定,体育事业等都由州政府进行管理。官方的管理机构中,国家层面,内务部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竞技体育和军队体育等同时给DOSB(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提供经费和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联邦州层面则要全面负责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发展。对于超过各州财政负担的事务,联邦政府有义务通过拨款支付的方式给以协助。同时充分吸纳社会资金。而这些资金远远低于德国GDP的0.1%。
2.3.3 封闭性,垄断性强,大包大揽
在运动员的培养方面,以国家队为龙头,以省、区、市专业运动队为中坚力量,以重点业余体校为基础和后备军,以一般业余体校青少年运动员为根本的4级金字塔式的运动训练体系和网络,是我国竞技体育训练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长期的封闭式的训练让运动员们从小就在体制的笼子里训练。在这个模式下,孩子们的生活上的开销很多都来自于财政,使得每年国家用于各层次队伍的财政总投入也是不菲的。
而在美国,竞技体育都以学校为中心,中学是培养青少年运动员的摇篮,大学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基地。大学生运动员是竞技体育队伍的主要力量。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于各级各类学校。在美国,尽管中学体育和高校体育在美国被归入业余体育,但它们已有了半职业化倾向。美国的高校具备培养训练高水平运动员的一切必要条件,使他们能代表美国在奥运会上进行比赛。
美国高校的体育设施相当完备,每个大学基本上都有体育馆和大型综合体育设施,规模较大的大学一般都有2~3个体育馆,如加里福尼亚州立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都有可容纳3~8万名观众的体育场馆,一半以上的大学都有田径馆、游泳馆,经常举办各种比赛。虽然这些高校的体育设施的建设经费多来自于学校的赞助集团,但州政府每年也会进行一定的补贴,虽然政府的投入不多,但从资金的去向来看,美国政府对于竞技体育的投入可以说是非常高效,很有针对性的。
2.3.4 在体育项目上投入不均
政府投入虽更多是竞技体育,但资金主要流向奥运争光项目,对非奥项目投入较少。在乒乓球、羽毛球、举重、射击、体操、跳水这六个优势项目上,我国有优秀运动员4872人,而蹼泳、滑水、中国式摔跤、登山、围棋、轮滑等非奥项目优秀运动员仅有200余人。在这一点上财政的投入出现缺位。
2.3.5 商业化欠发展
体育职业联赛作为竞技体育与商业化的结合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在这里,我们将世界上商业化程度最高的美职篮联赛与中职篮联赛做一个比较。
我们首先从联盟的产生过程来看,20世纪40年代,由美国波士顿花园老板沃尔特·阿·布朗发起成立了美国篮球协会(英文简称BAA),BAA成立时共11支球队。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国两大篮球组织BAA和NBL合并为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这种联盟制是把联盟的经营权委托给一些专家,让他们代表自己的利益来对联盟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制度。
在联盟体制下,职业体育俱乐部和职业联盟之间属于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联赛产权主体是作为委托人的各个职业体育俱乐部,而职业联盟只是在俱乐部的委托下帮助他们代理运营联赛,拥有整个联赛的经营权和一定程度的控制权。而委托方与代理方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也加强了商业化。
而中职篮联赛是由中国篮球协会所主办的跨年度主客场制篮球联赛。中国篮球协会是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下属会员,主管篮球运动。1997年11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管理中心成立(与中国篮协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该组织主办多个联赛,例如男子和女子篮球联赛,以及大学生篮球联赛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职篮联赛完全是由各支球队的所有者所组成的一个联盟。而政府能够做的就是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联盟建立之初,由联赛所需的资金球队所有者承担,而地方政府通过一定的资金,搭建起球队与赞助商相互合作的平台。同时在门票收入等方面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为球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一个由政府搭建的平台上,联盟逐渐壮大。现如今球队乃至整个联盟的资金来自电视转播权、赞助、门票、彩票、债券、单项赛事协会拨款等方式融资。(其中赞助和电视转播权占绝大多数,能达到70%以上。根据资料,在2003—2004赛季TNT电视台和ESPN网站签下了6年46亿美元的转播合同,每年此项获利7.67亿美元,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使得球队拥有充足的资金投入球队建设,自然极大地提升了竞技体育的水平,这些资金单单靠财政而无法提供。而中职篮联赛由政府性的机构主办,也就意味着随着联赛举办,又是一大笔财政直接注入联赛的举办,这种支出对一个联赛的发展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同时这种封闭式的办赛模式极大地局限了社会上的资本进入,从而使得联赛的商业化程度大大受限。比如中职篮联赛的媒体转播方面都是处于被动地位,往往等着转播商找上门。而中国的足球,排球等联赛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财政干预过多,融资平台差很大在程度上限制了联赛的融资渠道与商业化。同时不利于球队的长远发展,也大大限制了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如今,在举国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的的确确在慢慢地与国际接轨。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网球运动员的“单飞”,单飞后运动员凭借自己的实力通过打比赛赢得奖金,同时根据自身的商业价值来求得赞助,财政不再对其进行补贴。这种自负盈亏的方式极大调动了运动员的积极性,让网坛名将们在国际大赛上屡获成功。比如两夺女子网球大满贯的李娜等。但同样的这些改革也并不彻底,比如在李娜获得澳网冠军后,湖北省体育总局就给李娜数十万元的奖金作为奖励,这一度在网上引发热议。说明虽然在形式上一些运动项目已经在逐步向世界接轨,但举国体制下财政的投入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
不可否认,国家发展之初,经济不发达。“举国体制”调动全国极为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提升国家层面上竞技体育水平,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也是短时间提升竞技水平的唯一办法。这一制度十分有效地在短期内提高了我国国家层面的竞技体育的实力水平。但这种水平有着极强的封闭性和局限性,阻碍着商业化、市场化。虽然我国已经有了一些改革,但是改革依旧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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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贺新奇,倪向利,张廷安.推行体教结合策略与完善举国体制的关系[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