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蓓
(山东现代学院 人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职能的考察
张 蓓
(山东现代学院 人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要,这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文章首先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构造和开展过程,决定农村金融的因素进行整理总结。以山东省临沂市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对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过程的实况进行研究,揭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在农家社员中实现金融职能。
金融制度;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职能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6.094
1.1 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由正规金融组织和非正规金融组织组成。前者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等;后者是各种民间金融组织。2006年年末,由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借贷公司组成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得到推广。到2011年年底,全国35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治区除外)共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294所,其中农村资金互助社161所。
1.2 农村资金短缺和非正规金融机构
伴随金融制度改革,商业银行取消对农户及乡镇企业的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必须用有效抵押物才能获得银行贷款,2010年《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年度报告》中,全省的存储余额占全体的40%,贷款比率不足29%。
根据农业部1996年发布的抽样调查结果,近70%的农户资金借贷依赖非正规金融机构。清华大学2006年发表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调查报告》中,农村的非正规金融占51.3%,仍然占据中心地位。
1.3 决定农村金融的因素
笔者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将决定农村金融的因素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目前农户不可避免的金融借贷存取难问题,这是最大、最基本的问题。外因是金融机关和政府政策,这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
1.4 农村金融自由化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设立
2006年银监会降低了农村银行业准入标准,次年10月在全国施行,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建设农村融资机构,国内外银行、产业、民间等资金,都可以在农村进行银行投资、收购及新设等业务。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促进了新的农村金融组织的增加,对现行农村正规金融进行了大幅调整。
2.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物资、技术、营销的流通中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伴随着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农村运营、消费资金需求迅速增加。然而,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要,这就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
2.2 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援
2009年政府1号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业务试点展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农村金融政策力度增强,旨在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银监会同时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意见》,文件指示:满足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开展内部信贷合作,大力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模型工作。
2.3 展开类型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互助为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组织结构,成员享有权利、负有责任,是社员内部资金互助,进行贷款和结算业务的职能部门。但其多数不被银监会批准,除存款业务,基本得不到政府资助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借贷。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农民及企业出资,自愿入股,为成员提供存贷款、结算等互助性金融业务。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经银监会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乡镇级最低资本金为30万元,村级最低资本金为10万元,发起人必须10人以上。个人或企业出资率不得超过10%,不允许开设分支机构。法人为企业法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莒南县坊前镇花生专业合作社
3.1.1 莒南县坊前镇花生专业合作社的概况
莒南县坊前镇花生专业合作社于1996年建立。2000年,全县实现花生总产值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4强;收购加工30万吨,销售28.7万吨,实现销售总收入14.5亿元;完成出口供货10万吨,出口供货额达2.1亿元,分别占全国、全省花生出口供货总额的18%和33%;自营出口创汇1000多万美元,占全县自营出口创汇总额的40%。2015年,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左右,面积、产量均居山东省首位。
3.1.2 花生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的开展
花生专业合作社肥料、农药、农机和加工机器的共同购买,给农户节省了大量的资金。取得专业合作社独立出口许可权,打开的国际市场。同时,随着业务的扩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日益显著。合作社提出了社员间资金互助的提案,2006年花生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门正式成立,社员分为个人和团体社员,出资分为基本股和发展股,额度分为500元/户和1000元/户。
3.1.3 满足农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花生专业合作社设立后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一是结算业务。合作社互助部门为社员设置账户,通过账户转账完成;二是信贷中介业务。提供短期小额贷款服务。根据金额多少审查方法不同,并根据每位社员的信贷等级,利率也有所不同。
3.1.4 担保方式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贷款时必须有2人及以上的担保人且担保人为合作社出资社员,贷款金额为出资人出资金额的80%以下。如有损失,由担保人的出资弥补资金损失。
3.1.5 坊前花生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成果
2006—2009年间,为社员提供资金约370万元,2008年一年,资金互助部门增收超过19.6万元,社员平均增收1675元。
3.2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3.2.1 沂水县姚店子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成立过程
沂水县姚店子镇辖50个行政村,4.5万人,5.3万亩耕地,是山东省最大的生姜集散地。由于生姜的生物特性,生产、加工、贩卖的季节性非常强,因此农户生产期间的短期流动资金必不可少。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合作社社员之间的资金互助。
3.2.2 政府支援体制
2008年3月26日,沂水县姚店子镇农村资金互助社得到银监会及地方政府认可,成为山东省第一个农村资金互助社模型开展金融业务。在当地政府大力支持下,互助社由48户农户参加,资本金53.7万元,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由副市长牵头,市政、金融、流通、税务、治安等部门负责人在以《模型工程实施计划》为指南的文件基础上,制定了全面支援体制。
3.2.3 资金互助社资金结构调整
生姜栽培期资金借贷主要以栽培农家为主。生姜的收获期资金借贷主要以加工农家为主。储存贩卖期通过农民资金互助社将生姜栽培和加工农户剩余资金借贷给贩卖商,从中赚取利息。由此得出,通过资金互助,筹集、使用资金以维持农业生产,并将农产品贩卖收益资金再次投资产生收益。资金互助社信贷业务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提高社员生产、生活水平的同时发挥着促进专业合作社金融发展不可或缺的作用。
3.2.4 姚店子镇农村资金互助社内外部关联
资金互助社从社员处融资用于社员资金需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得到最惠政策并免除营业税,得到农业发展银行30万元融资,农村信用社为社员提供担保。
3.2.5 姚店子镇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管理运营体制
资金互助社以《资金互助社章程》为指导方针进行各项工作。一是业务范围:除储蓄和贷款结算外,可以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也可在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二是贷款金额限制: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对单一社员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十大户贷款总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三是贷款利息:贷款期限6个月以内月利率为13‰;12个月以内月利率为14‰。四是担保方式:3万元以下贷款必须有1名担保人;3万元以上贷款必须有2名以上担保人,具体内容根据《信贷管理办法》进行实施。
3.2.6 姚店子镇农村资金互助社成果
2008年3月至2009年年末,资金互助社出资社员增至108人,资本金增至170万元,共借贷70余次,合计借贷额481万余元。在此期间,不良借贷发生率为零。约盈利14万元,收益率在20%以上。
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如本文案例所述,成果显著,但我国农村发展不仅存在农村金融问题,还存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组织等问题。我国农村要更快、更好地发展,需要再更广范围地相互结合各个层面,各项事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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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关于促进山东省农村金融经济服务化的路径研究”课题相关研究成果。
张蓓(1982—),女,汉族,山东济南人,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