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民穆棱市国土资源局
农村土地整理对策探讨
王文民
穆棱市国土资源局
摘要:身为一个土地资源较少,人口密度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所以人地之间的问题越来越严峻。农村的土地问题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高度注意的,那么我们就要利用相关政策保证耕地的占补平衡、生活条件、完善生产,让每寸土地都能够得到利用。
关键词:农村土地;问题;对策
经专家预测,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中国的用地量会有很大的变化,建设用地必然会使用到一些分农用地,尤其是会使用到耕地,那么耕地的占补平衡问题会更加严重。那么如何在保证不对农村经济发展有所影响的情况下,又能够满足国家的需要,还能保护耕地呢,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在对现有耕地保护的政策上制定了相关的投资方式,保证了粮食耕地的面积,对于以后对农村土地的整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1新增耕地造假现象普遍
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积,这一目标让国家一级趋于的更低廉面积得到了保障,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上,我们往往将重点放在数量上面,并不重视土地的使用情况。政府决定采用使用“多出地”的方法,以保证土地整理标准规定的新增耕地率,但是大多时候会将小田划分到大田的范围里,更添处理过于随意,耕地数量毫无规律地进行扩大,良田被破坏。
在经过了开发和增加之后的耕地,是否能够达到耕作和种植的标准,是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评价和分析的。但是耕地质量在土地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对原来的耕地不规则的占有之后受到了影响,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那么耕地的质量就不能够提高到最终的目标需要。但是这种做法与政府实施的土地保护政策是背道而驰的,政府因此也应该采用合适的措施进行有效的解决。
1.2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以节约用土地的规定为原则,采取措施用相关的手段将不能够使用机械、形状不规则的土地转化为规则、整齐、能够达到标准用于集约经营的土地,这就是土地整理重新划定土地的方法,利于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农村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实现积极建设社会之一新农村的要求。土地的所属权也会由于土地的位置和用处转化之后发生变化,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一般会改变原有土地的边界,那么久需要我们制定新的计划,调整土地所属权,以达到进一步实现土地整理内容的目的。
以农民自身的农业利用为重点,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是土地整理实施则略的根本出发点。现阶段开展土地整理活动,必然会涉及到田地划分、迁坟腾地、房屋拆迁等问题,这些问题与农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农民最关注的还是土地的所属权问题,这中间还包括了一些如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问题等,畏怯我国的农村土地利用率本身就比较低,规划指导结果由于田块凌乱、水利设施老化等问题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空心村、沿街建设等宅基地等不零散的现象非常普遍。针对上述现象,土地整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些问题,避免产生的不良效果和影响。在实际实行整理的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如强制性让农民拆迁房屋、填埋坑塘、迁坟腾地等的触犯了农民正常利益的现象。
1.3土地整理功能难以显现
将土地整理与农村相结合进行发展就是综合发展,其主要目的就是统一管理,便于组织空间和内容,这样保证了土地整理的功能和作用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现阶段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标就是补偿因为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以及增加耕地的数量,但是这一目标却让土地整理的综合作用不能够很好的发挥,甚至会有负面影响,比如占优补劣、破坏环境、以数量为重不注重质量、开发不利等问题的出现。
2.1发挥各个土地的作用
2.1.1综合村、组的界线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农村的集体承包制度,每个村落、每个组之间有着明显的划分,但是在政府制定工作规划的时候往往将划分的情况忽视了,因为界限划分产生的利益纠纷就这样出现了。在这时,政府就需要将村与组之间的界线问题充分的考虑进去,重新制定工作规划,虽然在设计上不能够出现明显的界限,但是在单元划分的时候要慎重。
2.1.2结合当地农民的习惯
根据农户们长时间的生活生产中出现的一些道路,我们要在规划中考虑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以“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林成行”为主要模式进行规划,遇到类似于本来存在的沟渠、道路的时候我们要进行综合考虑,既能够满足农民们生活生产的需要,还能够降低成本。对土地的有效保护是土地规划过程中重要的部分,这样能够让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形成统一协调的发展,便于土地的使用与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的计划相符合。那么在进行土地整理的时候就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满足农业、农民、农村的需要,能够经由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2协调好各种内部关系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规划项目实施中,主动睡施工单位、农户、监理单位、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如果规划方案有不合理的地方出现,施工单位要报到监理单位,最后上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十五天之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给出答复,避免因为工期延误影响农民种植时间的情况出现。如果出现需要迁移道路中的电线杆等情况的时候,需要有施工部门和监理单位上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再由其与相关的部门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我国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要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成主要的任务,以便于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我们要能够合理利用耕地,将存在的问题采用合适的手段加以解决,保证农村的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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