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方
看到安徽歙县的一位副镇长因为兼职开滴滴快车被举报、正在等候组织处理的新闻,我想起了瞿同祖先生的名著《清代地方政府》一书。
瞿先生的大作详细地研究了清代最小的行政单元州县在人员组成、运作过程、运行逻辑等方方面面。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州县各类工作人员的经济收入与他们的行为逻辑之间的关系。初读该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个细节是,清代县衙的衙役地位极低,属于“贱民”;收入极低,薪俸只够两口人每天吃一顿饭;捕役最惨,提供给线人的酬金、出差抓盗贼的差旅费、审结完毕把犯人押解给上级机关的费用等全部要自己筹集和支付。
捕役,相对于今天的刑警吧。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今天的刑警也是这个处境,他们还能好好办案吗?不搞成警匪一家才是怪事呢。
衙役收入虽低,好歹还有一份国家财政发的工资,书吏更惨,连工资都没有。书吏是衙门里负责公文收发、草拟和抄写的低级文员,文房四宝是他们的劳动工具,可是连这些东西都需要自备。这是真正的自带干粮。
州县衙门里还有两类不可或缺的人员,长随和幕友,幕友就是俗称的师爷。这两类人是州县官的私人雇员,由州县官从自己的工资里拿钱出来支付薪酬。这是州县官较大的一笔支出,此外还有很多必须花钱的地方,结果就是,州县官从国家领的正式薪俸根本不够用。
既然大家几乎都从工作中挣不到钱,那么在衙门工作的动机是什么呢?瞿先生的回答是,挣钱。这一点也不矛盾,正规途径收入太低,就通过非正规途径捞钱,于是各种“陋规”横向,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陋规”所得在从自州县官往下的各类人等中分配。结果造成了无官不贪,无吏不贪的局面。
唯一例外是师爷。师爷收入高,阳光收入不但够养家糊口,还能有点积蓄,所以不参与“陋规”,能保持人格的独立。前些年有过一部电视剧《绍兴师爷》,把师爷表现得非常高大上,虽有夸张,但不无基础。
清代为什么实行这样的制度?初衷大概是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低,财政支出的压力就小,税负就低。可是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是不可能的,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正规途径省下的,又通过“陋规”变本加厉地找补回来了,反而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如果朝廷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消除“陋规”,那么将不会得到什么好的结果,只会使州县衙门陷入瘫痪。
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是什么样的,从这里就可见一斑了,实在没必要太过美化。近代转型过程中,基层社会进一步崩溃,一盘散沙,生灵涂炭。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重塑了基层,把人民组织起来,新中国的政权延伸到乡镇一级。今天和未来,国家的稳定都有赖于基层的稳定,基层溃败,则国家必然出乱子。
基层要稳定,首先基层干部队伍要稳定,要良性循环。不可否认,基层干部队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毕竟要比“乡贤”更可信赖和依靠。如何管理和规范基层干部队伍,历史的经验应该给今天一些启示。开滴滴的副镇长洪升,月工资3000左右,要养孩子和老人,自己还有痛风病,看病欠下了债,才想到开网约车增加点收入。如果他个人所述属实,虽然上班时间接单的行为属于明显违纪,组织上也应该综合考虑,对他从轻处罚,并关心他的生活,帮他渡过难关,以便安心工作。
本文的主旨绝不是给违纪者开脱,而是要借历史经验讲一个不复杂的道理:国家要给基层干部创造一种可以安心工作的环境,当官不能为了发财,但也得保证体面生活,只有有了这个前提,查处腐败、严明纪律才能起到扶正祛邪,把变质者剔除、给好干部撑腰打气的正面效果,否则就会发生逆向淘汰。
如果他个人所述属实,虽然上班时间接单的行为属于明显违纪,组织上也应该综合考虑,对他从轻处罚,并关心他的生活,帮他渡过难关,以便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