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辉,王家力
女性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现状与展望
——以现代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为例
杜辉,王家力
摘要:采用文献资料、归纳分析等研究方法,简要回顾女性参与竞技体育活动的历程,分析女性参与夏季奥林匹克运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女性参与人数不断增加;夏季奥运会女子项目设置更加均衡;运动成绩的性别差距逐步缩小;女性逐步进入国际体育组织的管理层;国际相关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大;打破传统宗教对女性的束缚。在体育领域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中也存在隐忧,并结合现代体育发展的趋势,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女性;体育参与;奥林匹克运动;性别平等;现状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体育课部,湖北 武汉430081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han Hubei,430081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趋势的影响下,体育运动尤其是竞技体育已经成为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实现梦想的重要途径之一。体育作为人类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为人类共享,而不是作为强势群体——男性的特权,在体育运动领域中消除不平等和性别歧视,已经成为各国体育机构、国际单项体育协会、国际奥委会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 (如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的普遍共识。如何切实提高妇女的体育权利,促进两性的真正平等,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所面临的艰巨任务。本文以女性体育参与为切入点,简要回顾女性参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历程,分析女性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探索促进奥林匹克运动中性别平等的对策。
1894年6月16-24日,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运动代表大会通过了《复兴奥林匹克运动会》决议,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简称IOC),标志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并确定第1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希腊雅典举行。第一任IOC主席德米特留斯·维凯拉斯称:为了维护古希腊奥运会的传统,女子是不允许参加体育运动的,只是允许女子参观体育比赛[1]。从第2届奥运会女性开始参加奥运会赛事,但是并未得到认可,经过女性体育组织的不懈抗争,直到1924年在巴黎召开第23次全会做出决议,允许女子参加奥运会,承认妇女在奥运会中的合法地位,并决定自1928年第9届奥运会开始,将女子田径列入比赛项目。随后3届奥运会在项目设置上基本沿袭了与“淑女身段”相符的运动项目。
二战后,女性比赛成绩的大幅度提高使女子身体不适宜运动的理论彻底破产,给世界体坛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惊喜,也撼动着千百年来形成的人类行为和思维定势,震动了男性本位社会[2]。1945年联合国成立,在《联合国宪章》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权利的原则,使妇女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并于1946年成立了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1949年《奥林匹克宪章》中首次规定了女性参与的体育项目:田径、击剑、体操、皮划艇、花样滑冰、滑雪、帆船和艺术表演[3]。尤其,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真理,“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4]”其政府政策就是为妇女获得平等的体育参与机会而努力,切实提高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机会,并在女子体操、田径、皮划艇、游泳等项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推动女性全面进入现代奥运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世纪60-90年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政治体系的冲突、种族主义与反种族主义的斗争、各种意识形态的对立等使奥运会的发展面临着危机,受到重重阻碍,但女性体育参与夏季奥运会的人数不断增加。1972年,IOC制定了女子项目进入夏季奥运会的标准:至少在2大洲25个国家广泛开展,其标准低于男子项目。1980年,联合国召开第 2次世界妇女大会,并通过了《消除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高了妇女在国际上的地位。1981年芬兰的海格曼和委内瑞拉的伊萨瓦·丰塞卡两位女性进入了一直由男性把持的国际奥委会。1984年第2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单项增加12项,将花样游泳和艺术体操列为专门女子比赛项目。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4次世界妇女大会,其中以“体育与妇女”为专题的形式进行探讨。同年12月,IOC成立了妇女与体育工作组,负责推进各层次女性的体育参与。IOC在1996年第105次全会上,提出“2000年12月31日前女性在奥林匹克三大支柱内决策层中的人数至少达到10%,2005年12月31日前至少达到20%”的目标。
2000年,IOC在巴黎召开第2届世界妇女与体育大会,主要核实在奥林匹克三大支柱内决策层中的女性人数至少达到10%目标是否实现,以及进一步促进女性多元化的体育参与。第27届悉尼奥运会,共设28个大项300小项,比上届增加29个小项,其中女子项目为25个大项,127个小项(包括7个混合项目),女性参赛人数为4 069人,占参赛总人数的38.20%。为了确保女运动员能够更多的参赛,国际奥委会规定,今后如要新增项目,此项目必须包含女子参加的小项,不能是单纯的男子项目。截止2012年第30届伦敦奥运会,所有代表团派遣女性运动员参赛,包括沙特、卡塔尔、文莱等伊斯兰国家也派遣了女性运动员。
2.1女性参与人数不断增加
从1928年第9届奥运会正式允许女性参与,共有来自25个国家的277名女性运动员参赛,占运动员总数的9.61%;到2012年第30届奥运会,则共有来自203个国际奥委会会员的4 676名女性运动员,占运动员总数的44.25%,运动员人数增长了近16倍,且男女运动员的比例由9.4:1转变为1.2:1,如图1所示。虽然在第21、22、23、24届奥运会出现了政治抵制,造成了参赛国家和运动员人数的减少,但是女性参赛运动员的比例仍然呈逐步上升的趋势。
2.2夏季奥运会女子项目设置更加均衡
早期,女性参与奥运会的项目主要包括游泳、击剑、田径(短距离)、网球等项目,如第9届奥运会,共设置女性参赛项目为4大项14小项:游泳(5+2)、击剑(1)、田径(5)、体操(1)。第23届奥运会,共设置女子项目为14大项68小项,其中女子单项增加12项,将花样游泳和艺术体操列为专门女子比赛项目。第30届奥运会,突破了男子项目的禁区,设立了3个女子拳击小项,实现了男女子大项设置均衡。
2.3运动成绩的性别差距逐步缩小
随着女性体育运动的普及和运动训练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女性的运动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以100m自由游为例,在1912年奥运中,男子成绩为1’03”4,女子为1’22”2;2008年100m男子纪录为47”05,2012年奥运会女子纪录为53s,两性之间的差距从19s缩短为6s,而且女性的最好奥运会成绩比1912年卡哈那莫库的成绩快了20s。在田径方面,男子800m最好成绩比1896年奥运会提高了11”09;而女子800m最好成绩为1’53”43,比1928年奥运会成绩快了23”37,可见,女性体育运动成绩提升幅度越来越高,男女运动员的成绩差距日益缩小。
2.4女性逐步进入国际体育组织的管理层
1981年来自芬兰的皮尔约·海格曼和委内瑞拉的伊萨瓦·丰塞卡两位女性进入了一直由男性把持的国际奥委会,女性开始进入奥运会的管理层。1990年,在第96次IOC全会上,伊萨瓦·丰塞卡成为第1位女性执委。1997年,IOC第106次全会上,安尼塔·德弗朗兹成为第1位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的女性。2005年国际奥委会实现了女性委员20%的目标。截止目前,在国际奥委会执行局中有4名女性,占总人数的28.57%;在委员会中共有24名女性,占总人数的21.62%,女性也从“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向决策管理工作转变。此外,在国际单项体育协会中,女性委员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如国际马术协会和国际铁人三项联盟由女性担任主席。
2.5国际相关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大
图1 第9届至第30届奥运会女性运动员的代表团和女性运动员比例
为了鼓励女性体育参与,国际奥委会通过建立一个在运动领域,尤其是在奥运会中为妇女寻求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机会的政策,于1994年对《奥林匹克宪章》的解释进行修改。《奥林匹克宪章》第2条第7段中规定:“国际奥委会的任务是在全世界促进奥林匹克主义的发展并且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委会的角色是:为了实现男女平等的原则,鼓励并且支持促进妇女在各个层次和结构中参与体育。”1995年,成立了国际奥委会妇女与体育工作组,2005年更名为国际奥委会妇女与体育工作委员会。此外,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为女性运动员提供资助,而国际单项体育协会为各国奥委会及运动员提供技术资助和参赛机会。以2012年伦敦奥运会为例,参赛运动员中有657人获得资助,其中女性运动员为248人;资助运动员获得了23枚金牌(女性8枚)、23枚银牌(女性5枚)、30枚铜牌(女性12枚)[5]。世界妇女与体育大会作为国际奥委会最高级别的全球性妇女体育会议,每4年召开一次,目前已经举行3届,主要评估妇女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参与程度。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作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就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权利的进展情况,向经社理事会提交报告,并对在妇女权益方面需立即引起注意的事项向经社理事会提出建议。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4次世界妇女大会,其中以“体育与妇女”为专题的形式进行探讨。2000年,联合国大会北京会议5周年的第23次特别会议接受了对行动纲领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的综合回顾和评价。
2.6逐步打破传统宗教对女性的束缚
在某些亚洲国家信奉的宗教教义限制妇女参加户外活动,特别是禁止妇女在异性面前暴露身体某些部位。经过多方的努力,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出现“身着长袖、头戴头巾”的女性运动员,打破了宗教教义对女性的约束,鼓励更多女性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
3.1传统观念的束缚制约女性参与
当今社会里,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人们潜意识中仍存在“男尊女卑”的观念,加之女性配以“贤淑”、“端庄”的修饰,认为女性不适合剧烈的竞技体育项目,导致女性不能获得与男性平等的体育参与机会,正如恩格斯提出“妇女解放的第1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以使妇女经济上不再依赖于男子;妇女解放的第2个先决条件是必须“依靠现代大工业”,只有在高度发达的工业化社会里,才可以想象妇女能够真正得到解放;第3个先决条件是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即“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在这种意识背景下认为妇女是弱者,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妇女参与奥林匹克运动采取种种限制,而广大妇女也自觉地接受这种观点。
3.2参与体育决策层女性比例偏低
现代奥运会的三大支柱中除了国际奥委会以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各国奥委会中女性执委的人数不超过20%部分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没有女性执委,如国际拳击联合会决策层中性别比例失衡,女性在决策层中担任的职务与男性相比差距极大,权力的核心部分几乎全部由男性把持,女性难以出现在权力的最高层,在决策层的参与上同男性相比,处于明显边缘化,造成了公共政策条文中体现了性别偏见、决策对象的女性缺失以及决策进程的男性化倾向等等,使女性难以成为政策的受益者[6]。
3.3宗教信仰影响信教女性参与的广度
虽然在国际奥委会和相关组织的努力下,以伊斯兰教为信仰的女性逐步打破宗教的束缚,积极参与竞技体育项目,如伊朗、卡塔尔、文莱等国家,但是,由于教义要求女性不能在异性面前暴露身体,导致女性参与项目的局限性。
3.4“重在参与”与“不断超越”的博弈
竞技体育追求对自身潜力的超越,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加之现代奥运会不断地控制赛事规模,对于参加奥运会运动员的资格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如团体项目的资格赛、个人项目的积分赛等,导致竞技体育水平不高的国家和地区女性运动员人数偏少,女子体育项目的重视程度不高,影响女性的参与积极性和竞技水平的提高。
3.5发展中国家对女性运动员支援途径的单一
由于受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教育发展水平的限制,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生活水平基本得到保障,体育仍处于一个低水平发展时期,女性往往面对更为现实的问题,如解决温饱、摆脱贫困、抚养子女等,没有更多闲暇的时间,导致女性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极少,对于她们而言更现实的问题在于摆脱贫苦和日常生活的负担,争取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和保证身体的健康,以及帮助她们抚养孩子,而不是重点培养她们成为女子运动员、女性官员。
4.1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社会氛围
1)改变传统的观念,牢固地确立男女平等意识,把妇女与男性作为同等人来看待,尊重妇女,为广大妇女提供平等的体育参与机会;2)通过有效的途径和手段提高女性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并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提倡妇女体育;3)政策上要支持和加强妇女体育的工作;4)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修建体育场所,并结合妇女的身心特点,推广、开拓及挖掘具有女性特点的体育项目;5)重视女性体育运动项目的推广和普及;6)加强女性体育专门人才的培养,同时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合作,为广大女性提供展示能力的平台。
4.2在项目设置上更加适应女性身体和心理的特点,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
在奥运会女子项目的设置上,依据国际奥委会的原则以外,还要注重女性自身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女子运动项目的实施开展情况,如女子垒球,由于项目的普及程度不高而被取消,切忌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平等,体现“以竞技体育为窗口,促进女性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文关怀。
4.3为女性运动员生涯后期提供多元化的职业指导
女性运动员在运动生涯结束后如何重返社会,是否能够适应角色的转换,成为竞技体育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各国政府部门、体育组织和机构应积极制定政策和措施为女性运动员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对于继续从事与竞技体育相关职业的运动员,可以采取职业转岗教育等方式;对于从事技术官员、教练员、裁判员等职业的,可以推荐继续深造,使他们获得较高的学位,拓展知识。,。
4.4加强国际间的协调,促进女性奥运会赛事项目水平的提高
以国际奥委会为龙头,国际单项体育协会为依托,以各国优势项目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持,为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提供选材、训练、竞赛、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缩小各国的差距。同时,各国通过主办体育赛事加强女性运动员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参考文献:
[1]卢玲.我国竞技体育女性参与的研究[D].上海:上海体育学院,
2010.
[2]张凤霞,王岗.二十世纪妇女解放与妇女体育的蓬勃开展[J].体育文化导刊,2002(4).
[3]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1949-Olympic_Charter[OB/EL]. http://www.olympic.org/Documents/Olympic%20Charter/Olympic_ Charter_through_time/1949-Olympic_Charter.pdf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Olympic Scholarships for Athletes “London 2012”programme[OB/EL].http://www.olympic.org/Documents/Commissions_PDFfiles/Olympic_Solidarity/Olympic_Scholarship_results_London_2012.pdf
[6]熊艳芳.论奥林匹克运动决策层中妇女的地位与作用[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3).
Current Situation and Perspective of Females’Participation in Olympics——Exemplified by Modern Summer Olympic Games
DU Hui,WANG Jiali
Abstract:With documents and inductive analysis,the progress of females’participating in competitive sports activities is reviewed to analyze its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which are shown as:increasing number of female participants;more balanced setting of female sports items in summer Olympic Games;gradually narrowing gap on sports performance between male and female sportsman;more female management in 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zations;more support from 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zations;breaking up the religious restriction to women.There ar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gress of achieving gender equality in sports.O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sports,recommendations are raised here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Key words:female;participation;olympic games;gender equality;current 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G811.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3X(2016)06-0526-03
收稿日期:2016-04-06
第一作者简介:杜辉(1977-),男,湖北武汉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