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杜林论》中的平等思想探析

2016-07-11 05:27沈贺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阶级平等价值

沈贺

摘 要:

《反杜林论》是一部非常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其中哲学部分专列一章论述了平等思想。在这一章中,恩格斯严厉批判了杜林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方法及其平等观,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指出了平等不是“永恒的真理”,而是“历史的产物”。《反杜林论》中关于平等思想的论述,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价值观问题提供了科学的分析方法和理论指导。

关键词:反杜林论;平等;阶级;价值

DOI:10.15938/j.cnki.iper.2016.02.012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6)02-0051-06

《反杜林论》成书于1876年5月底至1878年7月初,是为了消除德国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杜林所谓“终极的真理”体系在党内和工人群众中的不利影响,与其论战而作,是恩格斯在马克思的支持下完成的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重要理论著作。列宁曾经指出,《反杜林论》与《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这两部著作同《共产党宣言》一样,“都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籍”[1]。《反杜林论》内容丰富而全面,语言犀利而有力,观点鲜明而深刻。全书分为五个部分,即序言、引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哲学篇”中的第十章题为“道德与法。平等”,在这一章中恩格斯严厉批判了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系统地论述了唯物主义反映论;揭露了杜林平等价值观的抽象性,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观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平等观念的考察和论述,对无产阶级革命以至于整个人类的解放事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社会主义国家研究和探讨价值观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反杜林论》批判了杜林的研究方法及其平等观

在论述平等问题时,杜林构造了一个“由两个意志完全平等的人”组成的社会平等模型作为其全部理论的出发点,从而得出了“平等公式”以及“永恒公理”的抽象平等观。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平等一章中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1.批判了杜林平等观的研究方法

恩格斯认为,杜林在平等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是与他研究平等问题的方法密切相关的。因此,在批判杜林的平等观之前,恩格斯首先对杜林平等观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批判。恩格斯指出,杜林先生的研究方法就是,“把每一类认识对象分解成它们的所谓最简单的要素,把同样简单的所谓不言而喻的公理应用于这些要素,然后再进一步运用这样得出的结论。”[2]这实际上就是先验主义的方法,即“从对象构成对象的概念;然后颠倒过来,用对象的映像即概念去衡量对象。这时,不是概念应当和对象相适应,而是对象应当和概念相适应了”[3]。杜林的这种先验方法不是从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而是从相关的“概念”中构造出道德和法,构造的材料一是可能存在的一点点现实的残余;二是杜林个人主观意识的产物。这明明是本末倒置的抽象方法,根据这种唯心史观为基础的形而上学研究方法构造出来的平等观念只能是本末倒置的虚幻影像和脱离现实的主观臆想,而不可能是如杜林所认为的“适用于一切世界和一切时代的伦理学说和法学说”[4]。

恩格斯还批判了杜林把社会分解为最简单的要素,即“两个人”的分析方法。首先,对于杜林所说的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完全平等的说法,恩格斯指出,首先,两个人在性别上就不平等,所以两个人的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反而是不平等。其次,这样一种“两个人”的分析方法,也不是杜林先生发现的。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卢梭在其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就运用“两个人”的分析方法来论证过关于平等的问题,其结论却恰恰相反,即人类是不平等的。英国经济学家斯密、李嘉图也曾用“两个人”的分析方法,证明了至少人们在互相交换产品时是不平等的。杜林的这种做法只是对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学者的抄袭,如果说非要找出一些杜林本人的独创的话,其独创性只在于,“他把这种举例说明的方法提升为一切社会科学的基本方法和一切形态的尺度”[5]。最后,“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和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一切性别和个人的特性,以至留在这两个人身上的除了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6]。也就是说,完全摆脱一切现实“完全平等”的两个人在现实世界上只能是“幽灵”,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两个人的分析方法,“不仅不是公理,而且甚至是过度的夸张。”[7]这种“两个人”的模型法我们在现代的一些学者那里也能见到,值得我们警惕。

2.对杜林的平等观进行了批判

杜林在研究平等问题的时候,把社会分解为最简单的要素,而最简单的社会就是至少由两个人组成,这两个人或者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两个人中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提出任何肯定的要求,否则就会出现暴力,不平等就会出现——这就是道德的基本原理。所以,杜林认为,如此一来“道德上的正义的基本形式就被表述出来了”,“法律上的正义的基本形式也被表述出来了”[8],这就是平等,是适用于任何社会和任何时代的“永恒的公理”。恩格斯指出,尽管两个人的方法很可笑,但是如果暂时假定杜林的方法是可行的,那两个人的组合只能是:两个男人、两个女人以及一男一女三种情况,而由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所组成的社会,因为两个同性的人不能繁衍,所以一开始就注定要灭亡。如果杜林设想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因为女人在很长时间都是处于不平等的从属地位,所以,结论只能是不平等。因此,杜林的平等公理是不成立的。

其次,恩格斯还批判了杜林关于不平等起源于暴力的说法。杜林认为,一旦两个人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肯定的要求,并以暴力来实现,不平等、不正义就出现了。恩格斯指出,卢梭早在其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就通过两个人的方法证明了与杜林相反的结论:例如两个流落荒岛的人,他们在意志上是完全平等的,但是优柔、懒惰、愚笨的人很可能最终会“自愿”的服从于果断、有毅力、伶俐的人。于是,结论就出现了——由于人的自身素质、个性等的不同,一个人完全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方法实现让另一个人服从自己的目的。在现实世界中,“甘受奴役的现象在整个中世纪都存在,在德国直到三十年战争后还可以看到。普鲁士在1806年和1807年战败之后,废除了依附农制,同时还取消了仁慈的领主照顾贫病老弱的依附农的义务,当时农民曾向国王请愿,请求让他们继续处于受奴役的地位——否则在他们遭到不幸的时候谁来照顾他们呢?”[9]因此,恩格斯指出,两个人的模式既适用于“不平等和奴役”,也适用于“平等和互助”,而杜林关于人类不平等起源于暴力的说法只能说是主观臆想、毫无根据的。

总之,在恩格斯看来,杜林的平等观只是一种超现实、超历史、超阶级的虚幻平等观念;这种平等观只是企图阻止人们科学地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和剥削现象,妨碍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

二、《反杜林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不仅批判了杜林先生抽象人性论的分析方法以及拙劣而浅薄的平等观念,而且对平等观念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和阶级的分析,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念,确立了平等观念的科学内容。

1.平等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恩格斯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10]。也就是说,无论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都有各自特定的平等观念和平等要求,它们都是各个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归根到底都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并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而改变。恩格斯重点梳理了资产阶级平等观提出的过程,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平等观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

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注定成为相对平等要求的代表者,是由其所在时代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地位决定的。“资产阶级本身最初是一个封建等级,当15世纪末海上航路的伟大发现为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更加广阔的活动场所时,它使封建社会内部的主要靠手工业进行的工业和产品交换发展到比较高的水平。……手工业生产不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在最先进的国家的主要工业部门里,手工业生产为工厂手工业代替了。”[11]此时,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由封建经济关系变为资产阶级经济关系,由“封建等级”演变而来的资产阶级开始向仍然是“封建”的国家制度提出新的平等要求:商品占有的平等权利、平等的交换权利、平等使用自由工人的权利、平等的关税,等等。但是,“在经济关系要求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地方,政治制度却每一步都以行会束缚和各种特权同它对抗。”[12]于是,平等权越来越迫切,很快地在资产阶级的国家里被提上日程,成为反封建的价值口号。因此,不平等究其根源是经济上的不平等,平等要求的产生也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2.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

恩格斯通过对古代社会平等观念到现代平等观念历史演变的梳理和概述,论证了平等观念是“历史的产物”,它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不是什么“永恒的真理”。恩格斯指出,在原始社会末期最古老的自然形成的公社之中,平等只存在于“公社成员”之间,而且仅限于男性,妇女、奴隶、外地人等都被排除在平等权利之外。到了奴隶社会,平等也只是自由民的权利,奴隶与自由民之间毫无平等可言。基督教早期属于奴隶和被压迫者的宗教,曾承认“原罪的平等”,承认“上帝选民的平等”;新宗教的最初阶段也曾经出现过平等观念。但是,阶级差别一旦产生,宗教的平等萌芽就消失了。在封建社会中,社会、政治等级制度森严,各等级之间不可能有平等的存在。

封建社会末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封建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过程中开始提出了废除阶级特权的平等要求:要求自由贸易的平等权利,要求有大量的自由工人供其利用,要求商品平等的交换。与此同时,无产阶级的要求也相伴而生。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最初是以宗教的形式,后来是借助于资产阶级的平等理论本身。“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所说的话,指出:平等应当不仅仅是表面的,不仅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13]所以,恩格斯指出,“平等的观念,无论是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14]。

3.阶级社会的平等观念具有阶级性

恩格斯认为,平等的观念在历史上的各个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早期基督教曾有过平等的萌芽,但是,随着“僧侣和俗人对立的确立,很快就使这种基督教平等的萌芽也归于消失。——日耳曼人在西欧的横行,逐渐建立了空前复杂的社会的和政治的等级制度,从而在几个世纪内消除了一切平等观念”[15]。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权利仅限于资产阶级内部,无论是平等的贸易、平等的使用劳动力、还是平等的交换,资产阶级这些要求废除地方特权、差别关税以及各种特别法令的平等诉求实质反映的都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但是,资产阶级却宣称平等价值观念具有超阶级的“普适性”特征。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恩格斯指出,“社会的经济进步一旦把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扩大其范围。只要为工业和商业的利益提出这一要求,就必须为广大农民要求同样的平等权利”[16]。农民在封建桎梏之下遭受着奴役,把绝大部分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果实无偿地献给封建领主和国家,在反封建的过程中,也同样要求“废除封建特惠、贵族免税以及个别等级的政治特权”。也就是说,这种平等观念在提出之时,既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和追求。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平等却越来越成为资产阶级的专利——无产阶级要求消灭阶级本身的要求是与资产阶级提出平等要求相伴的。同时,由于人们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并且处在差不多相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阶段的独立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中,所以这种要求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17]。如果非要认为平等具有“普适性”的话,那么它也只能局限于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资产阶级的平等权。

4.真正的平等只有消灭阶级才能实现

恩格斯指出,只要有阶级存在的平等都是带有阶级性的,而真正的平等只有到消灭了阶级时才能真正实现。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现代的平等是“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18]平等不应该只是某个阶级的特权,而应该是整个人类,至少是某个国家的全体公民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平等。因此,真正的平等必然要求消灭阶级本身,“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19]。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指出,“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20]。列宁也肯定了恩格斯的平等观,指出“恩格斯说得万分正确:平等的概念如果与消灭阶级无关,那就是一种极端愚蠢而荒谬的偏见。资产阶级的教授们企图用平等这个概念来证明我们想使一个人同其他的人平等”[21]。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考察并总结了无产阶级平等观的形成以及平等要求。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有双重意义,要么是对社会不平等的反应,要么是吸收、借鉴、发展了资产阶级平等要求,而无论是哪种情况,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只有消灭阶级本身,才能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只有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才能不仅实现法律上的平等,更重要的是实现现实生活中社会领域的、经济领域的平等,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的内容和要求。由此可见,无产阶级平等要求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要求是一致的,它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统一,是人类对于平等认识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反杜林论》平等思想的理论意义

在《反杜林论》平等篇中,恩格斯批判了杜林的研究方法以及抽象平等观,对旧平等观进行了改造,从理论上阐述了实现真正平等的路径,为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理论来源。

1.对旧平等观理论进行了根本改造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杜林用以研究平等观念的“两个人”,完全是抽象的人、不存在的虚幻人;这种研究方法实质上是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方法;这样做的目的也只是为资产阶级平等观做辩护而已。杜林以为他的平等观是“普世的”、“永恒的”公理,但实际上这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恩格斯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我们的意识形态家可以随心所欲地耍花招,他从大门扔出去的历史现实,又从窗户进来了,而当他以为自己制定了适用于一切世界和一切时代的伦理学说和法学说的时候,他实际上是为他那个时代的保守潮流或革命潮流作了一幅因脱离现实而歪曲的、像在凹面镜上的反映出来的头足倒置的画像”[22]。

恩格斯对旧平等观进行了唯物史观的根本改造,阐述了真正的平等观。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恩格斯给平等下了一个定义,“平等是正义的表现,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这一观念完全是历史地产生的”[23]。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强调说,不存在“永恒真理”式的平等,只存在历史的有条件的平等。每一个时代的平等观念和平等内容,都由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主要是经济条件所决定。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在形成初期对于废除封建政治特权、消除封建社会的不平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平等愿望,应该说是历史的进步。但是,资产阶级所要求的这种平等,归根到底反映了某个阶级,即“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实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表现。而只有到了“消灭阶级”的社会,平等才会真正实现;其它的平等要求,只能“流于荒谬”,这就是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也是真正的平等观。

2.阐述了实现真正平等的理论路径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可用“消灭阶级”来概括,任何超出这一限度的平等要求都将流于荒谬。而且,平等不能只在政治领域实现,也应该在经济领域以及社会领域中实现。要想实现真正的、实质上的平等,必须首先消灭阶级,这样的价值目标只有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资源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马克思曾经在《哥达纲领批评》中阐述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思想,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初级阶段在消费产品上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平等,体现的“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实际上仍然是形式上的平等;高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平等,这种平等才是形式和内容统一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

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中,恩格斯指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和资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经过不多几代的社会发展,人们就一定会达到这样的境地:奢谈平等和权利就像今天奢谈贵族等等的世袭特权一样显得可笑;同旧的不平等和旧的实在法的对立,甚至同新的暂行法的对立,都要从实际生活中消失;谁如果坚持要求丝毫不差地给他平等的、公正的一份产品,别人就会给他两份以示嘲笑”[24]。到了那个时候,平等要求也就不复存在。很显然,《反杜林论》中所指的平等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平等,它为实现真正的平等提供了理论路径,要实现真正的平等,必须向着共产主义社会迈进。

3.为社会主义平等观提供了理论来源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在对平等以及平等观进行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指出特定历史条件下平等具有特定的要求和内涵;同时,恩格斯立足于唯物史观,真正关注“现实中的人”,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平等观,解答了人类几千年以来关于平等的诉求之谜;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只能是资产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口号和工具,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平等,或者说到了共产主义阶段,已经不再需要平等了。“平等和正义,除了在历史回忆的废物库里可以找到以外,哪儿还有呢?”[25]

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个阶段,在社会主义阶段是否还需要平等?需要什么样的平等呢?有人者说平等是资本主义的,我们不能要;也有人说平等是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我们要把包括平等在内的西方“普世价值”照搬过来。实际上,我们目前还正处在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平等还是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资产阶级平等的无情批评显示出对平等的关注。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更是详细论述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及其与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本质区别。这些都为社会主义的平等观提供了理论来源。所以,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平等,不能因为资产阶级讲过无产阶级就不能讲、不敢讲,更不能把资产阶级的平等理念全盘照搬,而是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为指导,以共产主义为最高奋斗目标,探索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更完善、更真实的平等理念。

四、《反杜林论》平等思想的现实启示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以及“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26],认真研读《反杜林论》中平等观及其方法论思想,对于我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价值观自信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示。

1.坚持用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强调研究社会问题或者道德现象必须遵循唯物史观,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才能得出客观而正确的结论。研究问题必须遵循两个原则,首先要从对象本身出发,其次要从现实的社会关系出发,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恩格斯正是运用唯物史观理论批判了杜林唯心的、先验主义的研究方法,指出平等是历史的、有条件的,阐述了真正的平等观。

《反杜林论》平等思想启示我们,从概念到概念的抽象研究方法是不可能得出客观的、正确的结论的。任何有关价值观的现象或命题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有条件的,不能把某个历史时期、某个阶级、某个国家的价值观念看做任何时期、任何阶级和任何国家都适合的“普世真理”或“普世价值”。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一定要坚持用唯物史观理论来做指导。首先,要从中国的国情、中国发展的客观实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来分析和研究平等等价值观问题;其次,要坚持从当前中国社会实际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出发,分析和研究各种价值观问题;最后,要坚持科学辩证的方法和态度,积极探索符合当前中国客观实际、中国人民真正需要的价值准则。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努力为实现实质平等打下基础

无产阶级是伴随着资产阶级而产生,所以伴随着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产生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就应运而生了。虽然都要求平等,但实质却大相径庭。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只是想消灭封建特权阶级的阶级特权,实现政治平等;而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却是消灭阶级,实现社会的、经济的真正平等。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平等要求是“消灭阶级”的科学论断,深刻地揭示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与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是存在本质区别的。

资产阶级对平等的要求归根到底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提出来的,资产阶级所要求的“平等权利”实际上只是对“资本平等”的渴望,其实质是资本家平等剥削无产者、无产者平等地被资本家剥削。而无产阶级奋斗的目标始终是为了“全人类的解放”,那就是实现“消灭阶级”,没有压迫和剥削,完全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提出的平等是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它与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的平等观是有本质区别的。由于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目前还无法实现“消灭阶级”之后的平等要求,但是也一定要努力为实现实质平等打下基础:即一方面注重形式平等与事实平等的统一;另一方面注重经济地位平等与政治权利平等的统一,也就是要尽可能“让人人都能公平行使社会权利、履行社会义务、分享社会成果,政治上平等参与、经济上共同富裕、文化上共建共享,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进步”[27]。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判“普世价值”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目前仍存在诸如收入分配、权利利益、竞争机会等很多不平等现象,社会平等等价值观问题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鉴于中国存在如此多的不平等现象,很多人试图寻找医治良方,其中一些人“好心好意”地提出要“儒化中国”,以所谓“儒学”或者“新儒学”等“普世价值”来代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企图“恢复儒学昔日崇高的正统地位”,使儒家成为主流意识形态而否定时代的发展,但是作为封建等级制度意识形态的儒学是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平等的需求的。另一些人则替西方资产阶级“普世价值”摇旗呐喊,认为只有“西化中国”,才能解决中国当前之社会矛盾和问题,但是他们的西化“改革”主张只会使两极分化更加严重,社会更加不平等。

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永恒道德论的批评,以及对平等观的分析论述,为我们剖析“普世价值”的实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指导。第一,在阶级和国家依然存在的今天,任何价值观都具有阶级性,侈谈“普世价值”是站不住脚的;第二,平等等价值观具有历史性和条件性,不可能是绝对和永恒的真理,“普世价值”更加绝对不可能是真正“永恒的”和“普世的”;第三,儒家的“普世价值”实质上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价值观,而西方的“普世价值”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价值观;第四,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与“普世价值”中平等的本质区别,不能只看到词汇的重复而忽略它们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归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的反映和体现”[28],因而最能体现人民的主体性,也最能实现社会的平等与正义。总之,面对当今世界激烈的文化碰撞与价值观冲突,我们应立足自己的国情和实践需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别有用心的“普世价值”进行严厉的批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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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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