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益毅,盛大力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警察教育训练
以实战运用为导向的警用手枪快速指向性射击训练方法研究*
□韦益毅,盛大力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
摘要:通过对我国公安机关近年来执法实战用枪案例数据的统计研究,结合当前基层警察射击训练存在的主要问题,介绍并探讨了“以实战运用为导向,以安全规范为基础,以本能指向为核心,以层级训练为指导”的手枪实战化快速指向性射击训练方法。重点从空枪训练、实弹训练、模拟对抗训练三个不同阶段,对指向性射击空枪训练中的手枪持握手法、出枪及上膛击发方法,以及不同层级的实弹训练方法到最终的以标记弹对抗为方法的模拟实战对抗训练进行了介绍,以期为切实提高民警合法、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武器的意识和技能,推动我国警察枪械实战化训练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手枪快速指向性射击;案例分析;实战化层级训练
“仗怎么打,兵怎么练”,警察枪械实战化训练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已经从过去传统的精准度射击训练逐渐向快准实战化射击的方向转变,公安民警在执法现场一旦需要使用武器,追求的是绝对的快,相对的准,体现的是执法临战状态下公安民警应当具备先发制人的能力。手枪快速指向性射击是基层公安民警应对执法实战使用武器需求所应当掌握的重要实战化射击技能,如何切实提高公安民警武器操作规范意识和实战化技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笔者对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市发生的68起公安民警执法用枪案例的射击距离、射击时间、现场情况等多项因素进行整理和分析,结果如下图(见图1、图2、图3、图4)。
图1 实战中射击距离
图2 实战中瞄准状态
图3 实战中枪战时间
图4 实战中运动状态
图1是对执法实战中射击距离的统计,结果表明,在68起案例中有27起案例射击距离在3米内,占比39.7%;3米到7米内开枪射击案例16起,占比23.5%;7米到10米内开枪射击案例25起,占比36.8%。可以看出,在7米内使用武器射击的案例总占比达到63.2%,而10米外开枪的案例数据为零。而10米内进行射击,正是指向性射击的主要距离范畴值,特别是在3米到7米之间的射击状态,多以指向性射击为主。
图2是对执法实战中瞄准状态的统计,结果表明,在68起案例中,有45起案例是处于无瞄准状态,占比达到66%。这说明在实战过程中,警察由于压力下的心理应激和现场的情况复杂多变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瞄准,而更多地选择概略指向性瞄准射击。
图3是对执法实战中枪战的射击时间统计,结果表明,在68起案例中,3秒内和3秒到10秒内结束的案例共计46起,占比为67.6%。这表明实战中枪战发生的时间短,也从侧面说明了警察使用武器的临战紧急状态的特殊性。
图4是对执法实战中射击的动态情况的统计,结果表明,68起案例全部都处于动态的过程,而进一步分析发现,双方均移动的案例达34起,占比为50%,余下的50%分别为警察移动中开枪射击占10%,犯罪嫌疑人移动占40%。无论是那种动态情况,都表明警察在不充足的时间下完整地采用精准度射击是极为困难的。
进一步对上述民警执法实战用枪处置案例进行总结,我们发现,在复杂多变的执法现场环境中,民警开枪射击主要体现出如下特点:一是距离近,多为3—7米内开枪,63%的枪战发生在7米内距离;二是时间短,开枪从发生到结束,往往在数秒间,3—10秒的射击时间占比为67.6%;三是突发性,民警在执法现场使用枪支往往处于突发性状态说明快速拔枪后快速反应射击往往处于来不及精确瞄准的状态,甚至66%左右的实战根本来不及瞄准;四是动态性,民警在现场开枪,警匪双方均处于移动的状态。
一直以来,受到训练条件和训练时间的限制,很多基层一线民警每年只有两到三次的射击训练机会,每次子弹只有10—20发,而就是在这么有限的射击训练里,枪支的分解结合、精度射击训练还占了极为重要的比重,贴近实战需求的考核更是流于形式。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民警对快速出枪射击技能缺少训练。
经过调研,笔者发现基层民警的手枪射击训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射击训练停留在“扫盲”阶段。由于训练时间少,日常勤务配枪制度不统一,导致民警对于武器基本安全操作规范还是存在训练不到位的情况,如手枪的持握手法、验枪动作等。这些基础的问题不解决,射击训练特别是实弹射击的安全就难以得到保证,而由于训练时间短人数多,水平参差不齐,使得射击训练只能停留在“扫盲”阶段,大量的时间用在培养训练民警的武器安全操作规范意识和方法,离实战化射击训练还有很大距离。
(二)基础技能不扎实。手枪操作的基础技能,包括武器故障排除、更换弹匣及保险操作、利用掩体。这些应知应会的基础技能,是保证民警用枪安全、有效,符合临战用枪需求的基础保障和前提。目前,基层在组织射击训练时已经开始逐步意识到基础技能扎实对于真正熟悉武器性能、掌握武器操作、熟练武器使用的重要性,但训练仍然不够。
(三)培训内容不统一,缺乏规范性。各地由于训练条件和保障情况的不一致,难以在培训内容上形成统一,而手枪的射击训练,最终从基础运用到临战实战运用,需要规范地加以计划和开展。其中,教官的教学思维的转变是首位,要换位思考,从实战的角度出发来设计射击训练方案和内容,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有效的训练,从而逐步实现从基础射击向临战下的实战化射击转变。
基层公安机关在射击训练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民警在执法实战中,一旦遭遇到动态性、复杂性、危险性极高的情况,需要安全、快速、有效使用武器进行处置时,将会面临极大的挑战和严峻考验。如2012年5月11日,湖北某乡镇派出所在接处警处置一名武疯子时,武疯子张某对民警的反复劝说毫无反应并手持柴刀威胁民警,民警鸣枪警告,但张某举起柴刀更加疯狂地左右挥舞追砍民警,迫使民警使用六四式手枪连续开了五枪,但最后仅有一发子弹击中张某脚踝,整个开枪过程大约持续2—3秒,整个纠缠距离仅仅只有3—4米,就是在这种近到几乎是“想不打中都比打中难”的距离下仅有一发子弹命中对方脚踝,最后多名民警一拥而上才将其压倒制服。这一案例折射出的问题说明,民警开展贴近实战需求的射击训练已经十分迫切。
指向性射击,也叫本能射击,是现代警察武器特别是手枪近距离自卫性武器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向性射击的特点是将双眼的注意力放在射击目标上,利用持枪手臂特别是前手臂的肌肉本体记忆与手枪套筒形成自然指向,从而锁定目标,进行快速指向射击。这一方法利用人体本能的指向动作提高警察准确、快速指向目标的能力,既能有效保护枪支又能快速进行攻击。
手枪快速指向射击技术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以人体骨骼支撑为据枪支架基础。在进行指向射击训练时涉及到的骨骼支撑包括线与面的问题。所谓的线,是将膝关节、胯关节、肩关节作为引导身体转向、合理控制人体骨骼支架形成稳固据枪的中轴线。所谓的面,是要在上述主要人体关节合理控制协同的同时,形成稳固的身体支撑面。采用指向射击时,通常采用双脚开立微屈膝、含胸收腹前抵肩的形态,配合双脚平行,形成合理的实战射击准备姿势。这样的据枪姿势在稳定的前提下也能兼顾到随时向各个方向迅速转身和移动,灵活应变各种实战情况。二是以自然指向为持握手枪要领。很多教官进行指向性射击介绍时都会强调自然指向的重要性,通常会以击发扳机的食指进行自然指向举例。但是不应忽略辅助手的大拇指自然指向与扳机食指指向的协同一致,强手和辅助手的协同快速指向一致性,是构成警察掌握自然指向射击的重要条件。三是以双眼全开为快速瞄准方法。传统的瞄准方法强调单眼瞄准中准星与缺口间的平正关系,但是在实战情况下,现场的心理压力、现场光线暗弱因素等,都会对警察快速完成单眼瞄准并且锁定动态目标射击命中的能力带来极大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隧道效应的消除。因此,在开展指向性射击训练中,应有意识地增加双眼对焦能力的训练,近距离中,准星在缺口中间即可完成射击。四是以流畅击发为有效命中前提。无论是训练还是实战,有效命中都是最根本的目的之一,而影响命中率的最终动作就是射手的击发动作。实战过程中,警察在高度紧张情况下,需要合理安全有效地操控武器,无意击发的扳机动作更多的是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失误甚至致命错误,比如走火,误伤等情况。指向性射击更强调射手要熟知武器的性能和执法现场枪支的勤务状况,在判断、锁定、控制目标的同时将扳机控制揉入到指向动作中,做到判断指向准确到位,击发控制合理有效。
上述指向性射击技术的四个基本要素是从实战化射击理论上进行的凝练和概括,但是要真正掌握指向性射击训练,还需要从空枪训练、实弹、模拟对抗训练三个不同阶段来反复操练。
(一)空枪技术定型训练。一个合理的、符合实战需求的快速拔枪动作,是建立在千百次重复训练形成肌肉动作定型的基础上。一切技能和习惯的训练与培养就是动力定型的形成过程。这种动作定型的形成过程主要通过身体动作刺激和心理条件刺激,重复性地按照一定的规律、顺序和方法进行练习,从而使得大脑皮质上的兴奋和抑制过程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关系固定下来,形成针对某一技能习惯的本能反应,这就是动作定型。重复多次、规律性的空枪练习就是指向性射击的重要基础,包括握枪、出枪、上膛击发(根据枪弹结合情况决定出枪后是否需要先上膛)三个环节。
1.空枪练习的第一个技术环节是手枪持握。手枪持握是射击训练中经常容易被警察忽视的问题,合理的握枪对于安全、快速操作武器至关重要,原因在于合理的持握手法能让射手快速确立瞄准线,那种认为瞄准是眼睛指挥调整手臂方向的方法是错误的。瞄准只是给手臂提供一个参照,由于人体的肌肉有一定惰性,特别是在疲劳、压力的情况下中枢神经对肌肉的控制能力会显著下降,如果握枪方法不正确,枪支指向会不断偏离瞄准线。有了正确的握枪姿势就很容易确立正确的瞄准线,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完成快速瞄准指向目标或者概略瞄准,做到出枪即指向,反之必须通过眼睛重新调整和锁定目标,这一调整所浪费的时间对警察现场执法所作出的正确判断可能是致命的。
在进行指向射击时,要提倡的是合力握枪的方法,而非传统的自然放松持握方法,原因是枪握紧的时候才能保持击发时的稳定,也就是保持瞄准线不动。同时人体手部神经有一种运动习惯,就是五个手指同时放松,同时抓紧。在射击时握枪太松,食指扣压扳机瞬间会下意识地连带其余四个手指握紧枪把,导致“射击时满把抓、向前推枪压枪”的情况出现,这种一松一紧的过程不仅破坏瞄准线的建立,也会带来命中率的显著下降。
2.空枪练习的第二个技术环节是出枪方法。谈到出枪,首先一定要避免一个常见错误,那就是“出枪挺腕”,正确的技术动作应该是“出枪锁腕”。因为“出枪挺腕”的动作导致手腕过紧上扬,在一开始就破坏了小臂与枪支形成的自然指向线,同时过紧的手腕也会导致小臂肌肉过分紧张,从而对拔枪速度、指向的准确性带来影响。“出枪锁腕”目的是能够把拔枪动作做得更流畅、形成小臂与握枪线的一致,也更有利于自然指向出枪路线与瞄准线在操作区的快速重合。因此合理的出枪指向动作应做到前臂手腕与套筒处于直线延伸,根据情况(与目标的距离)采取腹前持枪戒备或手臂前伸平肩戒备,枪口指向目标,弱手迅速跟上合抱据枪或辅助完成上膛后据枪动作。
由于条件的限制,警察定期进行实弹射击的机会还是屈指可数,但是空枪练习却是每天都可以完成,甚至采用橡胶练习枪即可完成。可以单人重复练习、利用镜子对照练习,也可两人配合模拟抗压练习。空枪练习时要从每一个环节去抠细节,比如握枪戒备时虎口的位置、单手出枪的手腕松紧度(宜锁不宜挺)、双手出枪时辅助手贴靠握把的位置(大鱼际贴靠握把空隙)以及辅助手大拇指的位置(自然贴靠套筒的同时大拇指向前伸展,与套筒形成平行指向)等。同时也应注意检查身体基本的骨骼支架是否合理(可以通过对照镜子练习、视频自我检查练习、两人互相检查练习)等。同时,还可以结合一些实战运用极强的基本技能进行练习,比如设置障碍练习(排除故障练习)、模拟压力练习(从日常光到暗弱光)、动态练习(移动中和利用掩体的快速拔枪指向练习)等。一般而言,每天坚持100次左右的空枪练习,在坚持10天以后再进行7—10米的指向性实弹射击,就会有很大的改观。
3.空枪练习的第三个技术环节是上膛击发动作。无论是正手上膛和反手上膛,都应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是建立在安全基础上,即上膛时枪口都不应指向身体的任何部位,而是始终指向安全指向或危险目标区域。第二是建立在习惯养成上。将上膛和更换弹匣、排除故障的习惯动作结合起来,才能更加有效、管用。第三是建立在实战运用上。实战中有效的上膛动作必须要符合实战中快速、有效的出枪射击要求,因此上膛动作尽可能在操作区内快速完成。设想一下,假如在实战中面对一个站在5米外突然冲过来的歹徒,警察的持枪动作采用低姿上膛的方式(先低姿戒备再进行保龄球式上抬据枪指向动作),甚至高姿上膛的形式(先高姿戒备再进行钓鱼式下压据枪指向动作),不仅行程较长,也破坏了快速瞄准基线的建立,因此提倡在平肩操作区内完成上膛动作,即胸前戒备位置上膛,遇到紧急情况特别是极近距离时,也可采用腰间戒备位置上膛完成紧急防卫射击动作。
(二)指向性射击实弹训练方法。
1.指向射击第一层级实弹训练方法。第一个层级的指向射击训练科目为单目标的指向射击训练。针对指向射击展开的实弹射击训练,主要围绕“快速指向、有效命中”来进行。指向性射击在实弹训练时,第一个要解决或者要正确理解的问题是“快速指向”,因为指向是射击命中的基础,而决定射击与否,是在正确快速指向后的问题。常见的射击训练科目包括“单孔射击训练”。单孔射击理论的发明者名叫福洛德·孔,是美国全国枪支协会特许教练,也是一位射击大师,他的单孔射击训练方法比较特别。福洛德会将新射手带到离靶子1米近地方,并要求学员将每发子弹都射进同一个弹孔内。福洛德认为,提高射击技术需要对自己射击能力建立信心。你需要找到自己的自然瞄准点,同时在射击过程中达到某种适合自己的节奏。你一旦知道自己能将五发子弹射进一个弹孔,你就已经得到了你所需要的信心。接下来,当射击学员可以很轻松地将五发子弹射进同一个弹孔时,福洛德才要学员逐渐加快训练速度,拉大距离。这种单孔射击训练在指向性射击训练中可以演化为,从3—5米、5—7米的距离,用“普通速度——较快速度——最快速度”三种不同的频率,分别去完成三种距离训练,但是在进行下一阶段的训练时,训练次数必须翻倍增加,即3米采用训练20次空枪训练加10发子弹,那么5米的距离则增加到40次空枪训练加20发子弹。如果子弹总量少,还可以在不同的距离先采用教练弹进行模拟训练,然后再完成实弹射击。
2.指向射击第二层级实弹训练方法。在完成单目标的指向射击训练后,第二层级的实弹训练可以过渡到多目标组合射击。这里的多目标组合射击又可以划分为单目标的组合射击(如2发躯干加1发头部的“2+1”莫桑比克射击法)和多目标的组合射击法。在这一层级的训练中,除了射击技术外,更强调对于实战运用中对对方控制能力的预判断,要具备连续开枪的能力(但绝非强调必须连续开枪),特别是应对暴恐分子袭击时,往往要考虑到射击的指向进行快速的调整,第一发以快速命中和制停为前提,在这一前提下,首发指向射击要有效命中的部位应该是躯干最下端的骨盆部位,这一位置是人体中轴和重心移动的最大关节,快速命中和制停的效果最明显。在实弹射击训练中,可以采用辨识目标射击、隐显靶射击进行,还可以两人一组,采用遮蔽视线的形式,进行盲射射击。射击距离一般控制在3—5米内,配合胸前战术戒备和腰间战术戒备后进行实弹训练。在进行多目标指向射击时,要注意身体支架的配合转动,在多目标之间距离较近时采用直臂等三角指向,据枪以腰胯平台带动双手据枪转向指向射击,而非以手臂牵引带动身体重心移动进行射击。如果多目标之间距离较远,在有充足距离和时间判断危险系数高低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先收回胸前戒备再进行快速指向定位射击的方法。
3.指向射击第三层级实弹训练方法。第三层级的指向射击从静态指向向动态指向递进,重点强化警察对于现场环境、掩体的判断和正确利用,配合身体动态结合指向射击节奏,这一阶段的实弹训练更注重警察战术基本动作技能如枪械战术戒备、掩体利用方法、不同射击姿势快速转换能力等。可以结合横向或前后移动、绕杆或绕桩、九宫格移动射击的方法进行,中间也可穿插多孔战术掩体(在传统的战术挡板上增加不规则的射击孔,射手需改变身形配合射击孔进行射击)进行训练。
(三)模拟对抗训练。这一阶段的模拟对抗训练,主要结合模拟实战情景,利用手枪标记弹进行模拟对抗训练。重点是训练警察的现场抗压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在模拟对抗训练初期或训练条件不足如无战术模拟训练街区时,可以先采用人盾对抗训练,使用六四彩弹枪或者九二彩弹枪,与持防暴盾牌的配手配合进行模拟对抗训练,持盾牌的配手可以在不同距离、不同方位模拟持盾牌冲撞、持刀斧砍杀等对警察进行攻击。警察应在最快时间内拔枪进行指向射击。在模拟对抗训练后期可以采取小组模拟战术对抗的形式,进行应对暴力攻击或反暴恐袭击等不同执法战术背景的模拟彩弹对抗。特别要强化警察快速判明现场情况、做好武力戒备准备、合理使用武力处置等环节的训练,不断强化和提高警察在不同警情、不同现场环境下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警械武器的能力和信心。
随着当前社会治安、反恐维稳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我国警察实战技能训练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对于警察第一现场处置能力的要求不断提升,实战运用需求对于警务实战训练的倒逼机制已经形成,特别是近年来反暴恐现场快速处置的实战用枪案例,体现出“距离近、时间短、动态性”的特点,对第一现场处置的警察枪械实战化射击训练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向性射击以快速有效为原则,侧重于快与命中,开展手枪指向性射击训练,是符合执法实战实际并能切实有效保障广大基层民警合法、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武器,对于确立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化训练的先进理念和方法,有效降低警察伤亡并在执法现场使用武器安全有效处置,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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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秋实)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40(2016)03-0091-05
收稿日期:2016-03-31
作者简介:韦益毅,浙江警察学院反恐怖系副主任,副教授;盛大力,该系副主任、副教授。
*本文系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警察枪械实战化训练研究”(项目编号:2015SCG31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