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利
试论资本的本质及其资本逻辑的终结与创新
甘利
摘要:资本是马克思所建构的哲学体系的最重要、最核心的概念,换言之,马克思辩证法即是以对资本的批判建构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资本逻辑是从资本的本质意蕴上来进行理解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全面而迅速发展的时代,资本展现了无限的统治权与支配权的特征,即资本与理性联合在一起,从而决定了个人受抽象的资本所统治。马克思在辩证法的视域下,揭示了资本的本质以及资本逻辑。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资本逻辑也不断创新着自身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
关键词:资本;资本逻辑;资本创新
资本,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因而,对资本的传统理解是从物的关系上来认识的。而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会关系,即要从社会关系出发来认识和把握资本的本质。从而避免了资本主义社会下的社会关系被遮蔽和掩盖。这就是说,资本不仅是一种经济符号,表现为物质化的资本;资本更是一种社会关系符号,表征了作为社会关系的生产关系。因而,从本质上来看,资本作为社会关系的生产关系,实质是一种颠倒的主客体关系,而且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关系下,资本才能真正存在。
一、资本的本质与资本逻辑
一般意蕴上,资本是属于经济学范畴的。从词源上看,“最早在中世纪的拉丁文中,‘资本’(Capital)这个词似乎指的是牛或其他家畜。圈养家畜的成本十分低廉,家畜可以活动,能够从有危险的地方转移开,并且容易计算数量。但最重要的是,家畜能够通过把价值较低的物质转化成一批价值较高的产品,来调动其他行业,进而创造出剩余价值。此外,家畜还可以繁殖。所以家畜一直是额外财富的重要来源。这样,‘资本’这个词一开始就同时具有两层含义——表示资产(家畜)的物质存在和它们创造剩余价值的潜能”[1]102-103。这也就是说,从资本的原初意义来说,资本一方面代表着财产,另一方面还象征着财产在继续生产过程中所带来的剩余价值。对此,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这样说过,一个人“所有的资财,如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这笔资财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将仅仅留适当部分,作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费,以维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资财于是分成两部分。他希望从中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供目前消费”[2]254。这段话表明,亚当·斯密将财富划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于维持人的基本生活的消费,另一部分则是投入在继续生产这一生产实践中,从而凭借利润而积累财富。因而,在他的视野中,“资本”即是指第二部分的增值财富。不难看出,在当时亚当·斯密就已经意识到了资本作为一种积累财富的手段,即部分地、简单地意识到了资本的本质。但是,从更深层次上来看,这种直接地、简单地观点仍然是将资本看作是一种“物”的存在,即是从物的立场出发来理解和把握资本的。然而,从资本的本质来说,资本既是一个经济符号,而且还意味着它是一个社会关系符号,即代表这一定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资本在这两种意义上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即是其本质内涵。正如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认为的,资本是为了生产而积累起来的物质资产。因而,他将财富分为生存消费与增值利润这两部分。这就表明,在古典经济学那里,资本即是一种被物质化的东西。换言之,在古典经济学的视域中,资本的本质是物。但是,正如马克思所批判的那样,“把表现在物中的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当作这些物本身的物质自然属性,这是我们在打开随便一本优秀的经济学指南时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一种颠倒”[3]56。这就是说,古典经济学将资本理解为物,而未意识到或忽视了资本所表征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属性。恰恰相反,马克思从辩证法当中认识到并且阐释了资本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问题。换句话说,资本不仅是在经济学上体现了其作为物的自然属性,更在本质意蕴上,体现了其作为社会关系的社会属性。具体来说,资本不仅是体现在物上,并且表征了具有社会关系性质的生产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颠倒了的主客体关系。换言之,资本的本质涵义即是表征了资本主义社会下颠倒的主客体关系的实质,即人被资本所决定与统治。
因而,资本本质所表征的颠倒的社会关系而使得资本具有了哲学的意蕴,正因如此,资本逻辑,即是指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即是决定这个世界所有一切的本体。资本逻辑即是资本与形而上学的“联姻”与“共谋”,是资本借助于形而上学来确立和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资本借助其“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实现了对人及社会其他一切关系的统治,形成了资本逻辑。
二、资本逻辑的终结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以其强大的逻辑实现了对整个社会和对人的统治。然而从更深层意义上来看,这种资本逻辑实际上只是把传统思维方式的延续,在本质上是没有任何改变的,即传统形而上学所存在的根本就是资本逻辑。换言之,资产阶级所宣称的表征了现实的资本逻辑并没有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割裂开来,实际上只是以另一种形式的面貌存在和发展着。这也就是说,思维方式只是被一种形式取代了另一种形式而已,就其本质而言,即在追求“同一性”这一根本准则的思维方式问题上,是没有动摇的。在如何把握人与世界的这一根本关系问题上,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总是寻求绝对的、非历史的第一原理和终极存在。而恰恰与传统形而上学相“联姻”与“共谋”的资本逻辑,也就表现出对终极本体和最高主宰的追求与控制。
资本逻辑,从本质上而言即是从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出发来把握和阐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即将理性或意识作为世界的根据来看待与理解整个世界,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了对整个世界的哲学逻辑体系。但是,“资本逻辑这种强大的、极度自我膨胀的同一性逻辑和力量,必然会为了自身的无限增殖,把现实中的一切都变为自己增殖的手段和工具,都变成自己统治和奴役的对象,因此也就必然造成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社会越来越严重和突出的两极对立和两极分化。这其实也正是形而上学本身内在的二元论困境在资本逻辑身上的必然表现。而这又是资本逻辑在自身内部永远也无法弥补和调和的裂缝和悖论”[1]112,这表明,资本逻辑是无法解决和消解由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中起主宰地位的同一性逻辑和力量所带来的内在矛盾,因而资本逻辑必然也会走向瓦解。换言之,传统形而上学归根结底表征了强大的同一性逻辑和力量,而与形而上学相勾连的资本逻辑也就体现了强大的同一性逻辑和力量,但这种力量一旦超过资本逻辑本身的限度,即会使得资本逻辑走向瓦解,即资本逻辑终结。说到底,形而上学的同一性逻辑和力量只有在理论和思维领域才能存在且发挥其强大的魔力,而一旦超出这个领域,同一性逻辑必将会被瓦解。换句话说,传统形而上学的这种同一性逻辑和力量离开意识范畴,在实践范围内就会失去其效用。因而,当马克思引入实践的观点,就实现了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同一性逻辑的瓦解,从而势必会终结资本的逻辑。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实践才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人与世界规律的路径,这是由于实践相对于理论的优先地位所决定的。此即为马克思对传统形而上学同一性逻辑和力量的内在超越,换言之,是马克思实践观对同一性的瓦解。随之,马克思通过辩证法继而又实现了资本逻辑的终结。
三、资本逻辑的创新
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已经断言资本主义必然走向灭亡,而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准则——资本逻辑也必然会走向瓦解。然而,在今天,资本逻辑统治下的资本主义依然存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错了,相反,更进一步说明了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逻辑的本质是如何的犀利与独到!资本,无论是从物的立场出发,还是从社会关系的立场出发,其实质都可视作是对利益的追逐。正因如此,资本家为了积累资本、获得高额利润,就会不断地创新“资本主义外壳”,在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中一次次地转换与发展着。“工业资本主导的自由资本主义外壳被自己的内在矛盾所炸毁,进而换上了垄断资本主义外壳,而整个工业资本主导外壳又进一步被新的矛盾所炸毁,换上后工业资本主导的形态。资本主导形态和功能的每一次大转换,都标志着对原先形态外壳的炸毁。不炸毁旧的形态外壳,资本就不能持续在场,危机就无法过去。然而,资本外壳的每一次炸毁,并不等于资本所有外壳被彻底摧毁。资本也的确持续在场,而且不断焕发新的活力,释放出创造历史进程杠杆的作用。但是资本并不是没有改变、没有毁灭地持续在场。相反,资本持续在场的前提,就是毁灭”[4]。这也就是说,资本逻辑为寻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在形式上不断地创新。正如大工业时代背景下,工业资本创新了传统手工业资本一样,新的历史发展状况下,工业资本必然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以适应新的环境,获得更好的发展。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工业资本通过与银行资本的融合而形成了金融资本,即金融资本逻辑的创新。不仅如此,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在21世纪的今天,资本以更多的创新形式充斥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在工业2.0的新时代下,“互联网+”的模式越来越成为了主流。这即是说,在资本逻辑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背景下,资本以不同的形态来实现着自身的发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正因如此,文化资本在这种新时代和新要求的环境下也应运而生的。在现代资本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文化资本逻辑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明显。但是这种以文化主导的资本逻辑并不仅仅是一种消费,在更深层次意义上来说,文化资本依然是需要在生产的基础上来进行说明的,换言之,文化资本逻辑始终表征的是资本逻辑本质。因而,这种创新并不没有改变资本的本质,而只是形式上为适应时代要求与发展的一种战略性转换。
综上所述,资本,不仅在物上表现为财富,代表着资产的积累与创造。在社会关系上,更体现出一种颠倒的主客体关系,不仅将资本主义的本质掩盖了起来,而且使得资本凭借其强大的同一性原则实现了对人以及社会的统治。马克思从辩证法视域出发,揭示了资本的本质,预示了资本逻辑的瓦解。然而,因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使得其在经济危机中仍然不断创新了自身以获得生存与发展。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说,如何理解与看待资本逻辑以及如何应对新时期下资本逻辑的统治与影响才是当下时代最迫切与首要的问题。(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白刚:《瓦解资本的逻辑: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质》[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
[4]任平:资本创新逻辑的当代阐释[J],载《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3期;
作者简介:甘利(1991-),女,汉族,重庆铜梁人,研究生,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