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依凡
【摘 要】音乐剧是通过对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多种元素的高度融合,来讲述故事、塑造人物、体现思想、娱乐观众的一种戏剧形式,是现代戏剧舞台上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产品。
【关键词】音乐剧;共性;戏剧表演;艺术
中图分类号:J8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020-02
在讨论音乐剧表演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国外有关专家们是怎样描述音乐剧这一戏剧形式的。鲁狄杰·伯林说:“在音乐剧一百多年的发展中,它经历了风格各异的形式,很难下一个完整而准确的定义,要区分音乐剧与其他音乐作品类型并非易事。”
西塞尔·史密斯说:“音乐剧的基础构架是语言和形体动作在音乐和舞蹈的辅助下推进,在故事情节中完美统一,这种形式并不是在音乐剧产业相对比较发达的美、英等国家特有的,除了近现代各种音乐剧形式之外,在欧洲国家的清唱剧、喜歌剧、轻歌剧、滑稽剧中也都存在类似的构架。”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强调:“音乐剧是戏剧表演的作品,具有激发情感而又给人娱乐的特点,简单而又与众不同的情节,并伴有音乐、舞蹈和独白。”[1]
总结上述论点,我们不难发现,音乐剧这一戏剧形式有着很宽泛的解释,就像伯林说的那样,不管是从音乐剧的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很难给它下一个完整且准确的定义,因为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教育下出现的创作者及创作风格都会给音乐剧带来不一样的,各自新鲜的血液,使得音乐剧在发展历程中不断地创新,不断地发挥,不断地变化,并且不少研究音乐剧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此种发展轨迹非常赞同。他们认为:若执意坚持音乐剧要服从于某种特定模式与套路,其实是背离音乐剧创作初衷的,应该给创作者预留更宽泛的创作空间。关于音乐剧的定义也应该不断地发展和补充。
在了解了音乐剧创作形式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音乐剧表演即戏剧性的表演。当众饰演角色表演故事,在过程中化身成为角色,并且要通过舞台行动的过程来展现人物形象征服观众,这和任何戏剧表演艺术都是一致的。所区别的是:音乐剧演员既要运用歌唱、舞蹈、舞台言语等艺术手段进行创作,还要运用戏剧表演的手段进行创作;既需要接近生活的舞台言语和形体动作,也需要歌唱或舞蹈中的放大或写意处理。但无论怎样体现,音乐剧表演创作角色这一任务是和其他戏剧表演形式是一样的,当众扮演角色表演故事是他们的共同属性。
一、当众饰演角色表演故事
德国浪漫主义者史格雷尔说过:“戏剧不能像说唱艺术那样用讲述者的叙述和描绘来补充故事里对话表达不出之处,因此要求:故事中每一个角色都由一个活人来扮演,这人的性别、年龄、外表,都力求符合虚构人物的条件,甚至具有那个人的全部特点;每说一句话都要用恰当的声调、表情和动作。”[2]
“当众”这个词不单单只是理解为演员简单的与观众“会面”,而是演员一方面要在执行行动的过程中与台上的对手交流,互相给予反馈,完成行动的目的,在整体上把握和调整行动的节奏;在另一方面要与观众有交流,这个交流可会是直接的也可会是间接的,重要的是要根据观众在现场所反馈的信息,演员要及时的调整语言、歌声以及动作整体呈现出的幅度和力度。
音乐剧从《演艺船》一剧开始,摆脱了以“秀”为主的表演形式,故事情节趋于复杂,所反映的思想内容也更加深刻,演员在舞台上都是为了讲述故事,反映人物的生活而存在。“当众扮演角色表演故事”意图已非常明确。
二、化身为角色
河竹登志夫指出:演员是“把自身变为剧中人,成为戏剧创造媒体的人。”[3]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化身成为角色”。化身成为角色应是所有演员在不同的戏剧形式中饰演角色的普遍追求,绝不是某一类戏剧形式或某一派别的表演艺术家所坚持的、特有的艺术追求。
斯氏在他的著作中曾经说过:“没有性格特征的角色是不存在的。”[4]由此可看出,斯氏认为“化身成为角色”换句话说就是演员在塑造人物时体现“性格化”的能力。由于每一个演员在舞台上都应该塑造人物形象,而不是向观众简单的表现自己,所有演员,也就是形象的创造者,都应该将人物形象再体现和“性格化。”音乐剧表演既然作为“当众扮演角色表演故事的艺术”,那么演员在从“扮演”到“化身”的过程中也要在假定的条件下,在音乐的辅助中展开艺术想象。对角色的内心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把握,并给予真实准确的表现。创造角色时,不能一味地表现自我,而是应该向角色靠拢,塑造出鲜明的艺术形象。演员无论用抽象的舞蹈动作还是接近生活的形体表达,无论用抒情的歌唱还是生活语言的表述,给予它们的设计都应该是人物的,性格化的。
三、通过舞台行动过程展示角色形象,征服观众
“戏剧”一词在古希腊文里的意思是“完成的动作”。余秋雨在《戏剧理论史稿》中指出:“戏剧,从它刚被人叫出名来的时候就开始与‘动作、‘行动不可分割了,与‘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戏剧情节不可分割了。”[5]可见行动在戏剧表演中的重要性。斯氏强调:“在舞台上需要动作。动作、活动——这就是戏剧艺术、演员艺术的基础。”[6]斯氏认为饰演人物角色就是要去“摹仿”角色的行动,并且必须通过舞台行动的过程化身为角色,所以演员只要走上了舞台便是行动着的人。
因此,表演中的演唱、舞蹈都要以塑造人物形象为目的,视塑造人物形象为演员的根本任务。我们必须懂得:舞台上的行动是构成戏剧情节所必须,是表现人的精神生活所必须,也是显示戏剧的哲理意蕴所必须的。演员在舞台上做着他人想要做的行动,他就必须把角色的行动目的和愿望变成自己的目的、愿望,要想象出人物的具体行为方式,并习惯于将它们变成自己的行为方式去行动,通过生动有机的行动过程,使观众能直接地、清晰地、鲜明地接收和感受到人物的性格和情感。
演员将剧本中的文字在演出现场通过舞台行动将其体现为鲜活的人物形象,这就是舞台区别于影视和银屏最大的不同。许多戏剧评论家都认为“任何戏剧演出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演员”。戏剧是“活的”,是演员当众饰演角色,化身成为角色,并且通过舞台行动过程来展示人物形象,当场征服观众的过程,是活人扮演活人给活人看的过程,这就是它比电影、电视占优势的地方。
音乐剧的演员与其他戏剧形式的演员一样必须现身说法,身体力行体现角色的形象。即使在有些音乐剧利用手偶或者头饰来展现人物的情况下(比如《狮子王》或《Q大道》中的主要人物都是拿手偶或者道具来体现的),这些手偶或道具也都被看作是演员自身或对手的组成部分,参与到角色的塑造与表演当中。
以上是音乐剧表演与其他戏剧形式表演的共同之处。虽然音乐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被完整而准确的定义,但并不妨碍我们对音乐剧创作规律的探寻,对音乐剧表演规律的探寻。概括地说,音乐剧是通过对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多种元素的高度融合,来讲述故事、塑造人物、体现思想、娱乐观众的一种戏剧形式,是现代戏剧舞台上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产品。音乐剧表演是通过歌、舞、剧等形式,在舞台上当众扮演角色,化身角色,并通过舞台行动过程展现角色的现代表演艺术。
参考文献:
[1]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
[2]史雷格尔.戏剧艺术与文学教程[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416.
[3]河竹登志夫.戏剧概论[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4.
[4]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演员的自我修养》第二部[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56.54.
[5]余秋雨.戏剧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12-13.
[6]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精华[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