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陽光办的要求,农安县于2015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农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全体成员、项目专家组成员、各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会议主要有二项内容:一是下发农安县阳光办印制的关于《农安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二是由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主任任柏林对下发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农安县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正式启动,县认定管理机构将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认定符合标准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充分发挥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先锋带头作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专栏均由省阳光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