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
陈独秀秘书的叛变
谢力公,原名谢少珊,广东梅县人。早年曾加入中共,大革命时期被派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接受“托派”思想,归国后参加了中国“托派”的活动,曾任中国“托派”中央的秘书,即陈独秀的秘书,但后来陈独秀被他所害。陈独秀一生曾有四次被捕经历,其中1932年最后一次的被捕,就是谢力公叛变所致。
谢力公从苏联回国后,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托派”政治舞台上,逐渐“出道”。其时,上海艺术大学校长周勤豪曾聘请“托派”文学家和诗人王独清出任该校的文学院院长,而中国“托派”中央的总干事会认为在该校发展和扩大中国“托派”组织是很有希望和前途的,于是便把在上海的工作重点放在该校。当时该校文学院设有社会系和中国文学系,由中国“托派”人士陆一渊出任社会系主任,随即建立一个“托派”支部,支部书记为区芳,谢力公也参加其中。他们利用授课的机会,宣传“托派”思想,争取了一些学生参加“托派”。不过,中国“托派”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他们被挤压在国共两党的政治势力之间,不仅活动范围狭窄,内外环境也极其复杂和严峻,加上其本身问题多多,于是,围绕着它的凶险也就极其频繁。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开始武装斗争。中国“托派”既反对中共的方针政策,又反对国民党的政策路线,自是两面树敌。特别是它主要活动于国民党统治区域以及租界,则不免屡屡进退失据。而中国“托派”中央机关被破坏,则是由于叛徒告密所致。原来,有所谓“二费”之称的留苏中共党员,即费侠(女,后为国民党“中统”头子徐恩曾的情妇)、费克勤(其小姑即费侠),他们都是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学生,原为中共党员和团员,回国后不久先后叛党,成为国民党特务。费克勤还与已经叛变的中国“托派”组织“战斗社”的骨干徐乃达、解叔达等成为“中统”的鹰犬,在其姑夫徐恩曾的指挥下,四处搜捕中共人士以及中国“托派”人士。
一次,费克勤在路上遇见中国“托派”骨干分子濮德治的妻子张颖新,他们原是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同学,当时张颖新不知道费克勤已叛变,并且已是国民党特务,遂热情地邀请他到家里做客,费克勤于是赴约。那天,正好陈独秀也在濮德治家与人会面,及至费克勤见到陈独秀后,濮德治忙责怪妻子不该让面目不清的费克勤到家里来。具有一定警惕性的濮德治立即于翌日搬家,但是濮德治的新居又被国民党特务牢牢盯上了,而且有特务一直在跟踪濮德治。最终,特务获知了中国“托派”中央开会的地址。
中国“托派”可谓大祸临头。1932年10月15日,中国“托派”中央的常务委员会在秘书谢少珊(叛变后改名谢力公)家开会,地点是上海虹口区有恒路春阳里201号,结果被国民党警探协同法租界捕房所破获,一众首领当场被捕。陈独秀因胃病没有出席会议,幸免于难,但谢被捕后很快供出了陈独秀的地址。于是,随后的一天夜晚,陈独秀在家中被捕。
谢少珊即谢力公被捕后,还供出中国“托派”中央的5名常委。据此,国民党当局将5人悉数逮捕。此外,谢少珊还供出了中国“托派”中央的机关、联络站、印刷所等,导致中国“托派”中央几近瘫痪,而他本人则因“功”免于被起诉,遂对国民党感恩戴德,进而自愿加入国民党特务组织“中统”(后投奔“军统”),并且把名字改为谢力公。
陈独秀、彭述之等被捕后,被引渡到国民党上海市公安局,随即被押往南京军法司。10月22日,国民党中央派组织委员会干事黄凯(“中统”大特务),携带陈独秀案的文件,赴武汉向蒋介石面述并请示定夺,蒋介石下令把谢力公等调到武汉行营,亲自审问。最后蒋介石发现:“陈案”的一切材料均证明,陈独秀和共产党已无任何联系。
1933年4月26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宣判:“以文字为叛国宣传罪”,判处陈独秀、彭述之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陈独秀、彭述之等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6月30日,南京最高法院改判陈独秀、彭述之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部分均撤销。
经过此次灾难,中国“托派”中央机关受到严重破坏,国民党几乎监禁了“托派”的所有领导人和骨干分子。中国“托派”的士气受到沉重打击,一蹶不振,其中一些意志不坚定者纷纷脱离,有些直接投靠国民党,充当国民党的特务。
谢力公之弟刺杀唐绍仪
谢力公叛变后,受到国民党当局器重,进入国民党中央陆军学校受训,后加入“军统”特务处,为“军统”内部的“苏联事务专家”,为“军统”屡屡“立功”。谢力公的弟弟谢志磐也是“军统”中人,曾是“军统”打手。据说谢氏兄弟两人私交不洽,似乎早年就断绝了关系。然而,兄弟俩都曾干过“大事”。
抗战时的上海,上演过国民党与日伪双方一场血雨腥风的“特务战”,其中唐绍仪被刺就是谢家小弟谢志磐的大手笔。
唐绍仪是清末民初著名政治人物,曾任中华民国首任内阁总理。清末南北议和时作为北方代表,但同情孙中山的国民党,蒋介石上台后唐绍仪以“党国元老”自居,曾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等,却拒任蒋介石的高级顾问,唯游山玩水、闭门吟诗,以及伺弄古玩。其间还有一段佳话,即1932年南京政府将广东中山县作为“模范县”,任命唐绍仪为县长,唐绍仪不嫌官小,欣然任职,后来毛泽东称赞他“能上能下”,向全党推许其人。
关于唐绍仪,此人最后的政治面貌颇为暧昧,换言之,他是“汉奸”抑或“准汉奸”,迄今仍有不同的说法。国民党特务当年刺杀其人,或有充足的“合理性”,或是一桩“冤杀”,此处暂且不表。(唐遇刺后,一些国民党元老不满于当局未掌握唐失节的确证即将他刺杀,是谓鲁莽,蒋介石遂下令拨付治丧费五千元,并将其生平事迹存付国史馆,借以平息风波。事后,舆论普遍认为唐绍仪之死是因为“唐已定意作汉奸”,因此被“军统”暗杀,由此又引出唐之被杀的“必杀”“误杀”“错杀”三种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