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泉佃
前不久,媒体曝出常州外国语学校近500名学生,受附近“毒地”影响,出现身体异常。事件发生后,新华社的驻外记者及时采访了美、日、德等国,就它们如何治理“毒地”作了介绍和分析。4月21日的《参考消息》用了一整版篇幅刊登了新华社的报道。
从新华社记者的采访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发。从历史上看,无论是美国、德国、日本,还是其它西方发达国家,它们的土地、水和空气,都曾出现过严重的污染问题。
就说美国,半个世纪前的“拉夫运河事件”,至今仍是美国环境史上最不堪回首的一段记忆,也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危险废弃物填埋污染事件之一。
拉夫运河位于美国纽约州,靠近著名的尼亚加拉大瀑布,由于资金紧缺,只挖了不到两公里,就不了了之了。1942年,这条运河被美国胡克公司买下,并用作填埋场。十来年时间,这条运河共填埋了超过2.1万吨的工业废弃物。更要命的是,这块地,被卖给了一个校董会,而且校董会还在地上建造了一所小学。
梦魇从此开始。随着时间推移,地下废弃物开始侵蚀储存容器,渗入土壤、当地居民的院子乃至地下室。于是,各种莫名其妙的疾病随之而至。经纽约州环卫部门调查,土壤中有80多种化学复合物,其中11种为致癌物。
日本也曾发生多起土壤污染事件。比较典型的如“梦幻洗剂”事件。四氯乙烯曾因洗净能力强和非易燃性的特征,被称为“梦幻洗剂”,作为干洗剂被广泛使用,结果导致废液大量渗透到地下。
出了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从新华社发出的这组报道中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对“毒地”的治理是真正的痛定思痛、痛下决心的。比如,日本就将土壤污染列入七大公害,为被污染的土壤制定详细治理计划,采取清除污染土、添加客土、改变水源、转作他用等措施;出售工业旧址时,土地使用者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如实公布;建设学校、医院,必须对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再如德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土壤,明确土壤污染治理的责任人和相关费用的出资者,以避免相互推诿、扯皮。
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危机的风险社会,各种自然和人为风险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公众利益,防不胜防。这时便需要政府迅速行动,有效作为。在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后,政府部门及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必然要求。政府有关方面还应同时启动紧急预案,采取救援和应对措施,跟进相关事宜。可以说,不及时发布信息或选择性发布,都是对人民生命健康漠不关心的表现,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另外,环境保护并非一劳永逸的事,治理“毒地”是一场持久战。美国治理拉夫运河,用了整整24年时间;即便现在,美国污染事件仍时有发生。2014年,弗林特市政府决定放弃一直使用的底特律供水系统,改从当地的弗林特河取水,希望以此来节省政府公共支出。但由于此前没有对弗林特河水作充分处理,当地含铅的老旧水管遭侵蚀,结果导致十几万居民的饮用水含铅量严重超标。时至今日,弗林特河水污染丑闻仍在持续发酵。可见,在工业化、后工业化时代,任何国家的污染治理,只能永远在路上。
(作者系第十届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日报》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