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旭祥
2010年,浙江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择优选择27个镇启动实施小城市培育试点。2014年又选择9个镇作为小城市培育试点,共36个试点镇。同时,将7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城也纳入培育范畴。目前,浙江小城市培育试点进展顺利。2015年,3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投资增速20.2%,人民群众满意度为95.1分。
一、抓改革创新,小城市体制机制不断激活
一是强镇扩权改革深入推进。36个试点镇均拥有所在县(市、区)52%的行政审批权限,镇均实际开展综合执法事项达109项,服务周边114个乡镇。二是农民市民化改革深入推进。着力开展农村承包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推进农村劳动力解放,试点镇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率和宅基地确权登记率分别达63.8%、81.8%,有效推动3.27万名农民进城落户。三是要素利用改革深入推进。积极开展盘活存量土地改革,试点镇存量用地占全部用地的30%。创新专业人才倾斜支持机制,有效缓解试点镇人才不足的制约。四是建设方式创新深入推进。灵活运用BT、BOT、PPP、慈善捐资等模式,推进一批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加速了小城市功能设施的提升完善。五是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浙江省有8个地区列入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名单,其中包括东阳横店镇、乐清柳市镇、云和县城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对象,成为全国镇级试点最多的省份。
二、抓投资建设,小城市实力持续增强
一是建设项目积极推进。2015年36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共实施5954个项目,总投资达2277亿元。二是有效投资持续提升。2015年,36个试点镇共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785亿元,绿城、银泰、普洛斯、嘉凯城等知名企业集团,纷纷到小城市投资兴业。小城市试点投资占全省比重达8.48%,有7个镇投资超100亿元。三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5年,GDP超100亿的试点镇数量达到14个,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的试点镇18个。36个镇平均税收收入均为10.5亿元,农村常住居民收入达2.61万元,比全省平均高0.5万元。
三、抓联动发展,小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科技投入不断加大。36个试点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32.6%。二是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加大节能减排、大气治理、交通治堵等工作力度,43个试点地区共投入181.7亿元用于生态环境治理。三是生态环境不断优化。36个试点镇81.4%的污水处理厂标准达到一级B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受益率达79.7%,7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达342天以上。
四、抓内涵提升,小城市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一是社会事业有了新进展。36个试点镇新增教师和卫技人员数分别达183人、346人,普高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了1524人,千人床位数增加了0.13张。等级幼儿园在园覆盖率达92.7%。二是商贸服务有了新提升。全年新增金融机构60家,新增三星级以上宾馆床位1069张,鳌江万达广场、店口嘉凯城城市客厅、塘栖嘉凯城城市客厅等一批商贸综合体建成投用。三是城市面貌有了新改善。
五、抓经验总结,典型模式得到肯定推广
始终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小城市试点地区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涌现了“民资建城·横店模式”、“产城融合·织里模式”、“小县大城·云和模式”、“建管并重·柳市模式”、“古镇新城·塘栖模式”、“以人为本·店口模式”、“生态主导·开化模式”、“均衡发展·姚庄模式”等八种典型。目前,浙江省已在省级中心镇全面推广这八大典型模式。
当然,也存在着要素配置与经济规模不匹配、管理力量与城镇规模不匹配、执法权限与管理需求不匹配、生活品质与居民需求不匹配等问题。
下一阶段,浙江省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总体部署,大力推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地区提高发展质量,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即在人的城市化上、在形成小城市的特色上、在增强城市承载能力上、在加快产业转型上和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