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承认宏力能源项目应负部分责任 人人投也确认已有11笔坏账

2016-07-04 18:38王宇
投资者报 2016年24期
关键词:邯郸众筹股权

王宇

近日,多家知名股权众筹平台因“涉嫌欺诈”、坏账等问题被投资者质疑,对此,业内人士呼吁监管应尽快补位,同时平台方也要应快明确自己的位置和角色

近期,股权众筹平台接连爆出问题事件,让原本冷静的业界一下子热闹起来。媒体出身的36氪股权众筹平台被另一家媒体报道“涉嫌欺诈”,实体店铺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继“中国股权众筹第一案”后被投资者爆料部分项目出现坏账。

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国内股权众筹行业在2015年迎来爆发式增长,但与之同时,监管缺位、劣币正在驱逐良币、平台倒闭、融资造假等等问题也愈发凸出,饱受业界诟病。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股权众筹的概念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但平台在具体的融资过程中,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多位业内人士则呼吁,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监管政策在各项制度和交易细节上的落地,希望监管能尽快补位。

刘成城承认平台应负部分责任

6月初,据钛媒体报道,36氪一投资人微信群中,有多位投资金额超过百万的个人投资者针对宏力能源的业绩数据在定增前后出现巨大反差,质问该平台的联席CEO魏珂和刘成城。

针对“涉嫌欺诈”的质疑,36氪在第一时间给出了回应,承认自身在适当性销售、团队管理等环节上存在不专业、不规范的行为,会积极处理。

36氪创始人兼联席CEO刘成城同时表示,在宏力能源项目中,因为没有领投方,所以平台应该承担这部分的责任。

但刘成城同时辩称,在常规的线上流程中,融资方、平台、领投人、跟投人组成了整个链条的四方。对于融资方,虚报历史业绩是红线;对于平台,不能有任何信息夸大和加工的成分,需要把融资方的客观数据和领投人的尽调报告给到跟投方,也不能参与交易环节;对于领投人,因为其具有定价权,因此尽调报告应该真实有效,像说明书一样指导跟投人的决策;对于跟投人,则应该理解风险投资的本质,坚守“买者自负”的原则,在所有流程规范、专业进行的前提下,不能寄希望于平台方“兜底”。

据投资人出具的36氪发布的宏力能源的项目简介显示,这家公司主要做地源热泵技术,具备国家研发资质核心技术。新三板定增价格为10元,共600万股,36氪给投资者争取到3000万元,起购门槛100万元,并称平台内部员工已认购1000万元。

此前,对于宏力能源的业绩,36氪的工作人员介绍称“公司已连续两年盈利,2015年无大碍为3500万元,应收账款2.4亿元”。“本月新增订单达到落地10亿元,框架协议70亿元正在落地,分五年实施。公司净利润率14.7%,2016年业绩翻3倍”。

事实上,根据宏力能源后续发布的2015年财报显示,其营收从2014年的2.28亿元下滑至2015年的7373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了2678万元。此外,先前推荐时所讲的定增认购方式变为“老股转让”,也让投资者产生诸多争议。

36氪这样解释变更的原因,“基于当下清洁能源市场需求旺盛及宏力公司业务被业界看好,项目方近期也一直在忙着与各券商机构推进做市计划及提前进入创新层,企业认为尽快做市及进入创新层,远大于目前先做一轮定增对企业的意义”。

业内人士认为,36氪在整个项目从路演到后期投资入市的过程中,扮演着相当关键的中介角色。36氪需要承担更多的尽职调查、风险告知等责任。但该事件表明,36氪的角色并不明确。

人人投确认坏账数量为11个

近期,投资者向媒体爆料称人人投位于邯郸的“易佰酒店贸易街店”项目出现问题。人人投官网项目资料显示,邯郸易佰酒店是由河北乐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易佰酒店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开发运营河北地区易佰连锁旅店业务之一。

该项目在邯郸地区共有两个店铺,分别为易佰酒店(邯郸店)和易佰酒店贸易街店。在投资者维权群里,大家称前者为邯郸易佰1期,后者为邯郸易佰2期。根据投资者介绍,上述项目在融资之后不久财务支出方面就出现了问题。

多位投资者向媒体提供的一份财务支出单上显示,一个名为闫领安的账号作为付款人通过邯郸电子银行分别于2015年5月5日和6月18日向另外一位收款人王某账号支付58.76万元和70万元。而投资者查询的收账真实额度却均为5万元。也就是说,中间的财务支出金额差距为118.7620万元。

投资者进一步透露称,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人人投方面一直让投资者等待开工,但是项目方已经基本不在群里露面。

此外,一位广州投资者称,其投资的11个项目,5个都出现问题。但人人投董事长郑林对记者表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最新统计计算,人人投确定的坏账项目数量为11个。平台项目总数量为293个,也就是说,坏账率在3%左右,多位投资者并不认同。

对于股权众筹平台问题屡出,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认为,目前国内股权众筹行业由于监管不完善,发展刚起步,仍处于成长期,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有单纯的信息撮合,也有的深入项目本身,比如用项目方的佣金直接投资到项目或是平台领投,目前法律上尚没有明确这样做是否违规违法。但是,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定位为纯信息中介平台,如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很容易左右到投资人的决策,而股权投资本身风险就非常高。对于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平台,一旦项目出现问题收益没有“翻倍增长”,会对平台自身的口碑和信誉带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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