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娟
[摘 要] 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职工薪酬方面的会计应用原则进行了修订,并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职工薪酬核算的会计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对会计核算中的计量和具体操作产生了影响。针对新准则中职工薪酬会计核算影响进行研究探讨,分析了新准则带来的影响,从政府、企业以及员工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 键 词] 职工薪酬;会计核算;非货币;福利费
[中图分类号] F275.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05-0030-02
2014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职工薪酬方面的会计应用原则进行了修订,并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確规定职工范围,在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所有人员之外,还包括了那些虽然没有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没有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未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但是向其提供职工所提供服务相似的员工,也算职工的范畴,包含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员工。也就是劳务派遣人员也算入了职工范畴,这是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以后的一大亮点。
一、职工薪酬的概念及核算方法
(一)职工薪酬的概念
企业职工薪酬是企业为了得到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与工作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者相关支出,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中,企业职工薪酬不仅仅是指职工工作期间或者请假、离职后所得到的货币性报酬与非货币性福利,还包括对职工家属及被其赡养者等提供的各种福利。
(二)企业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与修订前的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的核算有更高的要求,为职工薪酬的统一性确定了基本原则,企业要依据员工的劳动或者服务给予相应的报酬与福利,对于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务期间,与职工所有劳务相对应的薪酬要记为负债,当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企业应该将付给职工的补偿依照职工提供的不同劳务以及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如果生产部门的职工薪酬一般是借方记入“生产成本”或者“制作费用”等,贷方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借方科目,销售人员职工的薪酬记入“销售费用”借方科目等,贷方都记“应付职工薪酬”等。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包括非货币性福利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发放给职工用的应通过贷方“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收集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来确定人工成本,按产品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
新会计准则对于职工薪酬的核算减少当期费用,对于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是以职工在职期间为其提供劳务的工资总额为基础,再根据规定的相应比例计提;而因为产生无形资产、进行在建工程需要支付职工薪酬,要记入无形资产或者固定资产的成本,对员工进行培训与教育的费用以及工会经费,要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计算,比如: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并记入管理费用:工费经费是以总工资2%的比例计提,同样记入相关成本,可见新准则的执行使得当期费用减少,增加了当期资产。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应该给予职工的补偿与辞退福利要分别核算,还涉及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长期福利计划等多个方面,对于补偿的核算是指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企业结束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是提出自愿接受裁减职工而得到的补偿措施,因为确认是结束劳动关系提供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记入当期成本。对于辞退福利,新会计准则规定要尽量提高职工养老金或者离职后的其他福利或者将职工工资部分支付到辞退后的某一期,还可以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提供补偿。
二、有关职工薪酬的新准则带来的影响
职工薪酬是企业最普遍存在的成本项目,是广大职工最关心的收入项目,从国家层面看,也是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对职工薪酬会计规范如此大范围、大力度和大手笔的修订,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职工个人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政府层面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不断完善。从目前来看,虽然以设定提存计划为主的离职后福利形式在我国居主导地位,但从长远来看,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并存与混合发展是未来国际社会离职后福利发展的总体趋势。基于此,新准则首次引入了“离职后福利”这一职工薪酬新分类,并将其区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进行规范,特别是设定受益计划概念的引入和应用,是此次准则修订最大的亮点,这将对我国离职后福利或养老金会计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将为我国未来养老金等社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奠定会计层面的制度基础。
(二)企业层面的影响
1.有利于全面反映企业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是企业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往我国一些企业在人工成本核算方而存在着不全面、不真实和不及时等现象,从而导致产品成本偏低,一方面使劳动力成本得不到足额补偿,形成了所谓的人员历史包袱问题;另一方面,这些产品在出口时会被企业看成是具有成本优势的,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低成本产品是以低劳动力补偿为代价的,它往往也会招致进口国的频繁反倾销。新准则进一步拓展了职工薪酬的内容与范围,涵盖了企业职工薪酬的各种形式,又增加了利润分享计划、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民期福利项目;既有职工直接受益的,还有间接受益的;有货币性的,还有非货币性的;有显性的,还有隐性的,囊括了几乎所有与获得职工提供服务相关的费用,使企业对人工成本的核算更加全面及时,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为解决所谓的人员历史包袱问题提供了契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国际趋同,为我国外贸企业应对国际反倾销奠定了制度基础。
2.有利于企业的薪酬管理
从长远角度发展,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进行薪酬管理,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服务而企业可以根据相应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与不同层次人才需求制定不同的职工薪酬支付标准,完善企业的薪酬管理。新的薪酬准则反映了整个人工成本的概念,职工提供的劳动与服务等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其涵盖的内容广泛,明确了职工薪酬的范围,规范并统一了薪酬的会计核算,使得以前分散在不同科目的人工核算有一个集中的体现,实际的人工成本也就变得透明。
3.使企业净资产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解读新准则,不难看出,新准则充分彰显了两个理念:一是国际养老金会计的“劳动报酬观”。人们对养老金的认识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即“社会福利观”和“劳动报酬观”。前者认为不同于员工在职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员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剩余价值的分配,是一种社会福利;后者认为与员工工资一样,养老金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不同的是工资是员工薪酬中即期支付的部分,而养老金是递延的劳动报酬。显然,新准则采用了第一种观点,这也是目前多数国家(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用的观点。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新准则在累积带薪缺勤、离职后福利的设定受益计划以及其他民期职工福利的确认上,均充分彰显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就拿设定受益计划来说,它其实在我国一些国有企业中广泛存在,如企业为退休人员支付的标准明确的统筹外养老金、生活补贴、医疗费,为离休干部、建国前老职工支付的医疗费、活动经费等。之前,企业在实务中一般将上述统筹外费用在实际支付時计入当期损益;之后,如果这些企业执行新准则的话,则要求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采取折现及保险精算等办法,对这些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或负债)进行核算,在取得服务期间便加以确认,从而避免了人员成本确认不完整或滞后等现象,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需承担的现时义务,使企业净资产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4.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新职工薪酬准则的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有相同的趋势,可以很好地与国际会计衔接,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将职工薪酬的外延扩大有利于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一旦提高新职工薪酬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经营,因为涉及的福利范围更广,职工薪酬有保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积极性,将职工薪酬按照受益对象成本费用化,使得原来计入期间费用的一些项目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产品成本,一方面增加了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另一方面提高了当期利润而企业财务处理也更加详细,可靠性进一步提高,而且对于研发与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可以资本化,也就增加了研发的投入,职工可以更加放心地进行研究,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
(三)员工层面的影响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全面反映人工成本,其实是对企业员工劳动付出的及时计量与反映,这体现了会计上的人本关怀,是对企业员工劳动付出的充分尊重;另外,新准则对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民期残疾福利等的规定,从制度设计上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范,如果能推动企业真正实施,那对员工来说是有较强吸引力的,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总之,新会计准则对职工薪酬核算的新规定是一大创新,对职工薪酬核算更加明确、细化与规范化,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职工薪酬核算范围扩大,职工范围也不仅限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职务关系等也纳入薪酬核算范围,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可以促进企业走向国外,同时强化了职工薪酬信息的披露,薪酬范围与内容可以清晰地在财务报表上显示,有利于规范企业的薪酬管理,为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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