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FTA框架下中新农产品贸易特征与产业内贸易研究

2016-07-01 09:10:23王士权耿宁李秉龙
关键词:产业内贸易农产品贸易

王士权,耿宁,李秉龙

(1.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2.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济南250014)



CNFTA框架下中新农产品贸易特征与产业内贸易研究

王士权1,耿宁2,李秉龙1

(1.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2.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济南250014)

摘 要:根据UN Comtrade数据库,梳理了1996—2014年中国和新西兰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总体特征,并着重对CNFTA生效以来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CNFTA的签订使得新西兰在打开中国农产品市场方面具有先行者优势,且其对新西兰经济、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大于对中国的作用;农产品是中新贸易中最主要的产品类别,双边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在中新农产品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存,产业内贸易整体水平不高,农产品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来源于产业间贸易;在CNFTA作用下,部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有所发展,中新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都有所下降,但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总体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中的作用有所增强。

关键词:CNFTA;农产品贸易;产业内贸易

·经济理论与经济建设·

2008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正式签署了《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China-New Zealand FTA,即CNFTA),两国约定协议自当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协议消除了新方原产货物超过96%的关税,同时新西兰也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发达国家。八年来,中国与新西兰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根据UN Comtrade数据库数据统计,2014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额达到1769.64亿美元,其中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额达到67.34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3.8%,中国成为新西兰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国,而在CNFTA签订的2008年,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仅为10.41亿美元,占总贸易额比重不足1%,中新已经发展成为不可或缺的农产品贸易伙伴。按照协议规定,除去羊毛、毛条以及乳制品等单独设定关税配额的产品以外,新方原产农产品在2016年基本实现零关税。在此背景下,新西兰作为同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先行者,CNFTA框架下中新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呈现何种特征与变化趋势?CNFTA正式生效以来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与结构如何变动?如何进一步提升和促进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从产业内贸易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和研究中新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

一、相关文献综述

产业内贸易又叫做双向贸易,是产业内国家贸易的简称,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同类产品进口与出口活动同时发生的现象。国外学者对产业内贸易研究起步较早,Grubel和Lloyd(1971、1975)对产业内贸易展开了系统研究,他们以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数据入手,实证剖析了产业内贸易的原因,并结合自由贸易等政策分析了产业内贸易,认为导致产业内贸易的原因在于技术水平导致的产品、生命周期以及收入差异,并且提出了计算某个时期产业内贸易水平的Grubel—Lloyd产业内贸易指数[1][2];S. McCorriston和I. Sheldon(1991)指出欧洲国家产业内贸易比重高于美国,原因在于其产业内贸易多发生在欧洲地区国家之间[3];B. Qasmi和S. Fausti (2001)利用1990—1995年间数据研究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对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的影响[4];D. Greenaway(1995)等研究了英国不同产业的产业内水平与垂直的产业内贸易情况[5]。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产业内贸易的研究逐渐丰富起来,朱允卫(2005)对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指出,2002—2003年两国农产品贸易变动原因是产业内贸易,并且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6];胡竹枝等(2013)利用G-L指数、Brü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Thom&McDowell垂直型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与结构分析认为,尽管2001—2010年间中国与东盟农产品整体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但部分农产品仍然存在突出的产业内贸易现象,期间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增长较为缓慢,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增长较快[7];孙致陆等(2014)在利用三大指数分析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与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市场开放度、外商直接投资以及贸易不平衡等影响因素展开了实证研究[8]。

随着中国自由贸易战略的加快,中国同多个国家或地区FTA签订生效也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FTA建立后效果评价的文献数量较多,但涉及CNFTA的深入研究尚不多见。尹政平等(2015)对CNFTA谈判与实施的经验进行了梳理,总结了协定生效以来双边货物贸易的变化情况[9];彭秀芬(2009)借助GTAP模型模拟CNFTA建设对中国乳业发展的影响,指出相对于中澳FTA,CNFTA对中国乳业市场的冲击较小[10];姬艳洁等(2012)利用巴拉萨模型实证分析了CNFTA生效对中新双边贸易产生的影响,指出CNFTA给新方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要大于中方的贸易创造效应,进一步分析认为中国可利用双边贸易的互补性促进经贸领域活动更加深入的开展[11];王贝贝等(2015)利用1997—2012年期间数据,借助CMS模型实证研究了CNFTA背景下中国从新西兰进口农产品的影响因素,认为中国进口需求的增长是新西兰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12]。此外,还有学者对CNFTA签订以来,中新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和贸易潜力展开了具体化研究(孙会敏等,2015)[13]。总的来说,目前学术界对国内外不同产业的产业内贸易特征、原因与影响因素以及CNFTA建立以来对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效应和对具体产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结合FTA深入发展背景下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具体研究还不多见。因此,本文着眼于CNFTA框架下中国和新西兰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总体特征,对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展开深入探讨,希望能够对深化中新两国的农业领域合作以及推进中国同其他国家自由贸易谈判提供参考建议。

二、中新农产品贸易特征分析

(一)中新农产品贸易的国际横向比较

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国,同多个国家与地区间农产品进出口关系密切,随着CNFTA签订生效,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以中国进口为主,贸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新西兰正逐渐成为中国农产品主要的进口来源国。1996年以来,中国农产品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势头,18年间进出口年均增速分别超过15.18%、9.42%,到2014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分别达到1076.01亿美元与693.63亿美元,其中同新西兰农产品进出口额分别达到65.52亿美元与1.81亿美元,新西兰已超过澳大利亚成为中国第三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国(地区),从新进口额占世界总进口额的6.09%;特别是2008年以来,中国从新西兰农产品进口年均增速达到38. 39%,远远超过同期总体增速13.47%。从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国际横向比较来看,CNFTA的签订极大地促进了新西兰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CNFTA正式生效使得新西兰在同其他国家竞争打开中国农产品市场方面占得先机,具有显著的先行者优势。

(二)中新农产品贸易的自身纵向比较

中国、新西兰货物与农产品贸易以及中新双边货物与农产品贸易发展较快,而新西兰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成为新西兰货物贸易最重要的增长点。2014年中国、新西兰的货物贸易总额分别超过4.3万亿美元与830亿美元,其中中新双边货物贸易额达到142.43亿美元,贸易逆差超过47亿美元,中国已经成为新西兰不可忽视的货物出口国,中国从新西兰进口货物占新总出口额的22.83%。同时在中新双边贸易中,农产品贸易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对新西兰农产品的需求已经促使中国成为新西兰不可或缺的贸易伙伴国,中国从新西兰农产品进口总额已由2008年9.33亿美元上涨至2014年65.52亿美元,占当年新西兰货物出口总量的68.93%,成为拉动新西兰贸易增长的强大引擎。从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自身纵向比较来看,CNFTA签订生效对新西兰经济、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远远大于其对中国的作用,且农产品是双边最主要的贸易产品类别。

(三)中新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特征

中新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在各自资源禀赋基础上发生变化且互补性特征明显。从双边农产品贸易结构特征来看,第一、二、三、四类农产品①第一、二、三、四类农产品分别对应HS1996分类中01-05与51、06-14与52、15以及16-24编码产品加总,即第一类为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二类为植物产品,第三类为动植物油、油脂及其分解制品、精制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为食品、饮料、酒、醋、烟草及烟草制品等。中国从新西兰进口比例由1996年6:0.1:1:0.3变为2014年106:3:1:5;中国向新西兰出口比例由1996年18:69:1:28变为2014年7:7:1:18,进口产品以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为主,出口产品则集中在第四类食品、饮料、酒、醋、烟草及烟草制品等,第一类农产品进口占比由1996年81.11%增加到2014年92.21%,超过60亿美元,年均增长20.9%,第四类农产品出口占比由1996年24.45%增加到2014年53.97%,达到9862.44万美元,年均增长19.37%。在具体产品类别方面,进口第一类产品中前列依次为奶产品、肉产品、动物毛皮以及鱼等水产品,其中草食性畜食产品进口总额超过50亿美元,占到农产品总进口量的81.66%;出口第四类产品中前三位依次为蔬菜、水果、坚果制品,肉、鱼、海产品制品以及谷物、面粉、淀粉、牛奶制品。从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来看,双边贸易基本体现中新资源禀赋优势,双边农产品贸易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关系。

根据以上特征分析可以看出,中新农产品贸易在CNFTA签订生效以来贸易增长效应显著,特别是在草食性畜产食品方面,新西兰出口增加明显;同时CNFTA对中新各自贸易拉动作用存在差异。尽管双边进出口贸易绝对额度差异较大,但是也可以看出四类农产品在中新实际贸易中存在产业内贸易现象,因而下文将利用G-L指数、Brülhart指数与Thom&McDowell指数测算CNFTA签订生效以来中国与新西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水平与结构特征。

三、中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与结构测算

(一)产业内贸易相关指数与数据来源说明

根据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关于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与结构测算主要用到G-L指数、Brülhart指数与Thom&McDowell指数,各指数汇总介绍见表1(见下页)。下文选取1996—2014年中国与新西兰农产品贸易数据,利用G-L指数和Brülhart指数测定HS1996编码各章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静态与动态水平,再利用Thom&McDowell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IIT)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IIT)分析中国和新西兰农产品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结构特征。本文对贸易农产品的界定和分类采用HS1996分类标准,具体包括HS二位编码下的01章至24章、51-52章,共四个大类农产品,数据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

(二)中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测算结果分析

1.产业内贸易水平静态分析

根据1996—2014年中新农产品贸易的GL指数来看,在整体变化趋势方面,HS03、HS05、HS07、HS11、HS12、HS13、HS14、HS16、HS17、HS18、HS19、HS20、HS21、HS23章农产品表现出较为显著的波动,而其他章农产品GL指数基本保持平稳。如果以0.5为界限,GL指数几乎一直高于0.5的农产品包括HS07、HS12、HS21与HS22章,而有部分年份GL指数高于0.5的农产品包括HS13、HS14、HS16、HS17、HS18、HS19和HS20,其中HS17GL指数在样本期平均值接近0.5,因此HS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等)、HS12(油籽、粮食水果种子及果实等)、HS17(糖及糖类)、HS21(杂项食品)与HS22(饮料、酒、醋)等具有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制品、禽蛋、蜂蜜及其他可食用动物产品等)与HS24(烟草等)GL指数绝大多数年份为零,表明中新双边在以上四章农产品贸易方面基本不存在产业内贸易,也印证了新西兰作为世界上草食性畜牧业最发达国家之一,其草食性畜食产品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在2008年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签订之后,各章农产品又出现不同的变动趋势,具体表现为五种变动情况:GL指数先升后降的是HS03、HS05与HS11,先降后升的是HS17,保持上升趋势的是HS07、HS09、HS10、HS15、HS20、HS23,呈现下降态势的则是HS21与HS22,其余章农产品GL指数值保持平稳,其中HS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等)、HS09(咖啡、茶、香料等)、HS17(糖及糖类)GL指数分别接近或超过0.5,表明CNFTA推动了中新双边在以上三章农产品领域的产业内贸易发展,可以看出随着自由贸易协议生效,其对中新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也在逐渐深入。从农产品(HS01-24、51、52)整体情况来看,GL指数一直小于0.5,表明中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整体水平不高,双边农产品贸易更多地表现为互补性而非替代性。综上,在中新农产品贸易中,产业间贸易是主要的贸易形式,但CNFTA对部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整体来看并不显著。

表1 产业内贸易相关指数汇总介绍

表2 1996—2014年中新分章与总体农产品贸易G-L指数值

续表2

2.产业内贸易水平动态分析

根据1996—2014年中新农产品贸易的Brülhart指数(BI)来看,以0.5为界限,HS03、HS05、HS07、HS09、HS11、HS12、HS14、HS16、HS17、HS18、HS20、HS21、HS51章农产品在部分年份BI值大于0.5,表明这些章农产品贸易增量变化在相应年份来源于产业内贸易,其他章农产品BI值在所有年份均小于0.5,表明这些章农产品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来源于产业间贸易,以上分析与各章农产品GL指数的波动变化基本保持一致。从农产品(HS01-24、51、52)整体情况来看,BI一直小于0.5且有下降趋势,表明中新农产品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是由产业间贸易引起的,从变动趋势来看农产品整体的产业内贸易作用逐渐减弱。在2008年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订之后,HS05(其他动物源产品)、HS12(油籽、粮食水果种子及果实等)BI上升趋势明显,且2013—2014年BI分别达到0.7069、0.7831,均高于0.5,表明CNFTA生效推动了中新双边在以上两章农产品领域的产业内贸易发展。综上,在中新农产品贸易增量中,产业间贸易占主导位置,CNFTA对部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起到拉动作用但并不足以推动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整体发展。

表3 1996—2014年中新分章与总体农产品Brülhart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值

续表3

3.产业内贸易结构分析

根据1996—2014年中新农产品贸易的Thom & McDowell指数来看,中新四类农产品与总体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VIIT)波动显著高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HIIT),除第一类产品外,其他三类产品与总体农产品VIIT在大多数年份里均要显著高于HIIT,即中新第二类、第三类与第四类农产品与总体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来源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由于中国与新西兰在资源禀赋条件存在差异,农产品比较优势有所不同,相比于中国,新西兰作为发达的农业国家,在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方面其质量普遍高于中国,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在农产品需求方面已由“量”的追求逐渐转移到“质”的提升,因而对于质量较高的进口农产品需求增速很快,正印证了中新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发展迅速的现实。第一类农产品(活动物与动物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很低,与前文分析HS01-05、51章农产品GL指数与Brülhart指数相一致。在实际中中国同新西兰在第一类产品贸易几乎完全是产业间贸易,中国从新西兰进口大量的该类产品,且进口额相对于出口额不断扩大,1996年中国对新西兰进出口第一类产品分别为19838.38万美元与260.51万美元,到2014年则分别达到60.43亿美元与3892.6万美元,第一类产品进口增速远高于出口,表明中国与新西兰在动物产品方面没有优势。自2008年以来,农产品HIIT与VIIT有递减趋势且波动明显有所减弱,表明在CNFTA作用下,由于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消除,越来越多的新西兰农产品进入了中国市场,而中国农产品向新西兰出口增长有限,中新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都有所下降;同时HIIT占IIT的比重有所提升表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中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中的作用有所增强。

表4 1996—2014年中新分类与总体农产品Thom&McDowell产业内贸易指数值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结论

本文利用UN Comtrade数据库中1996—2014年中国与新西兰的贸易数据,对中新农产品贸易发展的特征以及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和结构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中新农产品贸易发展较快,CNFTA的签订使得新西兰在打开中国农产品市场方面具有先行者优势;CNFTA正式生效对新西兰经济、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大于其对中国的作用,农产品是中新贸易中最主要的产品类别;双边农产品贸易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关系;在中新农产品贸易中,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并存,产业内贸易整体水平不高,农产品贸易增量变化主要来源于产业间贸易;在CNFTA作用下,HS02、HS07、HS09、HS12、HS17章产品产业内贸易有所发展,中新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都有所下降,相对而言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中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中的作用有所增强。

(二)启示与建议

由于中新两国在农业发展基础条件的巨大差异,中国和新西兰农产品整体的产业内水平并不高,基于各自资源禀赋优势的产业间贸易还占有很大比重,中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较强。随着CNFTA对关税进一步削减,中国与新西兰农产品贸易的逆差仍会有扩大趋势,质优价廉的新西兰农产品势必将更多地涌入国内市场,挤占国内产品空间,给相关产业造成短期内较大冲击。对此,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应对,针对性地升级改造传统农业产业,特别是草食性畜牧产业。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政策关注与技术支持,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进程,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业部门,进而稳步提高中国农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更好地满足国内、国际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增加农产品贸易中的出口比重。鉴于中国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发展蔬菜、糖制品等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在中新农产品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深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农产品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另一方面,新西兰作为发达的农业国家,其在技术水平、人才储备、营销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因而随着双边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积极开拓同新方在人才、技术与管理等领域的更深层次合作,加强对新西兰在农业生产、贸易政策领域的研究与关注,制定适应中国农业发展的针对性更强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战略;同时加大国内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农产品新品种、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此外,在同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自由贸易谈判中,要借鉴CNFTA签订发展过程中的相关经验,要充分考虑不具备比较优势领域的开放程度与进度,加强在非关税壁垒以及特殊保护措施等相关议题的磋商,最大限度地减缓相关自由贸易区建立对国内敏感脆弱产业的短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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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春]

中图分类号:F7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1971(2016)03-0133-08

收稿日期:2016-03-0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市场导向的畜牧业标准化运行机理与绩效研究(7157325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6RW001)

作者简介:王士权(1989—),男,河北邢台人,博士研究生,从事产业经济学、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方面的研究;耿宁(1984—),女,山东聊城人,博士,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方面的研究;李秉龙(1957—),男,辽宁沈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方面的研究。

Analysis of Agri-products Trade Feature and Intra-Industry between China and New Zealand - Under the Establishment of CNFTA

WANG Shi-quan1,GENG Ning2,LI Bing-long1
(1.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2.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Jinan 250014,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data from UN Comtrade databas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rade feature of China -New Zealand agri-products from 1996 to 2014,and focuses on the level and structure of intra-industry of the bilateral trade of agri-products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CNFTA. The research result shows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CNFTA New Zealand has a first-mover advantage on trade of agri-products with China,and CNFTA has a more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trade development of New Zealand than that of China. As main trade category,bilateral trade of agri-products is highly complementary;intra-industry trade and inter-industry trade coexist in China-New Zealand agri-products trade,and the total level of intra-industry trade is relatively low. The main source of incremental changes of China-New Zealand agri-products trade is inter-industry trad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NFTA,intra-industry trade of several agri-products has been developing,and the level of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intra-industry trade on agri-products has declined,but the effect of horizontal intra-industry trade on total agri-products is increasing in recent years.

Key words:CNFTA;agri-products trade;intra-industry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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