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的创建使命

2016-06-30 02:38赵琳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7期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公民

赵琳

[摘要]《政治学》是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其中的经典论述也经得起理论与实践的反复检验,值得仔细研究,挖掘其中宝藏。政体思想是《政治学》研究的基本内核,“理想政体”的概念是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想政体的创建以正义、公共利益、全城邦公民共同幸福的实现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最大限度地为公民优良生活提供充分的基本保障,为国家健康发展提供全面的必要支持。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创建使命;公民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7-0073-02

《政治学》的七、八两卷集中体现于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由于政体决定一个国家的性质、公民地位与政治稳定,所以亚里士多德努力探索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城邦制国家,甚至所有国家的理想政体。所谓的理想政体应体现与符合正义、公共利益和全城邦公民共同幸福的实现,政治权力的分配也应以公民对构成城邦各种要素贡献的大小、多少为基准,要保证城邦长泰久安,不仅要将政治权力进行合理分配,建立合理的权力运行,完善制约机制,首先需要明确建立理想政体的主要目的。

一、实现正义

衡量一个国家的政体好坏的标准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明确的回答,不是在于统治人数的数量而是在于它是否实现正义、是否以公共利益为己任、是否有利于全城邦成员共同幸福的实现。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喜欢群居生活,人们为了追求更大限额的幸福,打破个人能力的局限性,从而组合成为各种团体,而国家也是这些社会团体中最高级的团体,并且是一个以确保其成员拥有最优良的生活为目标的团体。所以,他指出,“一切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种善业——所有人类的每一种作为,在他们自己看来,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既然一切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为目的,那么我们也可说社会团体中最高而包含最广的一种,它所求的善业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广的: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城邦,即政治社团(城市社团)。”每一个社会团体的成立都会有自己的预期目标或利益驱动,城邦国家的目的是实现正义,这也是希腊人普世的价值观,而国家正是这些社会团体中最高级的团体,这个团体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其成员拥有最优良的生活。

城邦的建立与善业密不可分,而且还是在建构一种最高级、最广泛的善业,亚里士多德便将研究城邦发展的政治学称为,“一切学术中最高的学术。”要达到城邦建立的终极目标,政体应该明确城邦政体的基本要求,以全体城邦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准而非少数或个别的利益为基础,亚里士多德也曾指出,“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对公民而言,一般性的正义以“守法”为基本原则。特殊性的正义限于经济关系与物质利益方面,要求人与人之间实现公平的分配,其包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和交换正义三种:分配正义的实质是“比例平等”,它依据城邦成员各自确定的价值标准,在他们之间分配社会财富、荣誉等;矫正正义是在矫正人们之间的相互伤害,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或补偿;交换正义是人们经济交往的互惠关系。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就是给适当的人以适当的待遇,即因地位、财产、能力或者贡献等因素获得不同的待遇。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以伦理追求为中心,不但轻血缘重公民,还把政治理想、政治稳定与利益的平衡联系起来,这也是他“中庸”的政治思想特点之所在。

二、实现公共利益

政体作为分配国家政治权力的载体,怎样才能充分地体现它是否符合正义、符合公共利益?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某些事物的‘平等(均等)观念”,“政治权力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大小为依据。”主要是指财富、自由、品德等方面构成这些要素,依照这种标准,亚里士多德把政体分为正宗政体(优良政体)和变态政体(恶劣政体),也曾指出,“依绝对公正的原则来判断,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的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公务团体,即每一个城邦最高治权的执行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少数人,还可以是多数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少数人还是多数人的统治,只要是以全城邦共同利益为归依,都是正宗政体;反之,只照顾一人或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有利益,就是变态政体。一人为治凭借其才德的高超;少数人为为治凭借其财力的雄厚;多数人为治凭借其自由人的身份,才德、财力、自由人都是促进城邦公共利益良好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依据分配政治权力是正义而符合正义的“平等”要求,“平等”包括两种含义:一种是数量方面的均等,另一种是比值方面的相等。倘若片面强调数量方面的均等,坚持自由民权利皆相平等,那它本身就暗藏着不平等。才德、财力优势较大的群体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或更大的权力,反之,倘若过分强调才德、财力的差异,认为一切皆不平等从而会忽略自由平民对城邦的积极作用,不能使公共利益得到良好的发展与实现。因此,依仗所有优点都会获得优给的尚优原则,“政治权利的分配必须以人们对于构成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按照此原则,将政治权力分配于平民群众是合乎正义和谋求城邦共同利益之举。

三、实现公民幸福

什么是幸福?柏拉图认为真正的幸福归结于神的不同,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属于人的心灵,是人生的目的,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高尚追求。德性和快乐是构成幸福的两个主要要素,幸福如果不包含快乐,它毫无任何意义,但是幸福又不等同于快乐。快乐受特殊环境所支配,所以不是真正的善。只有在理性操控下有节制的适度快乐才可以被称为“幸福”,幸福是最高的善。对于公民而言,他们的幸福和快乐只能通过城邦国家中实现,只能在政治生活中实现。城邦国家是社会团体中最高级的形式,追求最高的善,人的幸福是个人的至善在社会团体的至善之中得以实现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政治的动物,一切不参加政治生活的人就是无善行可言,也不可能获得幸福。真正的幸福或至善包含具体的善,却不依赖于具体的善,从而能达到自足。所谓“自足”,就是不会感觉到特别匮乏。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见解就是拥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美德、适度的财富、一定的闲暇。在公民行为都保持在适度范围之内,城邦国家能够实现自给自足,自足是亚里士多德给城邦国家设立的特殊属性。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快乐应该受理性的支配,过度的放纵与冷漠都不可取,自足和适度尤为重要,“适度”这一最核心的政治学准则也是亚里士多德对梭伦的政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着力凸显出中庸的特点。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认为,中庸的生活才是最崇高的生活。德性,也是幸福构成的一个主要因素。没有德性的生活会感到快乐,但不可能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勇士不畏艰难险阻,崇尚荣誉并视荣誉高于生命,以最大的恩惠报答他人,为自己的理想、国家利益等高尚事业而奋斗,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体会生活真正的快乐与幸福。

与柏拉图见解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还否定了虚幻的“整体幸福”。柏拉图把城邦的共同幸福看作为全体城邦成员幸福的总和,只有在城邦全体成员或大多数成员,甚至小部分成员获得幸福之后,才能使得全体成员获得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理想国中,工匠和其他庶民不可能获得幸福,护国者和哲学家又被剥夺了世俗的快乐——“索然寡欢”,城邦的共同幸福又从何谈起呢?人自爱的天性本不应受谴责,更不应该被根除,每个人是自己的最好朋友,并且应该最爱自己。亚里士多德倾向于认为,没有这种自爱的天赋,人类生活就是无法进行的。应该受谴责的是,超越限度的私意而不是人类自爱的本性,越界的私意就是所谓的极端个人主义。

四、结语

总而言之,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对后世有着极大深远的历史影响,虽然时代在不断地变化,历史见证着一个又一个的政权衰亡与兴盛,但是直到现在,亚里士多德很多的经典论述,不仅没有遭受实践的淘汰,没有受到一些实质性的改动,反而还历久弥新,不断的启迪后人。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观中,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政治责任,为城邦的安全而英勇善战,在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除此之外还应该享受和平与闲暇,正像战争是为了拥有和平,工作是为了享受闲暇,从事政治的目的也是如此,否则过度就会造成异化。

(责任编辑:封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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