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云
【摘 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刻意设计投资比例并选择相应的核算方法对投资方的经营成果、资产状况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而剖析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比例的设计和核算方法的选择对识别粉饰财务报表的舞弊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粉饰财务报表;识别舞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企业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其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权或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持有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文仅从股权比例的设置方面分析如何识别长期股权投资不同的核算方法对企业的经营成果的影响。
成本法与权益法在核算中的重要区别在于:企业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因被投资方的经营盈亏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要根据被投资方的经营盈亏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在投资成本相同、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果相同情况下,因长期股权资核算方法不同会对投资方产生截然不同的经营成果。以下通过具体案例予以说明:
A公司对B公司在2013年初进行了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占B公司的股权比例55%;A公司对C公司在2013年初也进行了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也为1000万元,占C公司股权比例的25%。B公司和C公司在2013年度均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权投资》 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20%~5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50%(不包括50%)以上的及20%(不包括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依此规定,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B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不确认投资收益;而A公司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C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确认75万元投资收益,使A公司在2013年度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增加75万元。
相反,如果B公司和C公司在2013年度均亏损300万元,A公司持有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仍然不变,而对持有中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75万元的投资亏损。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A公司以相同的投资成本投资两个经营成果相同的企业,对自身的影响却截然不同。当前很多公司为了粉饰经营业绩,根据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不同,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为调节自身利润创造空间,主要方式如下:
1.对盈利能力强、经营状况稳定、经营业绩逐年上升的被投资企业,投资方会通过运作采用权益法核算
由于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强、经营状况稳定,投资方虽有能力取得被投资企业51%及以上的控股权,却更愿意取得49%的股权,因为49%的持股比例对投资方的地位没有影响,在股东众多的情况下,投资方仍是被投资企业的最大股东,但在会计核算上,对长期股权投资却可采用权益法,将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确认为自身的投资收益,增加投资方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2.对经营状况差、连年亏损的被投资企业,投资方会通过运作采用成本法核算
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确认投资收益,对经营状况差、亏损的被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为负数,会影响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很多企业作为投资方,对于已持有并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往往增加投资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股本50%(不包括50%)以上,或减少投资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股本20%(不包括20%)以下,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以成本法核算,这样即使被投资企业亏损额巨大,投资方也不确认投资亏损,不减少投资方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实际上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潜亏。
那么,如何才能识别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呢?
首先,了解并取得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资料,确定是否存在近几年连续亏损的情况并了解亏损额近几年增减趋势,对于近几年连续亏損的情况,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存在减值,在成本法的核算下,因为不确认投资亏损,不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形成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潜亏,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通常情况下,投资方为了虚增资产,往往不计提长期股资的减值准备。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方采用了权益法,就会确认投资亏损,使资产额得到真实反映。
其次,了解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成本的增减变化,并结合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判断投资方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投资比例的行为。对于被投资企业经营出现亏损而投资方转让或减少投资,降低投资比例并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潜亏的可能性非常大,投资方的资产就会形成虚增,造成财务舞弊,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逐年提高或由亏损转为盈利的情况下,投资方降低投资比例,将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每年即可确认投资收益,对于这种做法,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规并未禁止,也是企业作为投资方成功运作长期股权投资比例,增加自身经营多成果的成功做法。
综上所述,解决上述舞弊最基本的方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必须关注减值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