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据 4月5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
有些干部申请“早退”,是出于单位消化冗员的需要,这些单位长期超职数配备干部,导致人员严重超编,增加了财政负担,还滋生以钱买权、以权卖钱等腐败现象。在中央要求精简机构、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他们不得不以“待遇换位子”,诱惑一些干部申请“早退”,以化解干部人多职数少的尴尬。
另有一些干部自请“早退”,则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要么觉得在基层权力不大责任大,产生了为官不易等思想;要么产生本领恐慌,与其被淘汰,不如主动退休更有面子;要么觉得提拔无望,不如提早退休。
无论干部出于哪种原因自请“早退”,看中的都是“早退”后的待遇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提高。有些“早退”者还认为,他们虽然远离了官场,却仍可利用以前的人脉关系等“软资源”谋私利。因此干部不能“想退就能退”。一方面,在利益刺激下,一些干部“未老先退”可能会对当地干部群体造成影响,产生跟风效应,造成人才浪费,还可能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
工资照拿、福利照领,却不在相应岗位履行公职,这其实是在制造财政供养的新“闲人”,不仅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还有让“早退”者变相瓜分公共利益之嫌。
百姓真正欢迎的干部退出机制,是能减轻地方财政负担,消除人事编制膨胀怪圈的退出机制,而非辞官不辞薪、撤官不撤权。这种干部退出机制,首先要求编制各层级的岗位清单、编制清单,对配备干部职数做出硬性限制,推进干部配备法制化;推进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了“能上能下”机制,化解冗员何需干部自请“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