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女职工享受“三期”待遇
个案急呈
周某是某单位非全日制女职工,2013年8月时怀孕,但单位通知她说要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周某跟单位说自己已经怀孕,单位说非全日制女职工不享受有关待遇。周某则认为,自己虽然是非全日制女职工,也应当享受“三期”待遇,即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不能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申诉人
我怀孕后并没有向单位申请减轻工作,不想给其他同事增加麻烦。很伤心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女职工最需要单位体谅帮助的时候,单位要泼冷水呢?
被诉人
申诉人有些误会,我们并不是因为她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单位业务需要,人员调整。申诉人不是我们单位的全日制职工,解除合同补偿就好,有什么其他问题吗?
仲裁庭
周某的申诉得到了仲裁机关的支持。
非全日制职工应当与全日制职工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全日制女职工享有的关于孕期、产期及哺乳期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非全日制女职工也应当享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