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7月2日下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举行座谈会,热烈庆祝《资产评估法》审议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贺邦靖,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国春,副会长刘公勤、王子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卞荣华、韩立英、邵荣华、张建刚等出席会议。
贺邦靖指出,《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是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依法治理新时代。《资产评估法》充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创新发展的时代精神和本质要求,结合我国行业发展实际,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眼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和行业未来健康发展,将为资产评估行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贺邦靖强调,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资产评估行业要以《资产评估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资产评估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深入推进资产评估行业改革、创新与发展。一是要充分认识《资产评估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学习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法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资产评估法》全面贯彻实施。二是各级评估行业协会要依法加强资产评估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要求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相关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制度、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加快研究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相关制度,做好考试管理、资格管理、会员管理、队伍建设、准则建设、执业监管等一系列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与法律衔接配套,确保法律各项规定切实落地、有效实施。三是广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要积极学习和践行《资产评估法》,评估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制教育,按照法律要求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评估专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资产评估法》的精神实质,尽快熟悉和掌握法律各项规定,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履行评估职责,践行法律要求,维护法律权威,捍卫职业尊严,为国民经济和评估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