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园园 梅 强
(1.江苏大学管理学院;2.江南大学商学院)
组织合法性中介作用下的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对新创企业绩效的影响
俞园园1,2梅强1
(1.江苏大学管理学院;2.江南大学商学院)
摘要:以产业集群为研究背景,研究了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嵌入和创业的组织合法性对创业绩效的影响机制。依据418份有效样本,利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分析得到的结果显示,新创企业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和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创业的组织合法性在其中起到中介作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有利于新创企业获取创业管制合法性和创业认知合法性,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有利于新创企业获取创业规范合法性和创业认知合法性,最终促进了创业绩效的提升。
关键词:产业集群; 关系嵌入; 组织合法性; 创业绩效
产业集群是指特定产业和相关产业领域中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形成的经济群落。产业集群内蕴涵丰富的创业机会和创业资源,集群良性运作的基础是集群内部复杂的网络联系,通过这种联系,企业获取了非均衡价格的资源,不公开的市场机会、有价值的信息,进而增强了竞争力,这也是产业集群促进新创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然而,产业集群内的新创企业获得集群优势存在差异,只有嵌入产业集群环境,才能获得所在产业集群的特有资源。GRANOVETTER[1]提出了“内嵌性”的概念,认为可以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解释人们的经济行为,强调社会网络对行为的制约作用。产业集群形成了一个边界明确的创业网络,同时,产业集群作为集聚的经济群落,为本研究提供了组织场域层次的制度背景。以往的研究认为新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与创业者个人、创业团队的创业能力、创业资源、创业机会的可获得性以及企业的创新能力有关。然而,有些新创企业虽然拥有明显优势的技术,具有很好的产品、创意或服务,但是却因为一些跟技术性或者效率性无关的原因而难以获得认可,导致失败。SINGH等[2]通过实证研究,表明造成“新进入缺陷”与新创企业死亡率高的主要因素不是企业内部的协调过程而是企业的外部合法性,新创企业面临“新进入缺陷”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合法性低,从而将合法性引入到了新创企业发展的研究当中。对新创企业生存和绩效差异的影响因素从最初的对创业者个体的研究转变到组织层次的分析。同时,研究者们对创业活动发生的外部环境予以了充分的重视。这两种转变的结合引发了新制度主义理论对创业研究的关注。
目前,利用嵌入理论研究企业创业行为,凭借创业网络建立新创企业竞争战略优势的研究正逐步兴起。本研究以产业集群为创业背景,将社会网络嵌入衍生为产业集群嵌入,组织合法性衍生为创业合法性,研究创业组织合法性中介作用下的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对新创企业绩效的影响。
1文献综述和假设提出
1.1产业集群关系嵌入与创业绩效
当正式制度存在缺陷时,作为非正式制度的关系网络可以进行弥补。PENG等[3]指出,新创企业的关系网有利于其在起步阶段的生存和成长,关系网络是创业者制定战略决策的重要可靠信息来源,这也意味着创业者致力于关系网可能增加创业成功的机会。与西方国家相比,关系在中国社会中是一种独特的社会资本形式,中国人有更明显的倾向根据他人与其之间的关系而区别对待。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形成了一种重要的非正式管理机制,创业者通过发展关系网来应对政府管制的不可预测性、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强度的增加[4]。产业集群内主要的嵌入主体包括客户、供应商、同类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本研究根据新创企业与集群不同嵌入主体的关系,将产业集群创业网络分为新创企业创业政治网络和创业商业网络。创业政治网络主要是指新创企业与产业集群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国有银行等的网络关系[3];创业商业网络主要是指新创企业与产业集群内的客户、供应商、同行企业等的网络关系。由此,可以把新创企业的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分为政治关系嵌入和商业关系嵌入。政治关系嵌入是指新创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之间通过频繁地互动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商业关系嵌入是指新创企业与集群内的客户、供应商、同行企业之间沟通交流,交换市场信息,掌握客户的需求变化,适应彼此之间的商业行为。
我国目前处于转型经济阶段,属于新兴经济国家,虽然经济发展快速,但是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正式制度还不完善,政府的管制机制对企业的运作仍然有重要的影响[5]。政府对许多重要的战略资源具有很大的分配权,通过管制规范和制度设计可以向某些特定的企业提供融资、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6]。产业集群内的新创企业通过与政府官员、政府机构建立联系,形成政治关系嵌入,能使创业者获得有关新规则和政策变化的早期信息,及时制定有效的战略,有效地提高创业绩效。PENG等[3]发现,在市场机制相对不健全的转型经济国家,企业的管理者与政府官员及其他企业高管的良好关系能提升企业绩效。LI等[7]通过对中国高科技产业创业企业家的调查也发现了企业家政治网络对创业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新创企业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是我国经济转型缺乏有效法治背景下的一种替代性产权保护机制,提高了新创企业的生存和成长能力。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可以使新创企业充分享受集群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创业奖励政策、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务,通过政府确保市场机制的效率,减少“新进入障碍”。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a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使新创企业与集群内其他个体进行频繁、紧密的合作,增强了双方的信任和知识的传递。创业信息,如新知识,市场情报和创新的想法影响创业者识别创业机会的能力[8]。
首先,一个有大量供应商的产业集群提高了新创企业执行特定战略和把握特殊商机的可能性。同时,大量供应商的存在,使新创企业可以通过产业集群嵌入借助地理邻近性和集群内个体频繁的社会交往,为相互之间的合作、互助、知识溢出和隐性知识的传播提供便利[9]。其次,产业集群中存在的大量客户群是吸引创业者的重要原因。产品的同质性和地理位置的集中可以使客户节省搜寻成本和交通费用,因此特定的产业集群吸引了大量的客户。大量客户群的存在,使需求呈现出多样化,新创企业更容易发现未被满足的需求,获取“利基市场”,但是这也要求新创企业能与客户密切地互动,产业集群客户的集中性和地理位置的临近性为这种互动提供了方便。在客户密集的产业集群内创业增加了新创企业利用社会网络关系提升自己在市场中的声誉和合法性的机会,降低了“新进入缺陷”的影响[10]。再次,新创企业通过嵌入产业集群与网络内同行间的正式或非正式交流,可以建立信任关系,构建合作的基础,提高合作效率,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建立长期商业合作关系有利于获取产业相关的技术、了解市场行情、获得稀缺信息,降低了新创企业开展创业活动的信息搜寻成本。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在增加资源、信息、知识获取机会之外,LIN等[11]认为,网络成员间的紧密联系能够提高资源的转移效率,即新创企业与产业集群内同行间的关系越好,越能有效地识别和吸收对方传递的信息。最后,通过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建立了信任关系,为企业带来了一致性和可信性,新创企业能够不必对市场上的企业进行系统地搜索就能较为容易地寻找熟悉的合作者,节约了交易成本,并通过信任和互动获取共同的收益,增加了企业获得各类资源的机会,提升了创业绩效。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b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1.2产业集群关系嵌入与创业合法性
ZIMMERMAN等[12]认为,创业合法性是指新创企业被社会认为是具有可接受性、恰当性和希求性,合法性使组织获取生存和发展的其他资源。既有的制度安排以及特定制度背景下制度化的价值观、规范和认知对一种创新或创业活动的理解或接受程度对新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13]。ALDRICH等[14]将新创企业面临的合法性分为社会政治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社会政治合法性是指关键利益相关者、意见领袖、政府官员、一般公众等主体对新创企业的结构、行为与法律、规则、规范相一致的认可度[14,15]。认知合法性是指有关新事业的知识的传播,新创企业被社会所接受理所当然应该存在的程度[14]。外界对新创企业的了解程度决定了其认知合法性的高低[15]。SCOTT[16]将合法性分为管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管制合法性来源于遵守政府的管制、主导组织、专业团体以及各种资信协会等制定的规则和标准,不遵守这些规则和规章就可能被制裁和惩罚[12]。规范合法性来源于新创企业与更广范围的社会和产业的价值观、规范保持一致[16]。认知合法性来源于采纳被社会广泛持有的信仰系统以及理所当然的假设[12]。SUCHMAN[17]则将合法性分为实用、道德和认知3个类型。实用合法性是指组织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支持相关政策。道德合法性来源于组织做道德标准支持的事。研究者对合法性的划分虽然有所区别,但也存在共同点,如都提出了认知合法性的维度,社会政治合法性类似于规范合法性和管制合法性的结合。规范合法性则与道德合法性相似。本研究采纳SCOTT[16]对合法性的划分,将创业合法性分为创业管制合法性、创业规范合法性和创业认知合法性3个维度。
创业管制合法性压力主要是来源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各种机构等制定的规则、标准等对新创企业的约束。当企业的行为符合这些制度规则、标准时,就获得了管制合法性,有利于新创企业在产业集群中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而违背法律、政府命令和强制标准时,新创企业可能会失去社会合法性和声誉,甚至包括持续运营的资格[18]。在转型经济背景下,政治关系对于新创企业的影响更为明显,良好的政治关系是新创企业重要的声誉资本,和政府要员以及重要的机构建立联系,能提高新创企业的组织合法性[19]。来自政府机构、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的认可、证明、鉴定、资格认证或委托,常常成为组织是否具有合法性的判断依据[20]。新创企业通过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与当地政府部门、政府官员和相关机构之间互动关系频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提升了政府部门对新创企业的认可,进而获得创业管制合法性。
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亦有利于新创企业创业认知合法性的建立。创业认知合法性是指与新创企业有关的知识的传播。新创企业通过与政府官员或重要机构的良好关系传递、建立自己的声誉,获得认知合法性,如产业集群的行业协会等机构会定期召开行业相关会议,选择特定的会议演讲者,新创企业凭借与其建立的良好关系,在会议上做演讲和报告,可以迅速扩大其在产业集群内的知名度。行业协会也会在其出版物中强调某一方面的主题,或是利用其他途径传播信息,这样的机构经常有意或无意的宣传与其互动频繁的新创企业相关的某项创新、某个特殊的实践、产品和技术为“最好”,使新创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为产业集群内的其他个体所熟悉,获得认知合法性。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管制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假设2b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认知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有助于新创企业更容易定位模仿的对象和模仿的行为,实现创业规范合法性。新创企业通过商业关系嵌入了解其所在产业集群独特的商业文化以及被广泛接受的关于商业行为的认知和规范,并且制度环境可能向其施加导致遵从的标准化压力,新创企业习惯性地会采纳集群内大部分企业所采用的形式和实践,以此保持与集群特有的商业文化和商业行为的一致性。新创企业在与集群内其他个体交往的过程中累积了自身的集体身份认同,履行承诺,不轻易发生机会主义行为,表现出了与集群价值观和规范相符的行为,以此传递出了企业规范合法化的信息,增加了企业的声誉,以良好的互动关系建立起新创企业的规范合法性。
新创企业通过与集群内的客户、供应商、同行企业之间的正式与非正式交流,通过各类社会和职业关系如友谊、商业俱乐部、产业联盟、专业的和职业的协会,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新创企业的认知合法性低将导致其产品或服务不为公众所了解和熟悉,特别是对一些创新性比较强的产品或服务,甚至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公众以前接触较少,那么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才有可能被广泛接受。通过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新创企业的创新活动会被集群内的其他企业模仿,创新价值随着被其他企业模仿频率的增加形成了其技术性价值的一个有效替代指标[21]。产业集群内为数众多的企业通过不断采用新创企业的创新行为,赋予了这一做法“理所当然”的地位,提升了其认知合法性[22]。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c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规范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假设2d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认知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1.3创业合法性与创业绩效
由于合法性被社会认为具有可接受性、适宜性和希求性,合法性对新创企业而言是一种和其他资源一样重要的资源,使得组织容易接近市场和成长所需要的其他资源[12]。
创业管制环境是指创业的正式制度环境。正式制度首先通过定义和强化经济、政治和法律规定提供经济活动的结构和框架[17];其次提供了普遍的公共服务,如公共事业设备(网络、电和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教育系统,在某些程度上还包括对食品和居住的基本需要。被正式制度感知到是合法的通常被认为对组织的生存是重要的[12, 23]。新创企业必须遵从他们运行的管辖范围内的法律,特别是那些政府制定的额外规定。对新创企业而言,创业管制合法性尤为重要,可以使新创企业增加资源的供给和分配。持续地表现遵从已有的规则和标准的创业者在制度参与者心中建立了一个值得信赖和可持续发展的印象,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感知度[23,24],增加了从有实力的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成长资金支持的可能性;而缺乏管制合法性则被认为有潜在的罚款或是终止经营的可能性,这会潜在地破坏创业者还贷的能力,影响了提供资金者的贷款意愿。符合管制制度规定的标准和规章可以传达新创企业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的积极信号,获得正式制度参与者的认同,给新创企业带来增长的资源可获得性,促进创业绩效的提升。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a创业管制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产业集群领域内业已制度化的产品、服务、构成集群核心竞争力的专门技术、商业行为规范等具有很强的象征性意义,对新创企业的认知和规范形成了限制,定义了对组织恰当行为的期望,对其经济活动施加影响[25]。新创企业与产业集群当地制度氛围的规范保持一致性,与集群内的其他个体形成共同语言和价值观,对行动结果产生共同的预期,可以获得供应商、同行、投资者、顾客等利益相关者的认同。产业集群嵌入可以使创业者通过与集群内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交流和沟通,寻求“学习如何做”的途径,符合集群内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和期望,进而使创业者本人和新创企业获得产业集群对其地位和身份的认同,使新创企业和创业者真正成为产业集群内的一员,创业者的身份可能从“新手”而成为了“企业家”,新创企业的行为也被集群成员认为是正当的、合理的,这些关键利益相关者可以给新创企业提供重要的创业资源和知识,有更大的意愿与企业进行资源交换,如扶持、投资、购买产品和服务等,这对新创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尤为重要。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b创业规范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新制度主义强调认知制度要素的重要性。新创企业通常面临着尚未成熟的技术、产品、服务以及未经核实的市场需求。关于新创企业潜力的明确证据通常是难以获得的,在新创企业获得可靠的声誉或是相关的市场信息之前,投资者对新创企业的印象或多或少是基于主观的、未经证实的创业者的声称[26]。由此,创业者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是怎样介绍新创企业,扩大知名度,以被认可。当新创企业被外部社会公众所熟悉时,就建立起了创业认知合法性。创业认知合法性有助于新创企业推广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占有率。认知合法性是一个新创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吸引顾客、投资者、合作者、政府、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c创业认知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综上,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a创业管制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和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假设4b创业规范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和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假设4c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和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假设4d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和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2研究设计
2.1问卷设计
根据问卷设计过程,本研究首先通过文献回顾和对无锡市物联网产业集群内的创业者进行个人的深入访谈,确定了本研究所涉及变量的概念和维度。其次,尽量参考已有的成熟量表来形成本问卷的测项,对于部分变量没有直接适用的测项,则对已有测项进行修改,加入了与本研究目标相关的关键词。对于没有可供参考测项的变量,本研究则根据研究的需要和目的自行拟定测项。再次,在2014年3~4月期间组织了3次小规模访谈检验测项内容的合理性和适合性,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完善问卷设计。第一次访谈为小规模专家访谈,主要对测项的内容进行讨论,对测项语句的准确性以及问卷的整体结构安排亦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了修正。第二次访谈主要是请6位创业者填写第一次小规模专家访谈修改后的问卷,对不易理解以及可能会出现歧义的测项进行了修正。第三次访谈主要是小规模专家访谈,探讨经过两次修正后的问卷是否能够达到研究的目的,对问卷测项的措辞做了微调。最后,在2014年5~6月期间,对无锡市电动车产业集群内的新创企业(成立年限不超过8年)进行了问卷预测,问卷填写对象为企业高层管理者。根据143份有效问卷对各个变量的测项进行了项目分析和探索性因素分析,删除了在项目分析和探索性因素分析中信度和效度没有达到要求的题项,最终形成了本研究的调查问卷。问卷中的测项统一用Likert 5级量表进行测量,其中“1~5”表示从完全不符合(或非常低)到完全符合(或非常高)。
2.2样本与数据
本研究选择了无锡市物联网产业集群作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代表,无锡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作为传统产业集群的代表,分别对两个产业集群内成立时间小于8年的新创企业的创业者进行问卷调查。数据的收集时间从2014年7月~2015年2月,历时7个月。样本的抽样方式为简单随机抽样。本研究从开发区管委会、当地工商局、商会、信息咨询公司等渠道得到企业名单目录后随机抽取样本单位。由于本研究的调查内容涉及到创业的多个方面情况,包括新创企业的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创业合法性以及创业绩效的相关问题,因此选择的受访者为了解企业情况的中高层管理者。本研究的问卷调查主要通过3种渠道进行:①委托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协助调查,代为发放问卷并回收;②实地进行访谈调查,事先与企业的受访者沟通联系好,到企业与受访者面对面交流后,请他们现场填写问卷并回收;③将问卷通过E-mail或是信件邮寄给受访者,请其填写后再寄回。共发放问卷 978份,回收有效问卷 418份,有效问卷的回收率为42.74%。样本的基本情况见表1。
从企业所有制性质指标来看,大部分调研对象为私营企业,共362家,占全部样本量的86.60%。员工人数和企业营业收入反映了企业的规模大小。根据2011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各行业划型标准,本研究的样本企业大部分为中小微型企业。
表1 样本基本情况描述(N=418)
2.3变量测量
(1)产业集群关系嵌入 根据中国转型经济背景及新创企业与集群不同嵌入主体的关系,本研究将产业集群关系嵌入分为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和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两个维度,参考PENG等[3]、LI等[7]的研究,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包括5个题项,分别为:RP1本企业与产业集群当地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有很好的关系;RP2本企业与产业集群行业主管部门有很好的关系;RP3本企业与当地工商、税务部门有很好的关系;RP4本企业与当地园区管委会有很好的关系;RP5本企业与当地国有银行或其他政府金融机构有很好的关系。参考PENG等[3]的研究,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包括4个题项,分别为:RC1本企业与产业集群内的客户企业有很好的关系;RC2本企业与产业集群内的供应商企业有很好的关系;RC3本企业与产业集群内的同行企业有很好的关系;RC4本企业与产业集群内的科研机构有很好的关系。
(2)创业合法性 本研究从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组织内在联系的角度出发测量创业组织合法性。参考裴云龙等[27]、SCOTT[16]的研究成果,本研究从创业管制合法性、创业规范合法性、创业认知合法性3个维度对创业合法性进行测量。创业管制合法性包括4个题项,分别为:LR1本企业的行为符合产业集群所在地的法律法规;LR2本企业的行为符合产业集群当地行业认证机构制定的规章规则;LR3本企业获得政府或行业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头衔;LR4本企业获得产业集群内竞争对手的尊重和认可。创业规范合法性包括4个题项,分别为:LN1本企业的行为符合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LN2本企业的技术流程、组织结构采用产业集群当地通用的做法;LN3本企业的创业者个人行为符合产业集群当地公众的普遍观念和道德规范;LN4本企业由于社会公益行为(捐助希望工程、赈灾等)获得较多的好评。创业认知合法性包括4个题项,分别为:LC1本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不强;LC2本企业创业者的个人魅力被产业集群内的公众所认可;LC3本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产业集群客户的理解和接受;LC4媒体较多地关注本企业,并经常给予以正面报道。
(3)创业绩效 参考HOANG等[8]、蒋勤峰等[28]的研究,本研究从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两个方面衡量新创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及创新性。虽然客观财务绩效指标能够增加测量的效度,但是由于企业内部财务绩效信息的保密性,客观财务绩效指标的可获得性较差。鉴于以往的研究表明主观财务绩效指标和客观财务绩效指标之间存在强相关关系,本研究采用了被访者主观评价的方法来测量新创企业的财务绩效。针对新创企业绩效波动大的特征,本研究询问了相对于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新创企业近3年的平均绩效水平。通过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来测量新创企业的创业绩效。成长性包括5个题项,分别测量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PG1销售总额增长速度;PG2市场份额增长速度;PG3员工数量增长速度;PG4资金周转速度;PG5企业整体竞争能力。盈利性包括4个题项,分别测量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PP1净收益率;PP2投资收益率;PP3资产回报率;PP4市场占有率。创新性包括5个题项,分别测量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PI1新产品或服务的开发速度;PI2新产品或服务产值占销售总额的比重;PI3新产品或服务数占企业业务总数的比重;PI4新产品或服务的成功率; PI5申请的专利数。
2.4样本检验
(1)信度和效度检验 参考先前大部分研究的标准,本研究以0.7作为Cronbach’sα信度系数的临界值。考虑到本研究的问卷在预测阶段已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表明量表具有较好的建构效度,因此这里主要是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查看观察变量在潜变量上的载荷的大小和显著性。本研究使用SPSS 22.0和AMOS 21.0软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见表2。
表2 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检验
检验结果表明,变量各维度的Cronbach’sα系数均大于0.8,具有较好的信度。因素负荷量最小为0.625,最大为0.908,且均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符合因素负荷量值介于0.5~0.95之间的要求。变量各维度的组合信度(CR)均大于0.8,达到组合信度要求大于0.8的要求,平均变异量抽取值(AVE)均大于0.5,达到平均变异量抽取值要求大于0.5的要求,变量具有良好的聚合效度。由此,本研究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
(2)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由于本研究所收集的样本数据均来自新创企业内的中高层管理者对本企业创业情况的自我报告,因此可能存在共同方法偏差的风险。本研究对共同方法偏差问题进行了Harman单因素检验。该方法认为如果所有研究变量只存在单个因子或者某个因子解释了大部分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协方差,那么就表明存在共同方法偏差的问题。本研究对所有变量做探索性因素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在未转轴时第一个因子解释了33.37%的变异,所以不存在一个单一因子能解释大部分变异的情况,同源偏差并不严重。
3假设检验与研究结果
在高阶验证性因素分析中,如果一阶潜变量能形成更高阶的二阶潜变量,则表示低阶因子具有高阶的单维性,可以使用组合变量策略,将低阶潜变量处理为测量变量来定义和估计高阶潜变量[29]。根据AMOS 21.0输出的创业绩效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结果,所有测项对应于一阶因素的因素负荷量均高于0.7,而且均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符合因素负荷量值介于0.5~0.95之间的要求。由此,将创业绩效作为一个单维的二阶潜变量。
本研究采用AMOS 21.0对所有假设利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检验。根据AMOS 21.0输出的结果,各项拟合指标显示理论模型与实际数据有良好的适配度。检验结果分别见表3~表7。
表3 假设关系检验结果
注:***、**、*分别表示p<0.01、p<0.05、p<0.1,下同。
由表3可知,根据检验的结果,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488(p<0.01),假设1a得到支持;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373(p<0.01),假设1b得到支持。创业管制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189(p<0.05),假设3a得到支持;创业规范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106(p<0.1),假设3b得到支持;创业认知合法性对创业绩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622(p<0.01),假设3c得到支持。
表4 创业管制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与
由表4可知,根据检验的结果,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管制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724(p<0.05),假设2a得到支持。采用BC(Bias-Corrected)偏差校正法估计的总体效应、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标准化估计值和显著性,根据温忠麟等[30]提出的一个实用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可得创业管制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与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假设4a得到支持。
表5 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与
由表5可知,根据检验的结果,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对创业认知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689(p<0.05),假设2b得到支持。采用BC偏差校正法,且根据温忠麟等[30]的研究,可得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与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假设4b得到支持。
表6 创业规范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与
由表6可知,根据检验的结果,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规范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510(p<0.05),假设2c得到支持。采用BC偏差校正法,且根据温忠麟等[30]的研究,可得创业规范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与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假设4c得到支持。
表7 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与
由表7可知,根据检验的结果,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对创业认知合法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素负荷量为0.607(p<0.05),假设2d得到支持。采用BC偏差校正法,且根据温忠麟等[30]的研究,可得创业认知合法性在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与创业绩效的关系中起不完全中介作用,假设4d得到支持。
4研究结论和局限性
4.1研究结论
本研究将社会网络嵌入理论与组织合法性理论相结合,研究了产业集群背景下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嵌入与创业组织合法性对其创业绩效的影响机制,得到如下结论。
(1)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和商业关系嵌入的作用 二者的嵌入有助于新创企业构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关系网络,获得社会资本及有价值的信息,更为全面地感知外部环境,使企业能更好地适应环境,提升创业绩效。在中国“关系”文化的社会影响下,关系网络成为了新创企业的一个重要战略资源,而社会关系网络的形成是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嵌入的结果。通过产业集群嵌入形成社会关系网络,政治关系嵌入有助于新创企业获取稀缺资源、政策信息,如财政性补贴,税收优惠,银行融资便利,免费办公场地,政府采购等,拓展了新创企业的资金来源,给新创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投资空间和更多的投资机会。商业关系嵌入有助于新创企业获取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技术、商业机会,使新创企业能较快地在供应链中定位,并且新创企业通过产业集群关系嵌入获得的资源和信息相比市场渠道更具成本优势。在盛行“关系”文化的中国,关系嵌入对创业绩效有明显的影响。关系网络成为新创企业获得资源的重要途径,广泛利用关系能够降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帮助新创企业控制风险[8]。
(2)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嵌入能使企业提升创业绩效,创业组织合法性在其中起到了中介作用 新创企业的组织合法性构成了提升创业绩效的关键组织要素,新创企业进入产业集群创业,顾客、同行、供应商、经销商、政府部门和公众等利益相关群体的认可对其生存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创业组织合法性对新创企业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技术和财务因素。新创企业与产业集群所在的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之间频繁互动,产业集群政治关系嵌入能使新创企业建立创业管制合法性。管制合法性使新创企业能得到政府及金融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共利益团体的信任和认可,进而有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可能性获得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为新创企业的创业活动提供了强大的资源基础及制度支持。在中国目前知识产权法律保障还相对薄弱的情境下,管制合法性有利于新创企业克服创新成果、专利技术在市场推广商业化过程中的多重挑战。新创企业产业集群商业关系嵌入使其与集群内的其他相关组织进行频繁的交流,建立规范合法性,使彼此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形成竞争合作机制,降低了新产品的开发成本和技术创新的成本。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创新体系的主体,产业集群内企业间的合作和非正式的互动关系是信息和知识传递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形式,而这种合作的基础是信任而不是契约。产业集群地域的接近,创业者和其他企业管理层之间建立的密切关系使彼此之间形成了共同的正式或非正式行为规范、价值观和惯例,建立了规范合法性,能够被产业集群内的同行高度认可的新创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有利的合作机会,推广创新产品,获得供应商更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和经销商更通畅的分销渠道。信任关系使新创企业与合作者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减少了机会主义倾向,从而降低了合作的风险和成本,提升了创业绩效。与此同时,新创企业嵌入产业集群创业对创业认知合法性的建立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集群内利益相关者的密切联系,新创企业提升了声誉,扩大了知名度。产业集群能够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形成区域核心竞争力,政府有强大的意愿推动、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产业集群的成功也使产品形成区域品牌,为新创企业创业认知合法性的建立提供一个良好的背景,而单个企业认知合法性的建立则艰难得多,因此产业集群嵌入能使新创企业通过“骑背效应”建立认知合法性。通过产业集群嵌入有效地建立创业管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得到资源提供者的信任进而获取资源,促进了新创企业的成长、发展和创新。
4.2研究的局限性
本研究的局限性包括如下几点:①抽样具有地域局限性。本研究调研的无锡市物联网产业集群和无锡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都位于同一个城市,虽然无锡市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增长的东部城市,为本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研究背景,但是同时也造成了本研究的样本的地域局限性。已有研究表明不同的种群动态水平会形成不同程度的新进入障碍。由此,今后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抽取样本进行调研,以验证和提高研究结论的普适性。②调研数据来自目前尚存的企业,一般而言是创业相对成功的新创企业,因此研究结论可能会产生“幸存者偏差”,即只能得到经过某种筛选而产生的结果,忽略了筛选过程中被筛选掉的关键信息,可能导致分析问题所依赖的信息全部或者大部分来自于“显著的信息”,较少利用“不显著的信息”甚至忽略“沉默的信息”,从而增加创业失败企业的信息,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验证本研究的结论。③受到时间和成本限制,本研究关于产业集群嵌入创业、创业合法性与创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采用了截面数据。虽然这保证了本研究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大量数据,但是由于本研究的创业现象是一个动态过程,产业集群嵌入和创业合法性亦会随着时间不断发生变化,因此纵向研究可以观察研究现象随着时间发展变化的情况。今后可以收集新创企业随着时间变化的情况,观察产业集群嵌入、创业组织合法性和创业绩效三者之间的动态变化过程,以进一步验证和充实本研究提出的理论模型。④重点研究了产业集群关系嵌入,今后可结合产业集群结构嵌入(如网络规模、网络密度、网络中心性)对产业集群嵌入影响新创企业的绩效做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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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丘斯迈)
The Effect of Industry Cluster Relationship Embedding on New Firm Performance——The Mediated Role of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YU Yuanyuan1, 2MEI Qiang1
(1. Jiang Su University, Zhenjiang, Jiangsu, China;2. Jiang Nan University, Wuxi, Jiangsu, China)
Abstract:The industry cluster is used as the background to study the mechanism of the effect of new venture industrial cluster embedding and legitimacy on the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 The data came from 418 effective samples collected. The results obtained by using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 show that the political relationship and commercial relationship embedded in industry cluster has significant positive influence on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 The legitimacy of the new venture plays an intermediary role. The new ventures set up regulative legitimacy and cognitive legitimacy through political relationship embedded in industrial cluster. The new ventures set up normative legitimacy and cognitive legitimacy through commercial relationship embedded in industrial cluster. The new venture embedded in industrial cluster improved its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 through the entrepreneurial legitimacy.
Key words:industrial cluster; relationship embedding; organizational legitimacy;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
通讯作者:杨斌(1967~),男,天津市人。南开大学(天津市300071)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比较经营史、公司治理等。E-mail:yangbin48@mail.nankai.edu.cn
DOI编码:10.3969/j.issn.1672-884x.2016.05.009
收稿日期:2015-09-18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2014SJD34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5ZX23)
中图法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84X(2016)05-06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