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淼
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社会网络分析*
张淼
内容提要:文章在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社会网络要素分解、关系解构与关系锁定的基础上,以新疆乌鲁木齐“5·22”暴力恐怖案为样本,构建了严重暴力恐怖活动多元网络模型,围绕点度中心度、中间中心度、网络密度、网络集中度等指标进行定量分析,针对新疆暴力恐怖活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严重暴力恐怖活动社会网络分析“5·22”暴力恐怖案
社会网络分析是在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雷诺(Moreno)提出的社会计量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定量分析方法。由于社会网络分析可以显示犯罪团伙或组织的结构特征与属性,所以成为反恐研究的一种新工具。*付举磊、孙多勇、肖进、汪寿阳:《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理论的恐怖组织网络研究综述》,《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年第9期。Valdis E.Kreb利用恐怖分子间的各种交往关系构建了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中19名劫机者的人际关系网,发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Valdis E.Krebs,Mapping Networks of Terrorist Cells,Connections,2002,24(3):pp.43-52.根据印度 2001~2003 年的恐怖事件和恐怖组织信息,Aparna Basu构建了恐怖组织网络,发现了众多恐怖组织中的关键群体。*Basu,Aparna,Social Network Analysis of Terrorist Organizations in India,Conference of the North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Computation Social and Organizational Science,2005.Nasrullah Memon 和 David L.Hicks 对 2004 年马德里连环爆炸案进行了分析,构建了恐怖分子网络,发现了网络中的关键人物和恐怖组织的等级结构。*Nasrullah Memon,David L.Hicks,Detecting Key Players in 11-M Terrorist Network:A Case Study,Th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vailability, Reliability and Security,IEEE Computer Society,2008.在国内,杨和平等人利用 ORA 工具,针对公安部公布的第一批“东突”分子进行建模,对该组织存在的风险和脆弱性进行量化研究。*杨和平、何卫峰、吴应明、付瑜、李剑峰、姚晓晖:《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恐怖袭击风险控制》,《安全与环境学报》2009年第6期。许睛等人利用全球恐怖主义数据库 GTD2对全球恐怖组织的网络特征进行了分析,发现恐怖组织网络具有无标度网络和小世界网络的特征。*许睛、祖正虎、郑涛:《恐怖组织网络的实证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年第2期。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恐怖分子和恐怖事件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界的趋势和主流。
本文运用社会网络理论,以新疆乌鲁木齐“5·22”暴力恐怖案为样本,对新疆严重暴力恐怖分子的网络结构进行深度分析,对揭示“东突”等恐怖组织的相关特征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严重暴力恐怖活动多元社会关系分析
(一)要素分解
本文所研究的严重暴力恐怖活动要素系指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所需的技能(或知识)、所需的资源以及任务等四大要素。
1.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依据公开报道整理,“5·22”暴力恐怖案涉及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共有10人,本文分别用 A01~A10 进行表示(详见表2)。
2.技能(或知识)。具体包括:选择暴恐袭击目标的技能(K01),选择暴恐袭击时间的技能(K02),选择暴恐袭击地点的技能(K03),组织策划暴恐袭击的技能(K04),具体实施暴恐袭击的技能(K05),准备、制作、投掷和引爆爆炸装置的技能(K06),驾驶汽车横冲直撞的技能(K07),参加暴恐袭击的技能(K0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技能(K09),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技能(K10)。
3.资源。“5·22” 暴力恐怖活动所需资源包括:宗教极端思想(R01)、非法宗教活动(R02)、暴力恐怖音视频(R03)、恐怖主义思想(R04)、恐怖组织(R05)、2部无牌汽车(R06)、爆炸装置(R07)、危害公共安全的资源(R08)。
4.任务。“5·22”暴力恐怖案中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T0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T02),选择暴恐袭击地点(T03),选择暴恐袭击目标(T04),选择暴恐袭击时间(T05),购买制爆原料(T06),制作爆炸装置并试爆(T07),携带爆炸装置(T08),购买作案车辆(T09),驾车冲进早市(T10),驾车冲破防护隔离铁栏(T11),驾车冲撞群众(T12),驾车撞击电线杆(T13),引爆爆炸装置(T14),从车里不断投掷爆炸物(T15),驾车爆炸起火(T16),实施暴恐袭击(T17)。
(二)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多元关系解构
1.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
从组织等级结构的视阈来看,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的社会关系可划分为两类:互动关系和指派关系。*刘小鹏:《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恐怖分子网络模型构建方法》,2010年国防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互动关系存在于暴力恐怖组织中处于同一地位或等级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其新闻报道中的信息词包括串联、合谋、商定、讨论等用语;指派关系存在于暴力恐怖组织中处于不同地位或等级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其信息词包括指挥、胁迫、引诱、指使、发展等用语。从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来看,可以将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的关系划分为强关系、中等关系和弱关系三大类。
从各类新闻媒体对新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的官方报道中可以挖掘出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之间相互交往的大量有用信息。
2.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
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不同要素之间关系是指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各种要素之间的匹配关系,既包含可能存在的隶属关系(例如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暴力恐怖案件之间的隶属关系),也包含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拥有技能之间的“人物—技能关系”、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可用资源之间的“人物—资源关系”、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与执行任务角色之间的“人物—任务关系”等。
3.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
根据排列组合原理,其他要素之间的社会关系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1)同类要素之间的关系。例如,反映策划恐怖活动所需要的知识之间的技能关系链,反映完成恐怖活动所需要的资源关系链,反映恐怖事件分工的任务关系链。(2)不同要素之间关系。例如,技能(或知识)—资源—任务关系、资源—任务关系等。
“5·22”暴力恐怖案中所涉及的多元社会关系分析如下:(1)暴力恐怖犯罪分子A01、A03、A04、A05、A06作为案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实施者,相互之间具有强关系;A02为此次犯罪活动的主要联系人,与5人犯罪团伙和其他犯罪活动参与者A07、A08、A09、A10具有中等关系;整个犯罪活动的所有参与者之间至少存在弱关系。(2)任务 T15、T16 的完成需要用到资源 R01、R02、R03、R04,存在需求关系。(3)任务T16 的完成需要拥有技能 K10、K05、K06、K07,存在需求关系。(4)拥有技能K06需要拥有资源R01、R03、R04、R06、R07、R08,存在需求关系。
二、严重暴力恐怖活动多元网络模型构建
依据已获取的有效信息以及相关要素分析,确定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矩阵,进而利用UCINET_v6.198绘制有关此案件的8种二元关系社会网络图(见图1~8)。
在以上相关网络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多元关系矩阵并绘制相应的网络图,即可得新疆乌鲁木齐“5·22”暴力恐怖案件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多元关系网络图(见图9)。
三、严重暴力恐怖活动多元网络模型结论分析
结合“5·22”暴力恐怖案件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多元关系网络图,相关指标数据计算结果如下(见表1)。
1.点度中心度定量分析
运用UCINET_v6.198进行点度中心度分析,可得如下结果(见表2)。点度中心度最高的前3位为阿卜力孜·达伍提(A02)、努尔艾合买提·阿卜力皮孜(A01)、肉孜麦麦提·吾布力艾山(A07)。在作案过程中,这些节点所代表的团伙成员与其他团伙成员一起组织、领导、实施暴恐袭击,在团伙中起着核心作用。努尔艾合买提·阿卜力皮孜(A01)、麦麦提·麦麦提敏(A06)、热依木江·麦麦提(A03)、麦麦提敏·麦合木提(A04)、阿卜来提·阿卜杜喀迪尔(A05)等5人在暴力恐怖团伙(恐怖组织)网络中的权力较为集中,地位优势明显,在“5·22”暴力恐怖案件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相符。
表1 相关指标计算数值
表2 点度中心度计算结果
2.中间中心度定量分析
运用UCINET_v6.198进行中间中心度分析,可得如下结果。
表3 中间中心度计算结果
中间中心度最高的4 位暴力恐怖团伙成员为肉孜麦麦提·吾布力艾山(A07)、阿卜力孜·达伍提(A02)、木海买提·依比热合木(A08)、努尔艾合买提·阿卜力皮孜(A01)。说明这4位罪犯在暴力恐怖团伙网络中处于比较重要的连接性位置,对其他团伙成员的犯罪行为起到促进作用;也就是说其他暴力恐怖团伙成员之间的暴恐袭击行为对于这几个节点的依赖性比较大。同时可以看出,肉孜麦麦提·吾布力艾山(A07)、阿卜力孜·达伍提(A02)在点度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指标中都排列在前,说明这2人是暴力恐怖团伙网络中的骨干人物。
3.网络密度与网络集中度分析
利用UCINET_v6.198软件,沿着Network→Network properties→Density这条路径,选定所要分析的数据,即可计算整体网络的密度。经过测算,暴力恐怖团伙的整体网络密度为0.4222,网络集中度为0.4939,标准方差为0.4939,说明该犯罪团伙成员之间的联结密度较大,网络集中度较高。
利用UCINET_v6.198软件,沿着Network→Ego-networks→Density这条路径,选定所要分析的网络数据,即可计算暴力恐怖团伙成员的网络密度。经过测算,努尔艾合买提·阿卜力皮孜(A01)和阿卜力孜·达伍提(A02)的个体网规模为9,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总数为72,说明两人系暴力恐怖团伙的核心成员。
4.其他指标定量分析
在能力指数方面,暴力恐怖犯罪分子A01、A02、A03、A05、A06、A07是相对较高的。在任务重要性指数方面,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所执行的施暴任务T16、T15重要性相对较高。在资源指数方面,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所需要和拥有的资源R01、R02、R03、R04为关键资源。在技能指数方面,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所掌握的技能K06、K10、K07为关键技能。
由以上分析可知,A01、A02、A03、A04和A05最早组成5人暴力恐怖团伙(恐怖组织),在“5·22”暴力恐怖案中不仅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还实施了爆炸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可见,A01、A02、A03、A04、A05既是暴力恐怖活动的领导者,也是组织者,更是具体施暴者。上述结果与公安机关侦查信息、法院审判信息等官方公开信息基本吻合。在公安机关侦破“5·22”暴力恐怖袭击案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5·22”暴力恐怖袭击案的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等刑罚。
四、建议与对策
新疆公安机关应当引入社会网络实证分析技术,从社会网络的视阈深度剖析新疆恐怖组织及其暴力恐怖活动。首先,预先计算、测度和分析恐怖组织网络“点度中心度”等指标,警惕暴力恐怖团伙利用网络发动恐怖袭击。新疆公安民警如果能够首先对A01、A02、A03、A04、A05采取控制措施,该5人暴力恐怖团伙就会分崩离析。其次,“对症下药”,针对暴力恐怖团伙网络的关键性节点进行攻击。在集中度高的暴力恐怖团伙网络中,关键性节点是导致网络“一损俱损”的关键。假如这些核心节点被破坏,则恐怖组织的网络将很快瓦解。
责任编辑:万小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疆地区社会稳定检测评价指标体系及预警机制研究”(13BSH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疆社会意识整合中的身份构建问题研究”(12YJA710082)、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疆区内流动维吾尔族穆斯林研究”(15BZJ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成果。
中图分类号:D65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30(2016)02-0109-06
作者简介:张淼,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新疆警察学院教授(新疆乌鲁木齐8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