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基础*

2016-06-22 03:11汪俊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均等化

汪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广东 深圳 518055)

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基础*

汪俊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广东 深圳518055)

摘要:从国民的认识、经济基础、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以及法规制度六个方面,系统分析了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基础,并指出我国目前所要达到的只能是较低标准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然后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均等化标准,进而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较高标准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关键词: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现实基础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提出“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完全从理论探讨层面,走上了实践操作层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其实现进程将会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今年3月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六十一章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中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第一节”的标题,设“专节”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服务项目和标准,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等方面,针对“十三五”期间,如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了国家层面的工作思路阐述。值此,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所具备的现实基础进行分析探讨,尤为必要。

1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认识基础

所谓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其实质就是对基本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实现普遍均等化。这里的“均等化”并不是强调所有居民都享有完全一致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而是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其实质是“底线均等”;从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角度看,意味着人人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从服务内容看,是根据居民基本体育需求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资源的投入力度来确定的。

1.1老百姓对体育健身重要性的认识

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如工作效率提高、劳动时间缩短、余暇时间增多、收入增加、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等等;与此同时,人们的生活观念也随之发生转变,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现代人生活中变得尤为重要,“请人吃饭不如请人出汗”逐渐成为时尚。据零点咨询集团《2005 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显示,“在感觉生活幸福的城镇居民中,有44.8% 的人认为家人身体健康是自己幸福的源泉;而在感觉生活幸福的农村居民中,有58.2%的人因家人身体健康而感到幸福”。北京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从1995年的11.5%增加到2010年的49.1%,这一比例已经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水平(49%),并且,87%的市民把“健康”排在首位。[1]201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长春市90%以上的居民认为体育锻炼是获取健康、获得幸福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中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次数不少于3次的占到了66.33%[2]。人们在价值取向上首选了健康,而为了获得健康,在方法手段上又首选了体育运动[3]。大多数市民已经将体育锻炼与衣、食、住、行等民生同等看待,将其视为维护其健康的生活所需[4]。2015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谈到对《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五年来总体评估情况的感受时说到:“我最深的体会是,把参加体育锻炼作为一种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可见,体育锻炼已融入现代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之中,成为提升人们幸福感的有效保障。纵观人类发展史,体育始终伴随人类“成长”而充满活力,其根基就在于体育是人类追求幸福的永恒需要,社会越进步,人类越文明,越需要体育,体育已深深扎根于人类生活中,成为人类幸福生活的一个重要标志,这是毋庸置疑的[5]。而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正是满足全国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提升幸福感、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民生举措之一。

1.2政府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重要性的认识

《体育运动国际宪章》写道,“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体育作为一项公民权利,我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大把“积极推进卫生体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纳入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就是保障每个公民都享有均等的基本体育权利,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水准,其正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之一。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可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6]。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归属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范畴,十二五时期,我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重点任务就是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6]。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亿,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的发展目标。全民健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基本民生之一,而实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正是我国政府把坚持以人为本的全民健身事业国家意志具体化,以公平共享的原则,使全体人民享有健身服务的权利和机会均等,是实施全民健身公平的基本保障。

2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经济基础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一项民生工程,以全体公民为受益对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无偿性特征,因此政府必然成为基本公共体育资源的主要提供者。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就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整理来看,我国的GDP,2005年为184937亿元,到2015年已增加至676708亿元,多年来,我国的GDP一直呈现较高的增长率,其中2005至2011期间,每年比上一年的增长率均超过9%。经济总量2005年超过英国,2007年超过德国,2010年超过日本;人均GDP,以美元计,从2005年的1709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8016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依据国际经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1000~8000美元的发展时期是全面系统地完善公共服务的重要阶段[7]。虽然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我国经济发展前景依然良好,即使2015年进入了经济新常态的调整期,全年GDP增长率也达到了6.9%,虽然与过去相比有所下降,但与世界其他国家比较仍居前列。近年来,我国一直在逐年加大对体育事业的财政投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整理显示,2005年至2015年,我国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均远远超过GDP的增长率(见表1)。并且,依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8]。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水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产品供给、规模大小以及服务质量都受制于国家的经济水平,而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与良好的发展预期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表1 2005-2015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注: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05-2015年统计公报数据的整理)

3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基础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是人们参加体育锻炼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最基本条件。从第五次(2003年)和第六次(2013年)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有关数据比较可以看出(见表2),我国体育场地建设发展迅速。其中,体育场地总建筑面积增长最快,由22.50亿平方米增长到了39.82亿平方米,增幅达245.33%;其次是体育场地总数量,由85.01万个增加到169.46,增幅达到了99.34%,已超额完成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中提出的“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的目标;第三是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由6.58个增长到12.46个,增幅为89.21%。虽然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长幅度最小,由1.03m2增长到1.46m2(增幅为41.75%),但至2015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至少达到了1.57m2,也超额完成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提出的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m2”的目标[9]。同时,我国政府正在进一步盘活学校体育场馆,据了解,从2006年至2009年底,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两批试点单位现已覆盖27个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62个区(市)531个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已向公众开放学校约占具备开放条件学校总数的1/3[10]。另有调查发现,目前几乎所有高校体育场馆都向社会开放,开放比例高达94.3%,其中有88.6%的高校场馆主动向社会开放[11]。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2014年1月14日,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要求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在2014年2月1日前全面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并于2014年3月28日前将本地区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名录报体育总局备案。该《通知》对大型体育场馆的开放范围、开放要求、开放职责以及保障和落实四个方面都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明确指出“大型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h,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h。大型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h。”[12]

并且,在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政府将会加大力度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在城市社区建设15min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13]逐步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所需要的体育场地资源,以满足人们的基本体育需求。

表2 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有关数据比较

(数据来源于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

4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组织基础

体育社会组织是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之一,是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组织基础及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推动力,体育社会组织职能和作用发挥如何,将直接影响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推进。目前我国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全国县级以上地区体育总会平均覆盖率达到72%,有8个省(区、市)的覆盖率达100%。[9]

来自国家民政部可查数据显示(表3),2011年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含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为20134家,到2014年已达到32749家,四年间增幅达62.66%,其中每年增幅都在15%以上。有调查显示,因我国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滞后等原因,还有绝大多数体育社会组织并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现已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仅占总数的5%左右,约95%左右的体育社会组织尚未登记[14],其中就包含了各地蓬勃发展的民间体育组织、网络体育组织、广场健身队伍等健身组织。按照这个比率计算,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已达到65万以上,每万人已拥有4.8家体育社会组织;另外,我国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全国全民健身站点平均已达到每万人3个[9]。以上数据说明我国已经形成了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提供了组织保障。

表3 2011-2014年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于国家民政部2011-2014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5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志愿服务基础

志愿服务是公民自愿参与,服务社会和服务他人的行为[15]。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推进离不开志愿服务。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直是志愿从事公共体育服务事业的生力军。《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中指出,“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并获得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我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虽然还不能与日韩以及欧美等国家相比,但是我国自1994年6月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以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一直较为迅速,1996年我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仅为6万人,平均每20398人中1个体育社会指导员;2000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总人口的比例为1比7230;2004年底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为43万人,比例为1比3023[16];2010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65万人,比例达到1比2000[17]。来自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已有地方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1774个,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已达182万人。从2010年底到2015年底,五年时间,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就增加了1.8倍,按2015年中国136782万人来计算,比例已达到1比752。而且,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始从重数量增加向重质量提升、从重培训向重实践指导转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也有所提高[9]。为了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志愿服务作用,我国已启动了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体育科研人员等人员参加志愿服务的招募、登记工作。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世界志愿者日、亚运会、世博会、体育大会及传统节庆活动等平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志愿服务理念,为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17],逐步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主体、各种社会体育组织广泛参与,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从而为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志愿服务保障。

6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法规制度基础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其目的就是要求政府通过一定形式向居民提供相对均等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保障全民健身服务公平。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体育权利,促进全民健身公平,我国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制度。

1995 年 6 月,中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成为中国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和重要的法规依据。两个月后,199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予以确认,提出“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 的体育发展方针,进一步提升了全民健身的法律地位。时隔五年,2000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2001 - 2010 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要“充分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并强调“地方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建设体育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体育服务,扶持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2002 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努力构建群众性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适应各方面的体育健身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2003 年6月,为了满足广大民众对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的迫切需求,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是我国群众体育不可或缺的重要人才资源,为此国家体育总局于2005年7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意见》,旨在“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全民健身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了加强政府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法制推进,中国国务院于2009 年8 月底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使《全民健身条例 》成为中国首部系统地对全民健身进行专门的国家立法,标志着中国全民健身事业的法治化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18]。《条列》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的“三纳入” ,从而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推进得到实质性保障。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到 2010 年实施结束之际,2010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中国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全面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明确了“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的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2011年2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更加具体地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推进进行了部署,提出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另外,自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至今,共15个省市以《体育法》为依据,先后颁布了地方性的全民健身法规,数量占我国省市总数的近一半[19]。可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正在从中央到地方分层次、有特色的依法向前推进。并且,2012年7月中国国务院颁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从国家政策制度层面首次明确了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主要任务就是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是全民健身公平的保障,全民健身公平是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中国政府对全民健身的法制推进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奠定了法规制度基础。

7结语

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既体现了公民基本体育权利的个体需要,也体现了政府对公民基本体育权利的回应。由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是动态的,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扩大和提高[20],再联系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城乡之间差异依然较大的现实,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必然是一项长期民生工程。鉴于此,我国目前所要实行的只能是最低标准水平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然后在此基础上,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分权制度,提高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方面的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并引入竞争机制,增加有效供给和保障措施;其次要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使服务型政府职能落实到位,提高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实行城乡统筹,进而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差距;然后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均等化标准,最终让中国十几亿人口不分城乡、区域都能普遍受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1]

参考文献:

[1] 北京经常参加锻炼人数比例从11.5%增加到49.1%[EB/OL]. http://sports.sina.com.cn/s/2011-08-03/09081737698s.shtml

[2]翟元.长春市居民体育锻炼幸福感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4(12) :55-58

[3]卢元镇.体育的本质属于生活[J].体育科研,2006(4):1-3

[4]范宏伟,秦椿林,靳厚忠,等.中国都市群众体育现状与特点的调查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1(10):56-63

[5]谭淋.论体育与幸福[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6):5-8

[6]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Z].2012—07-11

[7]杨琳.保障民生的紧迫时空[J].潦望,2010(11):20-25

[8] 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Z]. 2011-02-15

[9]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总体评估情况[Z].2015-12-23

[10]刘昕,刘静,等.现行中小学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模式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9):530-533

[11]王玫,刘昕,刘守君.我国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2(10):74-77

[12]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 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Z].2014-01-14

[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Z].2014-10-20

[14]裴立新.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一)[J].青少年体育,2014(9):7-10

[15]张明锁,李杰.政府与民间志愿组织互动合作关系探析——以洛阳市河洛志愿者协会为例[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48-54

[16] 孙大光.中国体育:体育强国的辨析与建设—中国科协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观点摘编[J].体育文化导刊,2009(8):2-3

[17] 刘鹏在“2011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的讲话”[Z].2011-01-11

[18]于善旭.中国政府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法治推进[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4):277-281

[19]黄文浪、褚文亚.地方性全民健身法规分析[J].体育文化导刊,2011(9):12-14

[20]周结友.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财政学基础[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4(1):1-4

[2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Z].2011-03-28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Z].2016-03-17

On the Reality Bases of Propelling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

WANG Jun

(Shenzhen Polytechnic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Shenzhen 518055,China)

Abstract:From the aspects of the national understanding, economic base,public sports facilities,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s,volunteer service, as well as rules and regulations,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analyzed the reality basis of propelling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The author indicates that we are striving for lower standards of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Then according to the raising level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situation,country will gradually improve the standards of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Finally,higher standards of the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 which possess characteristics of"everyone shared,universal benefit"will be achieved in our country.

Key words:basic public sports services;equalization;reality basis

收稿日期:2016-04-13

作者简介:汪俊(1972-),男,安徽霍山人,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基金项目:广东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一般项目:(批号:GD11CTY06)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3X(2016)03-0007-05

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体育教育

猜你喜欢
均等化
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享有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现状研究
辽宁省冰雪场地设施资源配置均等化研究
基于泰尔指数法的京津冀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基于泰尔指数法的京津冀医疗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机制建设研究
均等化视域下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新探索
效果均等标准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研究
如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策略研究
关于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思考
关于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