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政府负债率将上升到41.5%,低于欧盟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政府债务仍有举债空间。截至2015年年末,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0.6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16万亿元,两项合计,全国政府债务26.6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9.4%。加上地方政府或有债务,2015年全国政府债务的负债率将上升到41.5%左右。上述债务水平低于欧盟60%的预警线,也低于当前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如日本超过200%、美国超过120%、法国120%左右、德国80%左右、巴西100%左右)。适度加大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是政府依法规范加杠杆的重要举措,可以避免全社会债务收缩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警戒值。另外,与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不同,地方政府债务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加上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将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债务偿还提供了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