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体育用品业在华专利授权比较分析*

2016-06-20 02:56焦亮亮张玉超
体育教育学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专利权知识产权

焦亮亮,张玉超,周 敏

(1.中国矿业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2.广州大学 松田学院 社会体育系,广东 广州 510000)



国内外体育用品业在华专利授权比较分析*

焦亮亮1,张玉超1,周敏2

(1.中国矿业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2.广州大学 松田学院 社会体育系,广东 广州 510000)

摘要:国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数量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国内代表企业专利授权数量整体呈现出“先升后降”的特点;国内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数量和质量远远低于国外企业,缺乏核心专利技术。对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专利技术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加强我国体育用品业专利权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加大体育用品企业科研机构的建设力度;加强企业与我国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之间的专利研发合作;支持、鼓励体育用品企业对现有专利的二次开发;提高企业专利质量,努力掌握核心技术。

关键词:体育用品业;专利权;知识产权

专利作为体育用品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包含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其数量、质量将成为衡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经营规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本文对国内外知名体育用品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进行比较,旨在找出国内外企业专利授权差异,分析我国专利技术发展的不足之处,为提升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专利技术水平提供参考。

1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根据国内外体育用品企业在中国所占取的市场份额,选取占据市场份额最大的几家公司作为代表进行统计、分析。以中国专利数据库(知网版)为主要数据源,中国矿业大学电子图书馆(知网)为第二数据源。分别在“申请人”栏目中选取申请人或优先权人选项,以李宁体育、安踏(中国)有限公司、361度(中国)有限公司为“关键词”,搜集了自企业创立以来至2015年1月1日之前李宁、安踏、361度在华专利授权总量;以耐克国际有限公司、阿迪达斯国际有限公司、彪马国际有限公司为关键词,搜集了自中国专利制度创立以来至2015年1月1日之前的彪马、耐克、阿迪达斯在华专利授权总量。

本文以国内外体育用品业在华专利为研究对象,以国内企业李宁、安踏、361度和国外企业耐克、阿迪达斯、彪马为调查对象。运用数理统计法、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体育用品业在华专利授权现状进行比较分析。

2体育用品业专利权主要内容分析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前所未有的、新颖的、独创的和实用的专利技术和方法[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以及组合所提出的适于新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1]。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比,发明专利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较高,授权难度较大,是三种专利类型中技术含量、应用价值最高的专利技术。

专利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企业行使专利权的目的就是利用专利的价值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3]。专利权对体育用品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企业产品在市场的销售份额;二、保护企业对技术的投资;三、利用专利技术进行贸易;四、拥有对所开发技术的合法垄断;五、提高企业的谈判地位;六、激发企业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3]。由此可以看出,专利数量及专利质量的不断提升将有效推动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的快速发展。

3国内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分析

3.1李宁

由表1可知,李宁公司自1990年至2014年共申请专利253项,年平均申请约为10.54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1.08项,占专利总数的10.28%;实用新型101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4.21项,占总数的39.92%;外观设计126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5.25项,占总数的49.80%。李宁公司是国内体育用品企业中第一个进行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的企业,2000年拥有第一项专利,2007年拥有第一项发明专利,构成了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为主,以发明专利为辅的发展模式。自1990-2014年,李宁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总量总体呈现出“先增后降”的特点:从1990年的0项上升到2012年的61项,然后自2012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3.2安踏

正常情况下,用典者在进行诗文创作时只会从一个典源中提取典面,即一典一面。涉及到典义,又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由表1可知,安踏公司自1991年至2014年共申请专利467项,年平均申请约为20.3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2.04项,占专利总数的10.06%;实用新型60项,年均申请量约为2.61项,占总数的12.85%;外观设计360项,年均申请量约为15.65,占总数的77.09%。安踏公司在华专利申请年平均数量在国内体育企业中占据第一,其专利申请主要以外观设计为主。自1991年-2014年,安踏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总量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特点:从1991年的0项增加到2011年的101项,然后下降到2013年的59项,2014年申请数量为65项,有逐步回升趋势。

3.3361度

由表1可知,361度公司2003年至2014年共申请专利82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6.83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占专利总数的3.66%;外观设计2项,占专利总数的2.44%;实用新型77项,年平均申请量约为6.42项,占专利总数的93.90%。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361度公司在华专利申请主要以实用新型为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方面涉及较少。自2003-2014年,361度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总量总体上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发展趋势,2013年达到年申请量的最大值,2014年出现大幅度下滑。

表1国内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

李宁安踏361度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1011262660360477723

(资料来源:中国专利数据库)

4国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分析

表2国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

耐克阿迪达斯彪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100499817027684762

(资料来源:中国专利数据库)

4.1耐克

由表2可知,耐克公司自中国成立专利制度以来至2014年共在华申请专利1416项。其中发明专利817项,占专利总数的57.70%;外观设计499项,占专利总数的35.24%;外观设计100项,占专利总数的7.06%。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耐克公司较注重发明专利方面的研究,其次是实用新型专利,总体呈现出以发明专利为主、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为辅的研发模式,是世界体育用品企业中申请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

4.2阿迪达斯

由表2可知,阿迪达斯公司自中国成立专利制度以来至2014年共在华申请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占专利总数的71.58%;外观设计27项,占专利总数的28.42%。由此可以看出,阿迪达斯在华专利申请主要是以发明专利为重点,外观设计专利所占比例较少,实用新型专利未曾涉及。自1996年在华获得第一项专利以来,专利申请总数变化幅度较大,但总体一直呈现上升趋势。

4.3彪马

5国内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情况对比分析

从专利授权数量、技术重心指数两个方面对国内外体育用品企业2004-2014年期间在华专利授权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5.1国内外代表企业专利授权数量动态分析

从图1可以看出,2004-2014年之间,国外代表企业专利授权数量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国内代表企业专利授权数量整体呈现出“先升后降”的特点。以下笔者将国内外代表企业的专利发展过程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2006年,国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申请处于萌芽期,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国内企业专利技术研发初始刚刚起步。第二阶段:2006-2009年,国外代表企业在华专利申请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2009年申请数量达到顶峰状态;国内代表企业较前一阶段出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但整体增长速度较低。第三阶段:2009-2011年,国外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出现大幅度下降;国内企业进入快速增长期,2011年专利申请数量达到顶峰。第四阶段:2011-2014年,国外企业出现震荡上升;国内企业开始出现回落趋势。

图1 国内外代表企业专利授权情况

5.2国内外代表企业专利技术重心指数分析

在2004-2014年期间,国内代表企业共申请专利789件,其中发明专利76件,实用新型233件,外观设计480件;国外代表企业共申请专利1409件,其中发明专利877件,实用新型100件,外观设计432件。技术重心指数是根据不同专利类型授权量统计来计算。根据该指数的大小,可揭示某类型专项在某个国家或者某个企业是否属于研发重点。

P=某类专利数量/专利总数。当该指数较大时,则表示这类专利在这个国家或这个企业属于重点研发对象;当该指数较小时,则表示这类专利在这个国家或者企业属于研发弱项,或这个国家和企业对此类专利的重视程度较低。

如表3所示:国内发明专利技术重心指数为0.097,实用新型技术重心指数为0.295,外观设计技术重心指数为0.608,国内外观设计技术重心指数大于国内实用新型技术重心指数,大于国内发明专利技术重心指数;国外发明专利技术重心指数为0.622,实用新型技术重心指数为0.071,外观设计技术重心指数为0.307,国外发明专利技术重心指数大于外观设计技术重心指数,大于实用新型技术重心指数。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对外观设计专利研发较为广泛,外观设计专利次之,发明专利研发程度最低;国外体育用品企业研发重点领域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次之,实用新型专利涉及较少;国内代表性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专利质量明显较差,缺乏核心专利技术,对核心专利技术的研发远远低于国外。

表3国内外代表企业专利技术重心指数对比

国内国外P1P2P3P1P2P3重心指数0.0970.2950.6080.6220.0710.307

注:P1、P2、P3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对提高我国体育用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几点建议

6.1加强我国体育用品业专利权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专利法是保证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激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公众发明创造、培养专利市场、加快产业结果产业化,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外体育用品企业在华专利授权量得到快速增长,对我国体育市场造成很大冲击,为尽量减少其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政府应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对国内企业进行引导和规范。首先,应建立和健全发明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公众的创造热情。比如,政府可以通过资助、减免或减低体育用品业中小型企业的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护费用,激发中小型企业专利研发热情,以此带动我国体育用品行业专利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其次,政府还应不断完善“专利法”制度,消除立法漏洞,改变“有法难依,有法不依”的现状,加强专利保护力度,提高专利保护水平,促进专利保护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6.2加大体育用品企业科研机构的建设力度

我国体育用品提升企业专利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资金、科技人才、科研设备、科研环境等多种软件和硬件要素的投入及其有效组合才能实现,科研机构正是这些要素投入的载体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形式。科研机构的建立为企业开发新技术、提供新技能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是增加企业专利核心技术的主要方法[5]。耐克公司掌握着世界体育用品业的大多数核心专利技术,与美国长久以来所造就的完善的专利技术研发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产业界研发体系是美国所有研发体系中最强大的,美国体育用品业作为其分支,拥有着中国企业无法比拟的研发优势[4]。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是耐克公司拥有大量核心专利技术的基本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加强企业科研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稳定、专业的科研队伍,是企业开展长期专利项目研究、提高企业专利研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因此,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应该加强对科研机构建设的重视程度,利用科技体制改革的机会,组建研究与开发机构,使其努力成为国际竞争的技术创新主体。

6.3加强企业与我国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之间的专利研发合作

虽然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与之前相比有很大增长,但是与国外优秀企业相比,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在华获批专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经研究发现:我国高校及公共研究机构拥有优秀的人力资源,但研究与开发经费相对不足;与之相反的是,我国大中型体育用品企业科研人员不足、专利研究能力较弱,但在市场需求的研发项目和借贷资金上拥有大学及公共研发机构所没有的优势[6]。从上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与高校、公共研发机构之间存在明显的资源互补优势,加强体育用品企业与我国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之间的合作,不仅能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优势,又能够充分利用大学和公共研发机构所拥有的人才、设备以及科研能力,来提高企业专利研发能力。因此,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应加强与高校、公共研发机构之间的专利战略合作,通过资源互补的优势共同促进我国体育用品企业、高校、公共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能力。

6.4支持、鼓励体育用品企业对现有专利的二次开发

随着专利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更新速度愈来愈快,一种产品诞生后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就会逐步被市场淘汰。然而,产品的淘汰并不代表着专利技术的没落,大量的生产技术并不是固定地生产当前产品,而是不断地从现有技术、现有产品到新技术、新产品的生产技术[4]。日本“逆向的技术拿来主义”专利战略正是对现代这种生产过程的最好诠释。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政府极其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鼓励一切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大力支持国内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在对被许可专利和现有专利积极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二次创新。虽然我国国内体育用品企业同样从国外引进了大量的专项技术,但他们并没有像韩国、日本等企业一样,对引进的专利技术进行充分有效的吸收、消化和再创新,从而提高自身的专利技术创新能力,而是陷入了“引进—淘汰—再引进”的恶性循环。因此,我国企业应积极学习韩国、日本的先进技术,加大对现有专利技术的二次开发,提高中国体育用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及自身专利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6.5提高企业专利质量,努力掌握核心技术

目前,国际竞争愈来愈成为科技的竞争,其国家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以及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随着中国加入WTO,为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李宁、安踏等国内品牌发展势头迅猛,在华专利授权量直追耐克、阿迪达斯等国际大品牌。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的开发和创新能力方面,虽然我国体育用企业在华专利授权数量增长迅速,但授权专利多数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缺乏核心专利技术,专利质量普遍较低。因此,我国国内体育用品企业,首先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和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其次,企业应弱化对专利数量的追求,把提高专利质量、掌握领域核心技术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方澜.制造企业专利战略应用分析与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 李英杰.专利、专利制度与企业专利管理研究[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3] 舒萍.专利:企业经营的“自由度”[N].四川科技报,2007-06-29(08).

[4] 栾春娟.专利文献计量分析与专利发展模式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10.

[5] 李长鑫,张玉超,杨文娟.浅析知识产权与我国体育用品业的关系及作用[J].商业时代,2013(12):123-125.

[6] 俞文华.加入WTO对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的影响及其政策含义[J].科学学研究,2000(4):48-55.

Comparison between Patent Licensing of Sports Product i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JIAO Liangliang1, ZHANG Yuchao1, ZHOU Min2

(1. Sports Dept., China Mining Univ., Xuzhou 221116, China; 2. Social Sport Dept., Songtian College., Guangzhou Univ., Guangzhou 510000, China)

Abstract:The number of patent licensing in China of the foreign enterprises is increasing with fluctuation while that of the Chinese enterprises is featured with first increasing then decreasing. The number and quality of the patent licensing of the Chinese enterprises are lower than that of the foreign enterprises. The Chinese enterprises lack core patent technology. The paper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regulations of patent rights of sports products in China,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research institutes of sports product enterprises, strengthen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universities and public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s for patent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support and encourage the second exploration of the current patents by the sports product enterprises, improve the patent quality and master the core technology.

Key words:sports product industry; patent righ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基金项目:江苏省“青蓝工程”人才项目资助(QLGC201409)。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6)02-0017-04

(收稿日期: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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