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祎
本文阐述了中国传统美学理念中对设计之功能性与审美性关系的探讨,并且通过运用中西方设计史上的美学思想与设计物的例子将功能性与审美性分别展开论述,最后经详细阐述设计之功能性与审美性相统一的例子,从而论证出设计之功能性与审美性的关系,即互称互补,相辅相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何为设计?对于设计的界定,学者们常常将其定义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基本概念:从广义上来说,指人们为了实现一定目标而进行的设想、筹划、布置、安排,都可称为设计。而从狭义上来说,设计是指人们从事某种特定的物质创造活动而进行的构想和计划。设计是以服务人为最终目的的,这就决定了设计的功能性是其首要条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们的需求也不再仅限于物质上的生活需要,而是追求于精神上的需求,注重于设计的审美性。然而通常在做设计时,往往不能权衡好功能性与审美性之间的关系,总是会顾此失彼,这很容易导致我们的设计走向“歧途”。
功能性
功能性,顾名思义,指的是其功效与作用。首先表现的是其基本特性即实用功能,但从设计美学角度来说,设计产品的功能因素除了实用功能,还包括认知功能和审美功能两部分。实用功能是设计师从事设计所遵循的第一要义,是人类造物制器的原动力。古代的原始陶器,它就是泥与火的结晶,通过火,第一次改变了自然物的性能,把自然界中的粘土,烧成质地比较坚硬和耐腐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器物,在功能方面,远远超过了石器,它能炊、煮、盛装食物、汲水、盛水等。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原始陶器的这种功能之美,给原始人带来的美感,丝毫不亚于一种现代工业新产品如彩电、电冰箱、小汽车等刚问世时那崭新的功能之美给现代人带来的审美快感。”除此之外,原始陶瓷的造型也是根据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而改变创造的,如原始彩陶的汲水器,小口尖底瓶,它的双耳就在尖底瓶的腹部,是为人们提水所用;口小是为了不易溢出水;底尖是为了便于下垂入水。这些造型样式都是与实用息息相关的,是以实用为前提所创造出的形式感。
审美性
所谓审美,简单地说,就是感受、领悟客观事物或现象本身所呈现的美;具体地说,它指的是人在其社会实践过程中与客观事物或现象所历史地发生和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关系。在当今社会,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已不再满足于人们的需求,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越来越追求于精神上的满足,消费者们对于物品的选择也不再仅限功能上的满足,而是更高层次的要求,追求于物品所呈现的形式美感,给人们带来审美愉悦感,精神上的享受。然而审美性并不是一触即发的,它也是具有历史性的,也是通过长时间积淀而演变来的。
据考古发现,在远古时期的人类就已经逐渐感知和把握一些美的基本规律了,器物的创造也从纯实用性逐渐过渡到追求实用性与外形美的结合。就如石器的造型为例,在旧石器时期,人们仅仅是将石器作为敲打,砍砸,刮磨、切割的工具,这些工具的制作都是为了满足功能的需要通过打制实现的,到了新石器时代,人们懂得了磨制加工,在造型上形成了规整、对称的形状,这不仅达到了实用的需求,还达到了美观的目的。这就是审美意识的雏形。纵观我国传统的装饰纹样,一是以巫术礼仪为目的而形成的原始图腾,二是以生产工具为基准,在经过形状的变换,装饰、色彩、材料的多样化运用,从而形成了具有审美性的装饰图案。由于各个朝代文化理论背景的不同,各个朝代的审美观念也具明显特色。如魏晋时期设计的简约、超俗之美;唐代的华丽之美;宋代的平淡风格等等。
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统一
功能性和审美性就好比设计的一把天秤,二者不可偏废其一。在设计中,如果仅仅注重于功能,而忽略审美性,就会到导致设计的呆板、单一,再有用的器物,若不具备审美功能,它也只能是一种器物,不能上升到艺术品的高度。这样的设计是不能顺应时尚的潮流,很快就会被淘汰;如果仅是注重于设计审美性,忽视必要的功能性,没有使用价值,只能当成单纯的观赏品,而不能成为人们的实用器具,这种样式的设计可以算是失败的设计,甚至谈不上是一件设计品,因为设计首先是要为人所服务的。作为一名消费者,人们通常会把产品的实用功能性放在首要地位,其次再审度设计的审美性。所以应该将设计的实用和审美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就比如楚汉的漆器,它就一个完美的设计,在满足实用功能的同时,还不失精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彩绘鹤纹漆匝,它并非是一个只有精美图案和色彩亮丽的纯摆设,还有其特定的实用功能,漆匝是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达观贵族们用于洗手的盥盆。此匝彩绘的鹤纹等图案精美绝伦,另人赞叹,器型设计更是巧妙。当然楚汉漆器所表现的独特的艺术造诣都是源于当时人们的生活需求以及人们较高的审美意识。
综上所述,在当今现代设计中,处理好文和质之间的关系,“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功能主义和装饰主义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即古人所说的文质彬彬,只有恰如其分的把握好功能性与审美性互称互补,相辅相成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的关系,才能做出好的设计。
(作者单位: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