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各种“下跪”,我们的社会才能获得更多的尊严
3月18日,一段《医闹猖獗,深圳一儿科医生被逼下跪》的视频在微博及微信朋友圈疯传。事发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经初步调查,患者王某杰(男,10月龄)因胸肺感染于3月11日被送往该院儿科救治,后因病情严重转院至市儿童医院治疗,并于3月13日凌晨死亡。王某杰家属于3月14日下午组织十余人在平湖人民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视频中,一名儿科医生被死亡患儿家属从住院部拖至医院大厅,在遭遇一番拳脚相加后,还被逼下跪烧纸钱。
当地龙岗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以涉嫌寻绊滋事罪对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对1名违法人员以扰乱单位秩序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事实上,发生在深圳的这起医生下跪事件并非孤例。2012年5月,陕西一家医院因为治死了病人,院长被迫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集体下跪作检讨;2014年2 月,绍兴市第二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医师段建华遭到死者家属暴力殴打,并被拖拽至大厅的死者尸体旁,将其摁住强行下跪达十多分钟。
再稍稍留意下,现实生活中,被逼下跪的“主角”不只是医生。比如,前几年,江苏一企业老板酒后驾驶别克君威,撞到环卫工人的垃圾车后,为了一道划痕,对环卫工人破口大骂,环卫工人不得不当街下跪。再比如,同样是前几年,福州某高校一女教师自认为遭到饭店服务员“怠慢”,服务员鞠躬道歉未果,最后只得含泪下跪。
也因此,放到更大的视野下来看待这一起医患事件,我们还可以发出这样的诘问:这种逼人下跪、以羞辱他人为“乐”的戾气究竟从何而来?从中我们又听到了怎样的文化断裂的声音?
媒体评点:钱穆先生曾经说过,人的尊严,一是“生命”的尊严。生命赋自天地大自然,飞禽走兽对其生命都各有尊严,我们不能无端抹杀某一生命的尊严。但除此之外,在人的世界里更有一个“人格”的尊严。尊重人格,即是尊重生命;反过来,侮辱人格,也即是侮辱生命。
不得不承认,对我们来说,人格尊严还没有被摆放到应有的位置,有各种“下跪”事件为证。这背后,是起码的平等意识乃至人文素养的缺失。应当知道,一个人, 无论有着怎样的基于金钱、地位、性别、地域、语言等方面的身份差别,人格尊严应是平等的,生命的重量应是相等的。当然,换个角度看,这种平等意识毕竟也在不断增强,几年前,一张“站街女”被迫下跪的照片引起巨大争议,就是一个注脚。
人格至上,尊严无价。曼德拉说,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一个不尊重他人尊严的人,自身尊严往往也难以得到尊重。告别各种“下跪”,我们的社会才能获得更多的尊严。(《晶报》)
◎话题拓展:尊重生命;人格与尊严;羞辱他人的戾气从何而来;人文素养的缺失……
(资料来源:《南方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