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方式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2016-06-12 01:53王亚红朱巍巍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6年9期
关键词:意愿土地农民

王亚红,闫 珍,朱巍巍,王 缓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450001)

“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方式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王亚红,闫 珍,朱巍巍,王 缓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450001)

两栖农民退出土地潜在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河南省实地调研后发现三类因素——土地收入比重,政策得知途径、农村土地价值认识、处置农村土地方案,激励因素中的就业、医疗、住房因素和阻滞因素中的补偿金额、土地换房等都对两栖农民土地退出产生意愿显著影响,并分析各类因素在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决策中发挥的作用。

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作用方式

两栖农民问题作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国内学者从两栖农民的概念界定、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研究。

一、“两栖农民”概念界定及“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综述

姚士谋等(1982)中将两栖农民界定为“亦工亦农人口”[1]。这里的亦工亦农人口是指户口属农业人口、多数不在城镇上居住,季节性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等非农业活动的一种界于城镇人口与农业人口之间的“准城镇人口”。朱光磊(1994)首次提出“两栖人”概念,指那些同时具有双重阶层属性的社会成员。但这里的两栖人主要指留职停薪、党政兼职、请长假外出谋职的三类人员。随着社会的发展,两栖人范围逐渐扩展,包括新出现的两栖农民。张义桢(2002)将两栖农民定位于边缘阶层[2],是指同时具备身份、职业形式边缘化和社会实质边缘化的阶层,与原有阶层具有某种程度的联系,强调边缘化和异质化是区分边缘阶层和新兴阶层的评判标准。王春光(2006)将两栖农民定义为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即处于回归农村与彻底城市化之间的农民[3]。朱光磊(2008)认为农民阶级的分化扩大了工人和各种“新阶层”的发展空间,“两栖人”主要指一些社会成员兼跨两种(或多种)身份和阶层[4],此时朱光磊研究组对两栖人的认识进一步拓展。杨永华(2010)将两栖农民描述为半城市或虚城市过程中户籍保留在农村、有限参与城市劳动分工、低人权和低认同感的流动人口[5]。程娟(2013)将两栖农民称为农工两栖人,指职业角色转换与身份认定出现错位而产生的 ‘一个身份两种职业’的社会群体,并对户口从城市迁到农村的“非转农”两栖和农村人利用城乡流动、农业非农业相结合“一家两制”的新两栖农工进行定义[6]。

可以看出,国内理论界对两栖农民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城市化的发展扩展了两栖农民的内涵,从早期的职业定位到阶级区分再到身份、社会分工及认同的研究。两栖农民的现象由来已久,甚至基于家庭利益最大化产生新两栖农民。本文借鉴朱光潜(2008)的研究将两栖农民界定为拥有农村户籍,从事兼业活动,工作或居住地点在城乡之间不固定,兼跨两种(或多种)身份和阶层的农民。

本文着重研究两栖农民土地退出问题。国内对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影响因素,吕天强(2004)认为农地的保障和福利功能以及土地补偿问题是影响农村土地退出主要原因[7]。曾昭盛(2010)认为农地产权主体模糊、土地价格扭曲、非农就业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影响农地退出的“瓶颈”。而农村土地退出获取相当的补偿是农民适应市民化必需的原始资本[8]。对于农村土地退出补偿机制,滕亚为(2011)认为土地立法先天缺陷、地方退地制度设计缺失、政府角色定位不当是影响农民土地退出意愿的重要因素[9]。其中地方退地制度中补偿标准的设置及其稳定性、土地退出参照标准、退出程序、远期考虑等都应进一步完善。而严燕,杨庆嫒等(2012)从非农就业视角进行农户退出土地意愿的分析,认为户主性别和年龄、家庭非农就业人数比、家庭非农收入比、就业的地点对农户土地退出意愿有显著影响[10]。王兆林,杨庆嫒(2013)认为相比退出承包地,农民更倾向于退出宅基地。退地补偿因素和政策因素是影响农户土地退出意愿的重要因素;土地经营与利用因素、社会保障因素、生计与生活因素是影响农户土地退出意愿的根本因素[11]。张学敏(2014)将承包地多重效用价值的补偿构成和补偿计量作为影响离农农民承包地退出的重要因素[12]。

国内学者对影响农民土地退出的因素大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与土地本身有关的因素是影响农民退出土地的决定性因素,如土地带来的经济收益、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的保障作用;二是围绕土地展开的相关制度是否合理是农民退出土地的重要因素,如土地立法、退地制度等政策因素;三是与农户自身特性有关的各种因素也是影响农民退出土地的因素,如户主性别和年龄、家庭非农就业人数、非农收入、就业地点等。说明在分析农民土地退出因素时要对影响因素进行主要和次要的分析,除了要考虑土地本身还要考虑制度等其他因素。对退地主体的意愿对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区分不足,笼统研究农户退地意愿及影响因素。多数围绕主体退地意愿的研究在指标选取上数量也较少,类型单一重复,缺乏政策方面的指标考虑。

国内不同学者对影响两栖农民退出土地显著因素进行了探讨,本文以河南省为例调查影响两栖农民退出土地的各类因素,分析制度与非制度因素在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决策中的作用。

二、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影响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决策的影响因素

(一)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以河南省为例,选取永城市和许昌市辖下的8个村庄,具体是永城市卧龙乡王楼村、丁楼村、贾庄、杨大庄,马桥镇马彭庄、苏小庙村,许昌市方岗镇杨庄村、赵庄村,共发放了850份问卷,剔除低保户跟外迁户,其中有效问卷822份。调查时间为2016年1至2月,具体采用深度访谈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关于两栖农民土地退出意愿和行为的数据,分析各类因素对农民退出土地意愿的影响程度。

(二)调查区基本情况

卧龙乡地处永城市的西南边陲,北依311国道,西邻安徽省亳州市的药都大市场和京九铁路,南接亳州市观堂镇大蒜基地,总面积59.83平方公里,全乡辖20个行政村,109个自然村,196个村民组,人口3.2万,耕地面积5.4万亩。交通便利,区域位置较为优越。永城市马桥镇位于豫皖两省两县(市)结合部,永涡公路穿境而过,包河横贯东西,交通便利,全镇共辖30个行政村,5.1万人。

方岗镇位于河南省禹州市西南部,三峰山北麓,距市区11公里。全镇44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59个自然村,199个村民组,总人口45361人,地形以山岗为主。

许昌市距离郑州市较近,交通极为便利,位于河南中部县市,土壤湿度适宜,属于豫西山地丘陵区。永城市位于河南省最东端,省份交汇处,土壤轻旱,属于黄淮海平原区。

(三)问卷设计

问卷分为六大部分(表1):农户基本情况、土地状况、收支状况、认知水平、激励因素和阻值滞素,共14题。农户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成员人数;土地状况包括家中宅基地耕地拥有情况、耕种者、承包土地面积;收支状况包括家庭年收入、土地收入比重、主要收入来源、家庭最大消费支出项目、第二消费支出项目;认知水平包括是否了解土地退出政策、从何得知这项政策、对目前农村土地价值主要看法、处置农村的土地方案;激励因素包括愿意退出土地的第一、第二、第三种情况;阻滞因素包括养老问题、就业问题、医疗问题、住房成本、基本生活支出、退出政策执行、土地退出补偿金未来上涨的损失。

表1 关于两栖农民土地退出制度障碍与破解机制的问卷设计及赋值情况表

(四)实证分析两栖农民土地退出的影响因素

1.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

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来探究农民宅基地退出意愿显著影响因素。当二分类变量以回归分析中被解释变量的角色出现时,由于不满足一般线性回归模型对被解释变量取值的要求,且违背回归模型的前提假设,无法直接借助回归模型进行分析[13]。一般采用Logisitic回归分析,其中被解释变量是二分类变量时采用二项Logisitc回归模型。此次调查农民退出土地的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分为愿意和不愿意二分类,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作为解释变量,构成一个典型的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可以某个解释变量Xp增加引起农民退出土地决策的发生概率,并通过优势比Exp进行不同组之间发生概率的对比分析。

2.方程设置与变量选取

解释变量Y(农民土地退出的决策)为二分类变量,取值为Y=0和Y=1,Y=0表示农民不愿意退出土地(宅基地和耕地),Y=1表示农民原因退出土地。

其中,Y=1农民愿意退出土地的Logistic回归方程为:

式中β0表示常数项,它表示所有影响因素个数为零时,农民愿意退出土地的概率与不愿退出土地的概率之比的自然对数值,β1到βp为各因变量的回归系数,X1,X2,…,Xp等为分类预测变量。

需要说明,由于自变量按照问卷设置,其中激励因素对于愿意退出土地的两栖农民适用,不愿意退出土地的农民没有填写此项,所以不作为回归分析的自变量,而是单独说明情况。

3.模型回归分析过程与结果

为了显示自变量中对农民退出土地决策影响显著的因素,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中采用自变量“向前:LR”的筛选方法,显示优势比95%的置信区间,通过逐步回归发现回归系数比分检验概率p-值小于0.05时相应的自变量,剔除回归系数比分检验概率p-值大于0.10时相应的自变量,可得到表2。为避免显著自变量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对两两指标进行相关性检验,相关性系数绝对值均小于0.7,显著自变量间不存在共线性情况。

表2 两栖农民土地退出意愿显著因素回归分析结果

Logistic回归模型得到的各项指标,Wals统计量可以检验自变量对因变量是否有影响,Wals越大,对应的sig统计量的概率p-值越小,影响越显著。回归系数B的绝对值越大说明该自变量对农民土地退出意愿的影响程度越强。Exp(B)优势比表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自变量每改变1个单位,农民土地退出事件发生比“Odds”的变化率。

问卷中各类因素及其对农民退出土地意愿的影响程度具体分析如下:

(1)“处置农村的土地方案”、“目前对农村价值的第一看法”、阻滞因素中的“就业问题”和“土地收入比重”是显著度最高的四个因素。

其中 “处置农村的土地方案”的回归系数为-1.076,sig值为0.000,Exp(B)优势比为0.341,即处置农村的土地方案与农民退出土地的意愿呈现明显的负相关,表明农民处置土地的方案多样化会削弱农民直接退出土地的意愿,土地补偿提高、土地流转、土地撂荒都会减少直接退出土地的决定,但其他土地处置方案的优势比只有0.341,说明农民在选择土地补偿、土地流转、土地撂荒来代替直接退出土地时没有明显的偏好差异。

“目前对土地价值的第一看法”与农民退出土地意愿同样呈现负相关,回归系数为-0.811,sig值为0.011,农民将土地视为基本生活保障和职业,产生浓重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后对土地的重视程度更高,对土地增值的期望也越强越,倾向于保持土地而非退出土地的可能性更大。

“就业问题”的回归系数为-0.595,sig值为0.006,从侧面说明两栖农民一般也是兼业农户,高水平的城镇非农就业有助于推动两栖农民退出农村闲购置或低收益的土地,摆脱兼跨两种(或多种)身份和阶层的尴尬境界、结束“一家两制”成为两栖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动力。

至于“土地收入比重”反映务农收入在两栖农民家庭收入中的重要程度,回归系数为0.592,sig值为0.000,Exp(B)优势比1.808,说明土地收入比重变化对两栖农民退出土地意愿的影响较为大。仅考虑土地收入比重一项与两栖农民退出土地,应呈现负相关可能与被调查农民掩藏真实想法或随意填报计算结果有关。

(2)阻滞因素中的“住房成本”、“医疗问题”、得知政策的方式、“目前对农村土地价值的第二看法”是影响农民土地退出决策的重要因素。

“住房成本”、“医疗问题”是构成两栖农民退出土地在制度方面的主要阻碍,呈现较强的正相关,回归系数B分别为0.468、0.332,Exp(B)优势比分别为1.596和1.393,说明住房、医疗问题是农民退出土地后极为担心的保障因素,也反映出目前政府对退出土地的农民住房问题解决不利,控制新购买城镇住房的成本、加快城乡医疗接轨是推动农民退出土地的关键因素。

得知政策的方式也对两栖农民是否退出土地产生了重要影响,回归系数B为-0.440,Sig概率p-值0.006,村委会宣传、电视广播宣传与亲朋好友告知的口碑效应对两栖农民退出土地产生负面影响,说明两栖农民对土地政策相关信息收集越多在土地退出决策中两栖农民反而更有可能产生迟疑和犹豫,针对不同途径宣传的补偿标准、利益分配出现犹豫不决的情况。随着土地退出政策宣传增多,两栖农民对土地本身的价值及增值空间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不会轻易退出土地。

“目前对农村土地价值的第二看法”的回归系数为-0.363,低于对农村价值的第一看法的显著程度,说明两栖农民对土地价值的最主要和次主要观点都会对农民退出土地产生影响,提醒政府关注两栖农民认识升级和价值引导工作。

(3)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政策了解程度、其他阻滞因素对农民是否退出土地影响不明显。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较低的原因如下:

两栖农民退出土地通常需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讨论和权衡,个人的“性别”、“年龄”在土地退出决策过程中不起决定性作用。无论 “教育程度”高低,政府通过何种方式宣传退出土地,农民对土地重要性和升值空间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两栖农民受自身“兼业”的影响,年收入和主要收入的构成比较复杂,直接反映土地收入比重的指标才是影响农民行为的关键因素。“各类家庭消费支出”与土地的关联性很弱,也不构成农民退出土地的考虑因素。

其他阻滞因素如“养老问题、基本生活支出、退出政策执行、土地退出补偿金未来上涨”的回归系数较小,说明相对于住房和就业问题,其他因素对农民是否退出土地的决定影响不大。

因为退出土地意愿较高的农民,多数子女在城市安家,医疗和养老问题远不如青壮年就业、退出土地后住房问题引起农民的注意。两栖农民的养老通常依靠家庭养老,土地退出后也有可能实现城乡养老标准接轨或对接。基本生活开支、土地补偿上涨短期内波动不大,对两栖农民家庭收入影响较小,也不构成农民退出土地决策的主要因素。

(4)另外结合表3,发现农民退出土地的最大激励因素是土地换房因素,其次是合适补偿金额,而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因素的影响较小。

综合上述分析,发现两栖农民中愿意退出土地的农民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81.1%,说明当补偿条件合适、退出阻碍化解后两栖农民退出土地的可能性很大。至于影响两栖农民退出土地意愿和决策的因素分别主要是土地收入比重,对农村土地价值的第一和第二位评价,处置土地的方案,得知政策的方式,阻碍因素中的住房、就业、医疗问题,激励因素中的土地换房、合适补偿金等。

进一步对比影响农民退出土地的主要激励因素和阻滞因素,发现各类因素并不重合。为加快两栖农民退出土地的进程,可以从直接激励农民退出土地的补偿金和房产置换问题入手,同时关注农民土地收入的比重、提高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丰富农民对土地的处置方案、完善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既破解阻滞因素又发挥激励机制对两栖农民退出土地的影响,共同作用将两栖农民潜在退出土地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

三、显著因素对两栖农民土地退出的作用路径

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影响两栖农民退出土地的核心因素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土地收入比重,第二类是土地价值认识和土地权利安排,第三类是退出土地的激励和阻滞制度。

(一)土地收益金额及风险

土地收益比重反映了农民运用土地要素可能获得的净收益,土地收益比重的变化会产生净收益风险并引发生计风险、相对经济位置变动风险。两栖农民的家庭收入由土地性收入和非土地性收入两部分构成,土地收入作为两栖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比重的变化会影响农民退出土地的决策。

大多数两栖农民是风险厌恶者,倾向于兼业经营、调整家庭收入结构、保留农村土地来减少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而产生土地收益风险的根源是乡城制度冲突与迁移净收益的不确定性。土地收益比重和土地退出决策呈反向变动关系,即土地收益比重越低,农民退出土地意愿越强,反之亦然。

(二)土地价值和土地权利因素

两栖农民对于土地的认识反映了土地潜在收益和增值收益对农民退出土地决策的影响。土地权利特别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的核心因素。

根据态度改变理论,农户情感因素、农户行为因素及认知因素会制约农民退出土地。农户情感因素包括土地是命根子、种地是农民的职业、归属感与安全感等心理因素,认知因素包括农民对退出土地增值收益的丧失、退地可能带来的风险认识和规避能力认知等。

对于两栖农民来说,退出土地的决策需要进行成本、收益和风险的评估,只有退地总收益大于退出机会成本且退出风险在可以承受范围内才能将退出土地的意愿转化为推动的行为[14]。如果政府承诺的退地补偿和退地安排能都落实,会吸引更多数量的两栖农民从身份上转化为市民,职业上转化为城镇劳动者。

(三)现有土地制度及制度创新

农村土地退出过程有多方利益博弈,包括县乡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都存在博弈关系。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中农地产权主体模糊、土地立法先天缺陷、地方退地制度设计缺失、政府角色定位不当、土地价格扭曲、土地补偿标准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都制约着两栖农民退出土地。

发挥制度创新对农民退出土地的激励作用,根据前文实证研究结果,特别应该注重土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合理补偿金额对农民退出土地的推动力。在平衡县乡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三方利益的过程中,建立农户共享土地未来增值收益的分享机制,保障农民土地退出的谈判权。制度设计越完善,执行力越强,制度创新符合实际需要,越会促进两栖农民市民化,加快农村闲置土地退出进程。

农民对土地退出的态度一般要经过依从、认同和内化三个阶段[15]。前文分析发现阻滞因素主要是就业问题、医疗问题、住房成本。政府应在土地产权确认、增值收益共享的同时,注重社会保障、就业及退地补偿等多方面支持性配套制度,减少农民退出土地的后顾之忧。

[1]姚士谋,吴楚材.我国农村人口城市化的一种特殊形式——试论我国的亦工亦农人口[J].地理学报,1982,02:155-163.

[2]朱光磊主编.大分化新组合——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32-34.

[3]张义祯.边缘阶层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03:42-44.

[4]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6,05:107-122+244.

[5]朱光磊,陈娟.中国阶层分化与重组30年:过程、特征与思考[J].教学与研究,2008,10:19-28.

[6]杨永华.民工荒、半城市化模式和城市化模式[J].经济学家,2010,09:71-76.

[7]吕天强.建立农村土地退出机制促使务工农民市民化[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48-50.

[8]曾昭盛.重庆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农村土地制度研究[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0,12:8-9.

[9]滕亚为.户籍改革中农村土地退出补偿机制研究——以重庆市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04:101-105.

[10]严燕,杨庆媛,张佰林,藏波.非农就业对农户土地退出意愿影响的实证研究 [J].西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12,06:128-132.

[11]王兆林,杨庆媛,范垚.农户土地退出风险认知及规避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地理,2013,07:133-139.

[12]张学敏.我国离农农民承包地退出补偿的构成与计量[J].西部论坛,2014,05:40-45.

[13]薛薇编著.基于SPSS的数据分析(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250-251.

[14]刘同山,牛立腾.农户分化、土地退出意愿与农民的选择偏好[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06:114-120.

[15]H.C.Kelman.Compliance,identification and internalization:change processes of Attitude.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1958(2):51-60.

编辑:崔月华

Study on influencing factors and mode of action of amphibious farmers in parting with their lands in Henan

WANG Yahong,YAN Zhen,ZHU Weiwei,WANG Huan
(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Henan 450001)

Various factors affect amphibious farmers in the process of parting their land from potential willingness into practical action.It found that three groups have significant impacts on amphibious farmers to exit their land amphibians in conducting field research of Henan.The first groups includes the proportion of land revenue,and the second groups includes way of promotion policies,realizing the value of rural land, rural,plans of dealing with land use right.The motivating factors in employment,health care,housing and hindering factors in compensation,replacing house property are third groups in the research..At las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paths of amphibious farmers out of the land by the three groups.

amphibious farmers;part the land;influence factors;mode of action

F301

:A

:2095-7327(2016)-09-0001-07

王亚红(1973-),女,河南许昌人,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城乡经济、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房地产经济。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不确定性条件下农民“两栖迁移”的制度成因及破解机制研究》(编号2014BJJ07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不确定性条件下 “两栖农民”土地退出的制度屏障及破解机制研究》(编号2015ZD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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