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琼
在世界经济形势缓慢复苏与中国经济处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政府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蓝图,为中国产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国西北边境相近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中亚五国是“一带一路”重要战略合作区域,也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除土库曼斯坦),2015年上合组织郑州峰会重申了各方积极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倡议,为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合作提供了机制的支撑和保障。农业是中国的基础性产业,在传统的农耕文明时期,农产品贸易和农业交流是古代陆上、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内容,中国的茶叶、丝绸等产品因而闻名于世。在新时期,农业国际化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农业也是中亚五国的主导产业,由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特殊性,受制于区域之间的交通制约、经济基础、贸易保护等因素,中国西北地区与中亚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农业贸易往来,但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合作关系。因此,以新疆为核心,联动甘肃、宁夏和陕西等内陆省份,推动面向中亚五国的“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边国家农业贸易合作既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又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由于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比重较少,农业合作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学界对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的相关研究集中在近5年,现有文献侧重于介绍中亚五国农业发展情况,张芸等[1]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与中亚农业合作的重要性,对区域合作潜力和合作重点领域进行了探究。李豫新等[2]从资源禀赋视角得出中国和中亚农业存在互补性和互利性的结论,他认为中国应该以新疆地区为核心,与中亚五国在农产品贸易、农业科技、农业投资等领域展开合作。肖霞[3]分析了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农产品贸易情况,提出了构建中乌自由贸易区、农业产业对接模式、农产品绿色通道模式等。布娲鹣·阿布拉[4-7]学术团队从农产品贸易视角出发,系统地研究了中国与中亚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优势、贸易的影响因素、贸易成本、产业内贸易等问题,提出了促进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的具体策略。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应用型学术研究要服务于政府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需要,因此,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求我们从中国和中亚五国的资源禀赋、农产品贸易等视角探讨区域农业合作前景和政策措施。基于以上目的,本研究通过梳理中亚五国农业区位和资源禀赋特征,总结了近10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情况,剖析了“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区域农业合作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合作的重点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中亚地处亚欧大陆的中心地带,是沟通亚欧之间交通的必经之路,北与俄罗斯接壤,东与中国接壤,南与伊朗、阿富汗接壤。中亚属于北温带大陆气候,光热资源丰富,大部分为平原,西部为内陆盆地,北部则是西西伯利亚平原的延续,中部为哈萨克丘陵和低高原,仅东南部边缘有小面积山地盘踞。中亚五国国土面积合计400万km2,其中耕地面积3 241万hm2,人口6 758万人,具有较好的农地、水资源、劳动力等传统农业生产要素,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
如表1所示,2014年,中亚五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 394亿美元,其中,哈萨克斯坦GDP最高,达到2 122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为626.40亿美元,土库曼斯坦为479.30亿美元,塔吉克斯坦为92.42亿美元,吉尔吉斯斯坦最低,仅为74.04亿美元。哈萨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为中高等收入国家,其余国家属于中低等收入国家。从农业增加值来看,2014年,中亚五国农业增加值为334.55亿美元。其中,乌兹别克斯坦农业增加值最高,为119.02亿美元,其次,哈萨克斯坦为106.1亿美元,土库曼斯坦为71.9亿美元,塔吉克斯坦为24.95亿美元,吉尔吉斯斯坦最低,仅为12.59亿美元。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来看,2014年,中亚五国农业约为10%,农业比重最大的国家是塔吉克斯坦,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7%,其次,乌兹别克斯坦占19%,吉尔吉斯斯坦占17%,土库曼斯坦占15%,哈萨克斯坦最低,仅占5%。
表1 2014年中亚五国农业经济情况Table 1 Agricultural economic situation in the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in 2014
中亚五国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和畜牧业,种植业主要以粮食(小麦、玉米和水稻)、油料和棉花这3类土地密集型产品为主,其他较重要的作物是甜菜及蔬菜瓜果,中亚五国都普遍重视粮食生产,强调粮食自给。目前,哈萨克斯坦能够大规模出口谷物,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粮食基本自给,吉尔吉斯斯坦粮食自给率约为90%,塔吉克斯坦一直是缺粮的贫困国家,被联合国列为被救援国家。中亚五国是世界重要的棉花产区之一。塔吉克斯坦的棉花产业与铝产业并列为国内两大支柱产业。棉花也是吉尔吉斯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主要农产品和出口商品。中亚五国拥有大规模的草场和牧场,草地面积为2.5亿hm2,约占土地面积的66%,畜牧业以牛马羊养殖为主,主要的畜产品有鸡蛋、肉类、牛奶、羊毛和蚕丝等。土库曼斯坦的羊毛及其地毯制造业和蚕茧产量较高,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中,羊毛和蚕丝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出口商品。
中亚各国居民食品消费结构中,主要以谷物产品为主,占消费总量的45%,其次是肉蛋奶鱼类产品,约占30%,对果蔬类产品的消耗比较少。另外,居民对畜牧加工品需求较大,但中亚五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严重滞后,区域内加工能力不足,主要依赖进口。
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规模仅占世界总量的0.5%,农产品出口种类比较单一,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是纺织纤维(棉花、羊毛、蚕丝)。长期以来,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但是近10年来,农产品贸易增长速度较快(见表2)。2005年,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额为4.77亿美元,2009年,农产品贸易额达到历史最高点13.79亿美元,2014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额为13.49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总贸易额的 0.7%,比 2005年增长182%,年均增长11%。中亚五国中,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农产品贸易额最大,2014年为6.53亿美元,占到五国农产品贸易额的48%;排在第2位的是哈萨克斯坦,2014年贸易额为4.3亿美元,占32%;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农产品贸易额较少,约占贸易总量的20%。
2014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中(见表3),中国整体上处于贸易逆差,进口总额为8.0亿美元,出口额为5.46亿美元。其中,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处于农产品贸易顺差状态,尤其是吉尔吉斯斯坦,2014年中国从其进口总额为0.21亿美元,出口总额为1.88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逆差最大的是乌兹别克斯坦,2014年中国从其进口5.72亿美元,出口仅为0.81亿美元。从农产品贸易种类看,棉麻丝和畜产品是中国从中亚五国进口最多的产品,约为90%,主要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出口到中亚五国主要产品有茶叶、药材、水果、畜产品、粮食制品、糖料及糖、棉麻丝、饼粕、坚果、蔬菜等,主要出口市场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
表2 2005-2014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金额(单位:亿美元)Table 2 The amou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China and the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from 2005 to 2014
表3 2014年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进出口金额(单位:亿美元)Table 3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situ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five Central Asian countries in 2014
2.1.1 基础设施建设机遇 通道不畅是中国农业对外开放关键的制约因素之一,“一带一路”战略从便利贸易出发,打通了中国向西开放的关键通道和相关口岸,为区域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带来难得的机遇。未来还将利用已经成立或即将成立的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资金融通平台,优化中国与中亚农产品贸易环境,加强农产品贸易通关合作,加快相关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口岸建设,促进双边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贸易发展,挖掘贸易新增长点。同时,利用沿陇海铁路、兰新铁路深入中亚地区的铁路干线、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业合作机遇。2.1.2 人文政治环境友好机遇 中国新疆与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接壤,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相望。新疆与中亚国家在民族构成、文化、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社会制度及经济制度的变迁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构成了区域合作的人文基础。中国与中亚五国(除土库曼斯坦)均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自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加强,经贸合作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提出“把能源、交通运输、电信、农业、旅游、银行信贷领域、水利和环境保护领域等定位为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自此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无论是农产品贸易、投资还是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2006年“上合组织”部长级会议再次强调要把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作为重大的合作领域。另外,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是WTO成员,能够在 WTO农业规则和框架下,尽力排除非关税措施的干扰,逐步削减关税,扩大市场准入,取消许可证、配额及其他进口商品数量限制。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和中哈霍尔果斯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均为各成员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提供了机遇。
2.1.3 农业发展互补性机遇 要素资源的禀赋差异是贸易产生的基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农业发展要素互补性显著。首先,土地资源的互补性,中国耕地资源不足,粮棉油等大田作物的安全保障又是人口大国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而中亚五国土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面积0.52 hm2,相当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6倍,很多地方大田作物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因此,中国与中亚五国开展农业合作能够解决中国耕地不足的问题和中亚国家农业粗放经营的问题。其次,双方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存在互补性,中国小麦、大豆、棉花进口都居世界前列。中亚五国则出口粮食、棉花等农产品,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中亚五国在土地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大优势。中国可以从中亚国家进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如粮食、棉花等)满足国内需求,向中亚国家出口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农产品。最后,双方在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上也存在一定互补性,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在耕作技术、良种选育、节水灌溉、农田水利、机械化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农业技术优势。中亚五国农业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不足,农业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农业生产设备比较陈旧,通过农业技术交流和农业投资,提高中亚国家农业生产水平,通过合作实现双赢。因此,与中亚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是一项解决中亚人民生活需要的惠民合作,也能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其他领域的产业合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2.2.1 农业合作领域的国际竞争剧烈 中亚五国丰富的资源既是当今世界大国角逐的核心,又是地缘政治角逐的焦点。当今世界的军事经济强国都在力图主导这一区域并掌控其全部自然资源以及消费品市场。俄罗斯凭借与独联体国家间的天然政治经济联系,从开始的“甩包袱”重新转向对中亚地区的控制拉拢,以增强与西方抗衡的实力,巩固自身的势力范围,俄白哈关税同盟已成为中亚地区最为成功的区域合作组织,俄白哈关税同盟的成立与发展,在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同时,给非关税同盟国,特别是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关系的发展也带来了一定不利影响。以美国代表的西方国家和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部分亚洲国家,也力图控制中亚国家丰富的油气、矿产资源。在某些政治条件下会阻碍和干扰中国与中亚各国的经贸合作。而且以土耳其、伊朗为代表的伊斯兰国家也在充分利用伊斯兰教同根同族的感情和在中亚地区的影响,竭力切取“蛋糕”分块最大化。随着这些国家对中亚市场能源等自然资源的争夺和控制,必将会波及和蔓延到对农产品市场的争夺,导致对中亚国家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
2.2.2 中亚五国的投资环境不完善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集团在对中亚地区企业活动改革和投资积极性所做的2013年度报告中指出,中亚地区在完善商务环境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不利因素,诸如政治环境存在风险、法律制度欠缺、社会风气不健康、经济环境不稳定等直接影响了吸引外资的能力。中亚五国贸易政策的不稳定也制约了中国与其开展贸易的积极性,中亚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往往具有随意性,难以预期和持续。中亚五国中只有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其余三国难以按照WTO贸易规则行事,政策执行尺度宽严不一,人为因素多,增加了中国企业拓展中亚市场的交易费用。此外,中亚五国主要是以能源、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出口来带动经济增长,区域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石油、金属等矿产资源价格的上涨。因此,国际能源价格的波动以及世界经济的不稳定,都会对中亚国家的政治、经济带来严重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中国与中亚各国的农业合作和农产品贸易。
农产品贸易是区域间农业合作的最直接表现,但是,由于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特殊性,使得各国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程度有限,往往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方式进行农业保护。譬如,2014年,哈萨克斯坦所有进口商品平均加权关税税率为10.30%,但农产品进口关税税率为15.63%,农产品关税高于总体水平的50%以上。除了关税壁垒外,非关税壁垒也成为限制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常用手段,世界贸易指数数据库显示,哈萨克斯坦的非关税贸易限制指数不断增长。这就要求中国积极适应新的贸易理念,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和个体私营企业走出去,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采取合作、租赁、购买土地等形式,在境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积极在中亚国家发展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如建立以小麦为主的境外粮食生产基地和棉花生产基地,带动农业技术、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具和农用物资的出口。从区域发展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在种类上和规模上均存在着巨大的改进空间,在农产品贸易模式方面,双方需按比较优势原则开展贸易,短期内,中国出口中亚五国仍将以中技术附加值农产品为主,中亚五国出口中国仍将以低技术附加值农产品为主;从长期来看,中国出口中亚五国技术附加值农产品将由中端转向高端,中亚五国出口中国技术附加值农产品将由低端转向中端;同时,由一般贸易模式向加工贸易模式转变,由产业间贸易模式向产业内模式贸易发展,由传统贸易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农业国际化的战略思路也需要及时调整,传统的追求农业贸易顺差的思维模式难以为继,农业“走出去”战略应以农业投资走出去为主导,大力推行精准化的农业“走出去”战略。中亚五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本区域农业的发展和粮棉油的自给,但受制于经济水平及工业化程度,中亚五国普遍存在农业投入严重不足。譬如,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农业外部支持主要来源于粮农组织等救济援助。目前,哈萨克斯坦约有350万hm2土地闲置,有意吸引外资开发土地。当前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农业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要模式,农业投资不仅可以推动中亚国家农业发展,更重要的是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巩固和促进中国与中亚的政治、经济关系。同时对中亚农业的投资也是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外部保障。投资中亚农业可以采取以项目、技术、良种等企业带生产基地的方式与中亚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满足中国和中亚国家短缺农产品的需求。目前中国企业正积极走向中亚,但大多企业对中亚国家法律法规、市场信息尚不了解,迫切需要政府主动开展贸易谈判,从国家层面建立区域农业投资条款,引导搭建中亚农业投资信息平台,让众多对参与中亚投资的企业参与进来,共同建设该平台,鼓励农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中亚国家自然资源优势,到中亚各国去投资农业,比如承包菜园、果园、湖泊,开垦荒地,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农业企业交流在中亚各国的投资经验,为即将走向中亚国家的农业企业提供借鉴。
当前,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农业技术、合作种植、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都开展了合作,取得了不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中亚国家农产品作物单产较低。例如粮食生产大国哈萨克斯坦粮食亩产很低,而与哈萨克斯坦毗邻地理气候土壤条件类似的中国新疆地区小麦单产2013年已经达到了每亩370 kg。中亚棉花生产大国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单产低于中国,新疆棉花单产、总产分别较乌兹别克斯坦高30%~50%和30%以上。造成作物单产低的原因是综合的,农作物育种技术落后是关键原因。优良的农作物种子是提高品质和产量的关键,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中亚国家农业育种技术非常落后,基本空白。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在耕作技术、良种选育、节水灌溉、农田水利、机械化技术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经验,具备农业技术优势。中亚国家由于经济增长的波动,农业投入不足,导致农业技术基本止步不前,中亚国家对中国农业技术需求旺盛,温室大棚技术、膜下滴灌技术、农产品改良技术在中亚国家尚处于起步阶段,中亚国家也希望通过农业技术合作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一带一路”战略下可以通过人员培训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示范园区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合作,提升中亚国家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为深化中国与中亚多双边农业合作奠定基础。
当前,中国与中亚五国在政治上友好,资源禀赋、农业阶段、贸易基础等方面具有合作的经济学特征,处于农业合作的黄金时期,开展农业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一带一路”战略给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提供了交通运输、资金筹集、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机遇,同时区域农业合作也面临着国际政治关系复杂、农业领域竞争激烈、中亚投资环境多变等风险。“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聚焦在扩大农产品贸易种类和规模、农业投资合作和农业技术合作等领域。为了推进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农业合作进展,提出如下建议:
农业产业的特殊性,使得主导国际贸易的农业企业往往是行业龙头,不仅资本实力雄厚,规模庞大,而且实施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企业广泛开展纵向和横向整合,组建企业集团开展国际化经营,针对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业合作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融资能力不足等特点,需要组建农业产业国际化服务体系和中亚农业投资协会,鼓励赴中亚农业投资企业创建企业联盟。促进农业企业与非农企业、金融企业间的优势组合,形成上下游产业配套、分工协作的完整产业链,充分发挥新疆、甘肃、贵州等省份的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探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在区域农业合作中的应用,开拓政府部门支持企业在中亚五国开展农业合作新思路,利用互联网和现代物流体系,创新农业区域合作的商业模式。
中国应推动建立区域内政策协调机制,成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便利化合作委员会,让双边的农产品贸易可以在谈判桌上解决。当然,建立相当有效的运行机制还不是很成熟,毕竟没有欧洲共同体的一体化程度高,但是中国可以在中亚范围内在互利互信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政策协调并逐步扩展到贸易中的方方面面。纵使成立不了完整的中国与中亚五国贸易便利化合作委员会,但也可以成立类似的委员会,纵使贸易便利化的方方面面不能全部顾及,但也可以从某个方面做起,那样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政策更具有合作的可行性。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应逐渐树立起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应带给中亚各国巨大的经济利益,参与双方国内外经济目标均可实现,以达到双赢的目标。此外,随着区域内各成员间的经济依赖程度不断增加,成立有利于双方发展的贸易合作委员会必将成为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共同诉求。
政府主导设置和提供农业信息共享系统,并保持信息渠道和制度层面的畅通。包括网站建设、信息咨询、提供各种最新和最及时的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为企业决策和政府制定政策服务,并保证信息及时更新。政府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对外贸易政策,以及农产品出口检疫检验、通关等技术规定和标准,使农产品贸易企业准确把握国内政策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提高通关效率;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建立,政府跟踪搜集、分析并及时发布中亚农产品生产、需求动态、以及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向农业企业免费提供各种政策信息、展览信息、商务信息、进口商名录等,及时收集、整理、跟踪中亚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以及避免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信息,以供查询,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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