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 轩
郑振铎谈书法
容 轩
向来总是“书画”同称。我却反对这个传统的观念。
甲骨文
《哭佩弦》,写于1948年8月,是郑振铎追忆朱自清的感伤之作。说不清楚多少次阅读这篇文章,只是知道,每每阅读,情会涌,心会动。
青年时代读《哭佩弦》,对书法也持怀疑态度,当然对郑振铎微言书法深有同感。一句话,书法的艺术品质,我怀疑了多年。
人到中年,书法在我少许沧桑的内心活泛起来,看问题似乎也客观一些,不仅喜爱临帖,同时也愿意思考关于书法形而上的问题,这时,再读《哭佩弦》,思想被洞穿,从洞口流淌而出的杂乱意绪,粘合着我的昨天和今日,倏忽凝重。
《哭佩弦》中有这样一段——
“将近二十年了,我们同在北平。有一天,在燕京大学南大地一位友人处晚餐。我们热烈的辩论着‘中国字’是不是艺术的问题。向来总是‘书画’同称。我却反对这个传统的观念。大家提出了许多意见。有的说,艺术是有个性的;中国字有个性,所以是艺术。又有的说,中国字有组织,有变化,极富于美术的标准。我却极力的反对着他们的主张。我说,中国字有个性,难道别国的字便表现不出个性了么?要说写得美,那末,梵文和蒙古文写得也是十分匀美的。这样的辩论,当然是不会有结果的。
他郑重的说道:‘我算是半个赞成的吧。说起来,字的确是不应该成为美术。不过,中国的书法,也有他长久的传统的历史。所以,我只赞成一半。’
这场辩论,我至今还鲜明的在眼前。但老成持重,一半和我同调的佩弦却已不在人间,不能再参加那末热烈的争论了。”
佩弦,即朱自清。
郑振铎涉及书法的言论不是处心积虑,但是,他留在历史时空中的观点,竟然在以后的三十年时间里发酵,领袖、重臣、学人、名士,均表己见,关于书法的身份,推来攘去,硝烟四起。
在郑振铎的眼睛里,其他国家的文字与中国字一样,都有个性,梵文和蒙古文的匀美与汉字不相上下。因此,他得出如下结论:“向来总是‘书画’同称。我却反对这个传统的观念。”
对书法身份的判断,要从“国情”出发。应该说,中国文字的演变史,不同历史时期书体的确定和流行,与中华民族的生产方式、思维习惯、审美取向息息相关。绵延、柔韧的民族心性,带着对自然的顶礼膜拜,渐渐形成一套有规律可循的认知系统,最终确定一个民族的灵魂印记。于是,甲骨文、金文、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如同一个个坚不可摧的文化堡垒,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
文人眼睛里的风光免不了浪漫,那支由竹杆、狼毫、羊毫、鼠毫、鸡毫组成的毛笔,在文人的手中翻滚,他们把毛笔放到砚台里呼吸,背后则是古筝空茫的声调,然后,他们把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写到木板上、宣纸中,又把这些充满性灵的文字,写出数种风格,多种变奏。想一想,敢想一想吗?哪一个民族能够像中华民族如此的奢华、雍容、富贵、深厚。仅仅是文字,就赋予如此之多的含义。
十九世纪的贫弱,与书法没有任何关系。
在《哭佩弦》一文中,郑振铎忧伤地告诉我们:“在这个悲愤苦难的时代,连老成持重的佩弦,也会是充满了悲愤的。在报纸上,见到有佩弦签名的有意义的宣言不少。他曾经对他的学生们说,‘给我以时间,我要慢慢的学’。他在走上一条新的路上来了。可惜的是,他正在走着,他的旧伤痕却使他倒了下去。”
“给我以时间,我要慢慢的学”,学什么?显然是与时俱进的学问和知识。
王羲之草书《远宦帖》
对书法身份的争执,源自于对书法艺术特性的茫然。作为综合艺术,书法第一美学特征便是实用。它是文明的表述,知识的表述,现实的表述。手札是书法艺术另外一个源头,本质是彼此传递信息。由于毛笔书写是中国人的日常书写,功利化、功能化传递信息,完成了手札的第一任务。其次,毛笔书写的高下、优劣,又给阅读者提供了审美的选择。毛笔书写结合文学、文字学、民俗学、篆刻学,自然形成一股强大的艺术力量。在时间深处沉寂愈久,艺术魅力就愈发浓郁。书法的第二美学特征就是技法要求。因为毛笔书写有一套规律可循,笔法的变化改变文字的形式,遂产生不同的风格,极大满足不同人对毛笔书写的精神要求。
至于把书法纳入美术范畴内,就是对书法艺术的误判。
同时,对书法的高估,也是对现实的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