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涛
朋友圈发广告,需三思而后行
文/杨涛
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虚假广告,真会被罚款吗?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进行公开回应称:在朋友圈里面如果你发现了有虚假违法广告,这个线索很清晰的话,可以举报给工商,工商会去查处。
早在2015年9月1日,新的《广告法》刚正式实施之际,山东省高院官方微博就温馨提示“小心!帮熟人在朋友圈发广告,竟要负法律责任?!”这次则是国家工商总局再次对此进行了确认。看来,朋友圈发布广告的“丛林时代”真结束了。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广告发布者”,你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就随时可以在朋友圈发布或转发一个广告。《广告法》规定了,作为“自然人”也是“广告发布者”,因此,每个公民都可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如此一来,可能每个人都会噤若寒蝉,是不是发布了广告,就要挨处罚,甚至是百万元的罚款,这倒是过分担心了。接受处罚的前提,一是发布或者转发的虚假广告;二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而发布或者转发的。也就是说,你发布了虚假广告,工商机关还得证明你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有些人可能就放心了:“我就说我不知道发布的广告是虚假的,你拿我没辙!”但事实上,工商机关只要有根据推定你“应知广告虚假”,也可以处罚你。比如说,《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出现“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用语”,诸如此类规定,比比皆是,如果你发布或者转发的广告出现这些内容,工商机关就可以推定你“应知广告虚假”而对你进行处罚。在发布和转发广告前,最好认真学习一下《广告法》。
最后,是不是在朋友圈发布了广告就要罚款100万?这也不是一概而论。《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广告主和那种以发布广告牟利的人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在多个朋友圈转发和转发次数多的,处罚就要相对重一些;一般的转发者,没有牟利或者仅仅得了一点奖品之类,以及那些转发次数少的,处罚就会相对轻一些;如果虚假广告造成他人损害或恶劣影响的,处罚则会相对重一点;反之,处罚就会相对轻一些。
不过,在朋友圈发布了虚假广告还不仅是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一般而言,如果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那么,发布者就要先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那么,在朋友圈发布或转发广告,要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今后在朋友圈发布和转发广告,需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