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琳
摘 要:本文在总结了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课程安排、教学方法、教材选择、教学手段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己6年多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一些心得提出一些具体的教学改革措施。以期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要求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关键词:经济法;改革;课程;教材
一、经济法课程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对经贸类人才的需求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经贸类专业知识,社会、企业需要的是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懂经贸类专业知识,懂法律,会英语和计算机的高素质复合技能型人才。而我们在毕业生的走访调查中也发现,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淡薄,在职业生涯中遇到各种困境,无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我们经贸类的毕业生,在经贸活动中如何甄别不合法竞争行为,商务谈判过程中商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所以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将《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经贸类专业的必修课程。《经济法》该门课程涉及了众多法律知识,如:公司法、企业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证券法等众多知识,基本已经覆盖了日常生活及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已经成为经贸类学生不可或缺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基础薄弱。经济法是一门专业性、理论性很强的学科,需要学生必须有法律基础和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虽然他们在大一有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但是此门课程开设在大一的第一学期,且课时量非常少,一般为周二课时,共计32课时左右,如此少量的课时,老师只能给学生普及一些大众的法律常识问题。如此一来,高职经管类学生在没有接受系统的法理知识学习,逻辑思维训练的情况下,直接接触经济性、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条款知识,理解,接受程度上有很大的偏差。
(二)涉及法律知识众多,缺乏专业针对性。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一般规定为76个课时,周4的课时量,而此课程却涵盖了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房地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数十部法律知识,基本每部法律几乎都是蜻蜓点水而过,由于时间关系老师无法将知识进入深入,也很难拓展案例进行讲解。这样一来,学生的知识缺乏系统性,且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基本了解。另外高职老师教学任务繁重,教学之外的工作也许多,没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每个班级,每个专业精心准备授课。这样一来,老师们并没有把学生们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甚至于有可能浪费时间学习了他们将来职业生涯中不需要的知识。
(三)教学手段不够先进。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今天,老师们的信息化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的时代已经终结,虽然老师们虽然已经逐步摆脱粉笔,黑板,但是仍然停留在单纯的使用PPT上,还没真正的利用信息化教学,“微课”、“慕课”仍然停留在报告、计划当中,没有付诸使用。并且部分年龄偏大的老教师们认为技术信息化手段对于他们而言非常吃力,排斥使用信息化教学,而部分年轻老师认为做“微课”“慕课”占用太多休闲时间。这些都给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推行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四)成绩的判定方法不够合理、科学。目前《经济法》课程的成绩给定方式仍停留在最初的一张试卷定成绩的模式,简单考试模块:选择、判断、案例分析,老师期末给学生划重点,背习题,就能顺利通过考试,却无法判定学生是否真正掌握法律知识。
(五)授课方法墨守成规。《经济法》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的特性,且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老师在课堂均注重理论教学,采取满堂灌的形式,由于授课场地、时间、师资力量等问题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不忽略《经济法》教学中的实践这一模块。老师只能简单的传授法条,解释知识点,分析以往试题或是讲述简单案例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样环境下的学习非常容易遗忘,只有真正运用过得知识才能终生不忘。
(六)教材选择过于不具有适用性。市面上《经济法》教材品种繁多,既有适合本科经管教学的,也有适合高职类经管专业教学的,还有适合不同专业的针对性的教材。但是老师在选用教材的时候往往首先考虑自己沿用多年的教材,不愿意选取新教材,因为那样老师要重新熟悉书本内容,重新做课件,老师不愿意加大自己的工作量。
(七)案例选取的过时性。目前高职院校大部分老师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过企业工作经验,所以不得不从书本、其他教材选取案例,继续和学生们讲述着“小明”的故事、“张三”的纠纷,这些书本节取案例存在一定滞后性、脱节性,且因为案例的不真实性往往很难吸引学生的注意。
三、《经济法》教学改革
(一)教学内容必须有专业针对性。《经济法》教材设计内容繁多, 但是无外乎经济法总论、竞争法、组织法、社会保障法四个大的模块,我们老师在授课时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挑选模块重点讲授,如市场营销专业应重点讲授竞争法,教授学生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如何甄别不正当行为,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工商管理专业则应选取组织法模块,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律,讨论公司的组建构造过程中应该如何控制法律风险,以及运营过程中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专业则建议换教材,选择《电子商务法》教材重点教授网络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制度。在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都应重点讲述的模块中也应当结合各自专业选取侧重点,如合同法是两个专业都必须掌握的重点,但是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则应当重点从法律角度学习如何把控买卖合同谈判过程中的风险,及其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抗辩,及违约的赔偿及处理等问题;而工商管理的学生则应侧重劳动合同方面,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合法权益相关知识。
(二)案例、讨论式教学应加强。在授课前,老师必须要仔细研读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弄清楚,我们需要培养具备什么素质的学生,经管类的学生《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不在于掌握多少具体法条,而在于法律意识、观念的培养,及其与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运用。案例讨论,更能激发学生的兴趣,知识点由学生自己去发现,自己去消化。
(三)加强现代信息化教学的运用。现阶段,“微课”“慕课”等各类信息化教学手段迅速发展,且得到了很好的运用,“微课”可以把“低头族”碎片时间利用起来学习某一个知识点,“慕课”让学生们足不出户享受世界最优秀的教学资源,如果老师们在停滞不前,那势必会被社会淘汰,“微课”“慕课”的发展不是取代教师这个职业,而是让最优秀的教学资源得到共享,也督促我们老师们不断的学习,不断地进步,不被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
(四)提倡“双师型”教师,实行“走出去,引进来”政策。法律课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对教师的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均要求 很高,尤其是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理解及处理,如果我们的教师积极地参与企业的法务活动,社会法律援助,利用假期前往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构跟班学习,不仅能加深教师的法律理论功底,更能提升教师法务实践能力,从而获取第一手的经管类法律案例资源与学生分享。另外,我们也可以聘请律师、公司法律顾问走进课堂与学生进行讲座、讨论分析、授课等多种方式互动交流、教学。
(五)成绩的判定方法应更具时代性,科学性,过程性。首先我们要摒弃简单的一卷定成绩的模式,必须把整个学习过程纳入考核,学生的出勤表现,听课情况,讨论能力,案例分析能力都应纳按照各自比例纳入考核,这样才会让学生参与整个学习过程。另外,我们可以开展模拟法庭,通过法庭表现,对案件的称述,分析,发条的运用来判定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或是采取专题小论文的方式给予学生最终的成绩,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真正理解而不是仍然停留在简单的记忆。
参考文献:
[1] 吴敏等.案例教学法在财经类高职教育中的应用研究[J].tsg.scy.cn,2001,04.
[2] 陈向明.在参与中学习与行动—参与式方法培训指南[M].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