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
一、大学开设专利文献检索课程必要性及课程定位
以“创新”为动力引领的社会经济增长模式是我国经济增长转型的重要抓手。以知识为中心的高等学校,是培养“创新”人才的主要力量,社会的创造性培养需求对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离不开知识产权教育,开设为创新所需的知识产权课程,适应社会创新发展需求,提高高等院校教育吸引力是所有高等院校均需考虑的问题。
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应当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培养,这是大学生创新所应具备的基础,没有了科学技术知识的积淀,创新则无根、茎以开花以结果。而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恰恰是通过在大学阶段专业课程学习培养形成的,因此在大学阶段的学习——不是中小学阶段,也不必是研究生阶段——使学生初步具备了创新的一个条件。第二个部分是将创新“产权”化的能力,将创新产权化是推动社会创新的不竭动力,只有形成了产权保护才能稳定创新成果,创新产权保护也正是创新社会发展所应具备的基本权益保护意识。创新产权化能力的培养就需要依靠知识产权教育,其作用表现在: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利益上的驱动,激励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教育则因其“利益驱动”的影响,首先成为激活人们创新观念的诱因;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技术创新成果,鼓励一定程度上的技术成果垄断,知识产权教育便通过“保护创新成果”的宣传进一步巩固已经激活了的创新观念;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公开性,通过信息公开,方便知识的传播、应用,知识产权教育利用公开的知识产权,启迪人们的聰明才智,推动创新观念转化为人们的创新行为。[1]为了将创新两个部分能力培养穿插进行,以达到最好效果,使创新产权化的能力亦应在大学阶段培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指出,应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中。
大学设置的知识产权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基础课程,如《知识产权法概述》;第二类是涉及实体领域的课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商业秘密》等等;第三类是实践性课程如《专利情报分析》、《专利商标信息检索》、《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诊所课程》、《法律文书写作》等等。[2]在所有知识产权课程中,文献检索课程作为所有技术创新的基础性实践课程,理应受到格外的重视。本文亦认同将专利文献检索课程理定位于实践类课程,该定位是符合素质教育课程要求的。
二、当前大学开设专利文献检索课程的一般模式分析
按照前文对知识产权教育课程分类,当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中,基本已经实现面向所有专业开设第一类型基础课程,第二类高级课程在经管法专业也已普遍开设,反而应为重点的第三类实践性课程的开设明显不够。体现在专利文献检索课程设置中,专利文献检索并未成为一门独立实践类课程,而是在文献检索课程中偶有体现,这种课程设置安排的弊端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文献检索教材涉及专利内容单一
专利文献检索教材数量较少,在亚马逊网站选择图书分类,以“文献检索”为关键词检索出现691条图书信息,而以专利文献检索为关键词检索出现68条图书信息,经过筛选,符合专利文献教材的图书信息不超过10条。虽然在2010年以后出版的部分综合类文献检索教材中已包含专利文件检索章节,但专利文献检索章节内容单一,内容以介绍专利检索系统为主。理工类专项文献检索(如化工文献检索、医学文献检索等)教材中关于专利文献检索的内容则偏重于专利技术的解读,而忽视了专利文献作为法律文件的存在价值,没有对专利文献中的法律术语,如单一性、同族专利等概念进行解读,也没有对文献撰写法律效力给出评价,如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法律文件,摘要及附图不是法律文件等等。专利文献检索教学内容往往顾此而失彼,使创新产权化的能力培养流于形式。
2.专利文献检索课时无法保证
高等院校文献检索课时安排一般都在30课时左右,专利文献检索内容往往只能安排1-2课时进行讲授,甚至无法安排独立课时进行讲授。教师在有限的课时限制之内,能够完成检索工具使用技巧的讲授已属不易,至于对于所检索到的专利文献如何阅读、如何理解、如何使用则再无课时可予讲授。直接导致的问题就是,对于学生而言,专利文献检索与其它类型文献检索学习并无二致,仅仅是更换了一个检索工具而已。如果说涉及专业内容的文献获取之后不进行内容讲授,还可以在专业学习过程中对检索所得内容进一步理解吸收,那知识产权文献检索所获内容又能通过何种途径进行解读和理解?不可使用的检索文件对于检索手段本身则无意义。
3.专利文献检索教师队伍建设仍待加强
在当前高校课程设置情况之下,专利文献检索的讲授由文献检索课程教师完成,文献检索课程的主体师资是图书馆教师,总的来说,图书馆教师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知识储备仍未足够。其典型例证是,某专利文献检索论文中将“同族”专利解释为同一发明人专利。同族专利实则是具有优先权渊源的一系列专利的总称,通过同族专利的检索可以实现对相关技术的专利布局和专利发展脉络的理解。如果没有相关知识的储备,同族专利检索讲授的目的无法达成。
三、模式创新的原则
专利文献检索课程模式应立足于2个基本理念进行设置,其一是专利文献检索课程应定位为实践课程;其二是专利文献检索课程应当与专业课程和其它知识产权课程划分层次交叉进行。
首先专利文献检索课程应定位为独立实践课程。当前我国多数高校文献检索课程定位为高等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按照国家教委有关文件对文献检索课程的要求,文献检索课程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的时间应各占一半。[3]作为文献检索课程内容的专利文献检索知识讲授亦随之定义为公共基础课程讲授,而未将专利文献检索教学独立确定为实践课程。因专利文献检索学习的目标为培养创新产权化能力,与一般意义的文献搜集目标并不相同。并且专利文献检索学习内容也并非简单的文献检索技巧,而应包括对检索所得文献的解读和运用。因此没有独立的课时和教学计划支撑无法安排学生完成从专利文献检索技巧到检索文献理解、运用的系统知识学习。
其次专利文献检索课程与相关课程分层次交叉设置。以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为例,学院以应用法学为发展方向,提出学生培养的“三步进阶”教学模式,以“常识与原理、制度与规范、操守与技能”三个层次进行课程设置,在三步进阶的模式之中,专利文献检索课程理应位于第三步“操守与技能”部分。作为知识产权法学的技能类课程,专利文献检索课程如此设置安排是符合法学学习进阶要求的。但是如果专利文献检索课程作为各专业的公共技能课程则应考虑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学习与专利检索课程的层次安排,专业课程设置与专利检索课程设置应有一定的交叉,否则将会出现相关知识一次性集中教授,从而限制了专利文献检索教学内容嵌入专业背景的可能性。[4]
参考文献:
[1]刘春霖.面向知识经济的知识产权教育初探.河北大学学报.2000年04月。
[2]王珍愚,单晓光.略论中国大学知识产权教育的发展与完善.法学评论.2009年08月
[3]胡自玲.文献检索课实践教学刍议.玉林师范学院学报.2009.06。
[4]张红燕.高校文献检索课存在问题及优化策略.浙江海洋学院学报.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