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志敏 张肖洁 徐其龙
摘 要:单亲家庭已成为全球共有的社会现象。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家庭所受关注少,且缺乏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纵向生命历程研究。本文通过连续性、系统性地探究她们家庭结构发生改变、生活遭受重创之后每一阶段的状况及复原过程,客观真实地呈现她们的生活经历,从中概括出她们丧偶后的整体生活经验和状况,增加对这个群体的了解,提出对策帮助她们改善困境,并从中发现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及其家庭成长的积极因素和良性运行机制,促进这类单亲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生活经验;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089-04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家庭和婚姻观念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作为家庭小型化趋势代表的核心家庭出现了不同形式的裂变,导致单亲家庭增多。作为一个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社会现象,由单亲家庭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引起了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人口学、社会工作界的广泛关注。单亲家庭已经成为全球共有的社会现象,单亲家庭将成为21世纪主要家庭形式之一。
所谓单亲家庭是指由于离婚、丧偶、未婚妈妈等形成的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虽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陈芳;2008)。根据主体性别可以将单亲家庭分为单亲父亲家庭和单亲母亲家庭。由母亲和子女构成的单亲家庭为单亲母亲家庭,该母亲可称之为单亲母亲。
据有关资料显示,单亲母亲家庭已经成为单亲家庭的主体,同时,单亲母亲家庭是增长最快的生活贫困的人口群体,反映了“贫困女性化”的世界趋势,不仅生活贫困,单亲母亲还面临就业困难、社会支持弱、子女教育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并成为研究的热点。
一、文献综述
查阅CNKI的文献资料后发现,涉及单亲母亲家庭的研究往往将目光集中在了孩子身上,专门针对单亲母亲的研究并不多,且这些研究集中于2000年之后,并在2009年左右达到高潮,研究内容主要聚焦于单亲母亲的困境与解决对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单亲母亲的定义
若要定义单亲母亲,需要先定义单亲家庭。
国内有关单亲家庭的定义有很多,核心词大都会涉及:夫妻一方去世或夫妻离异,父亲或母亲一方,未成年子女。本文采用陈芳的定义“单亲家庭是指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虽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陈芳;2008)。
根据主体性别可以将单亲家庭分为单亲父亲家庭和单亲母亲家庭。由母亲和子女构成的单亲家庭为单亲母亲家庭,该母亲可称之为单亲母亲。即单身母亲指的就是:家庭不完整后与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女性。
(二)单亲母亲的表现形式
1.丧偶式单亲母亲:丧偶式单亲家庭是因家庭内部男性配偶一方去世,女性与其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所形成。这是本文所研究的类别。
2.离婚式单亲母亲:夫妻双方经法定程序解除婚约,母一方与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
3.未婚式单亲母亲:未婚男女未办理法律手续同居后,未婚母亲同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
4.分居式单亲母亲:在离婚前夕,夫妻双方共建一缓冲带,以调适婚姻关系。分居期间,仍保留夫妻名分,在一定程度上夫妻的权利义务得以保留,分居期间,各自独立生活,不居住在一起,母亲一方单独同子女共同生活。(杨超;2010)
(三)单亲母亲的困境
国内所研究的主要是离婚式单亲母亲的困境,涉及丧偶式单亲母亲的相对较少。
李洪涛(1997)从社会性别角色的角度分析了单亲母亲面临的现实困境:一是经济上的困境;二是承担家务劳动;三是生活没有安全感;四是与孩子交流的困惑;五是情感的空白;六是再婚困难。洪业应(2008)在社会工作视角下分析了单亲母亲的生存困境:一是子女的教育问题;二是再婚问题;三是住房问题。许艳丽、董维玲(2008)从经济方面着手研究其具体困境,研究结果表明其经济困境有:一是经济贫困;二是单亲母亲的职业收入低,职业发展困难;三是单亲母亲家庭成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突出;四是单亲母亲家庭应对生活突发事件能力差;五是单亲母亲家庭的子女容易陷入贫困。潘允康、董维玲(2009)认为单亲母亲面临的家庭与社会问题有:一是下岗和失业问题;二是经济窘境;三是家庭问题;四是心理障碍与压力;五是应变生活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杨超(2010)认为单亲母亲所处的困境有三大类:一是自我认同危机;二是社会支持网络贫乏,包括物质生活支持贫乏和情感生活支持贫乏;三是经济资源困窘。
总的来说,这些困境主要包括:经济、情感、子女、就业、住房等。也有学者着重分析了经济困境的具体表现。
(四)解决单亲母亲困境的对策
针对单亲母亲存在的困境或问题,以及现有支持系统的缺陷,不同学者提出了各自的对策。
黄佩芳(2002)提出了农村单亲母亲脱贫致富的对策;马志远、张蓉(2003)提出了离婚妇女的权益保护措施;何兰萍、张再生(2008)提出政府应为弱势单亲母亲及其家庭构建公共政策的支持系统;屈勇、刘刚(2008)指出农村单亲家庭经济和情感困难的帮扶是目前农村社会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这正是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为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契机;潘允康、董维玲(2009)提出应建立单亲困难母亲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王爱丽、初智巍(2009)提出了对女性单亲家庭经济资源受损的补偿途径与对策;王爱丽、郭砾(2010)还对女性单亲家庭法律与社会政策进行了探讨。
总之,已有的研究或者从宏观上予以出谋划策,比如:社会保险、社会政策、法律建设,重视对策的全面性;或者从微观上予以思考,如在社会工作视角下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重视对策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除了对单亲母亲的整体困境出谋划策外,也有学者只针对其中的一个困境提出解决办法,如许艳丽、董维玲针对单亲母亲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即经济困难提出对策等。另外,虽然大部分对策是针对城市单亲母亲的,也有一些是专门针对解决农村单亲母亲的困境而提出的,比如屈勇、刘刚的对策研究,涉及对农村单亲母亲的社会工作介入,黄佩芳也提出了农村单亲母亲脱贫致富的对策。
(五)研究述评
国内关于单亲母亲的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已有的关于单亲母亲的研究聚焦在“城市”和“离婚式”单亲母亲,而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研究较少,而据生活在农村的笔者观察,这个群体人数并不少,她们值得关注。目前国内针对单亲母亲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单一,大部分是问卷,问卷存在着“社会赞许效应”问题,即人们会有意识地按照社会主流价值观或要求来回答题目(翟双,杨莉萍;2008),因此单亲家庭的消极作用在无形中被放大了,这样得出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同时,已有的研究都是从横向角度对单亲母亲进行研究,而没有从纵向的时间角度对单亲母亲进行研究,连续性、系统性地探究她们家庭结构发生改变、生活遭受重创之后复原与成长的能力和过程,并从中发现单亲母亲及其家庭成长的积极因素和良性运行的机制。
二、研究方法与对象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质性叙事研究方法中的生命史研究。
展示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生活状况,包括刚丧偶时的状况及接受丧偶事实、习惯担任单亲母亲角色之后的生活状况,从而针对这些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改善措施,这就需要从研究对象处获取最细致真实的信息或经验材料,这是定量研究所做不到的;同时,此研究主题还具有“敏感”“内心”的特点,采用质性叙事研究方法中的生命史研究来揭示其经历或经验是最符合研究精神的。
(二)研究对象
本研究共对河南省J市S村的四位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
三、研究发现
(一)经济困难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农村丧偶式母亲都存在经济极度困难的状况。由于家里顶梁柱的去世,这些单亲母亲必须承担起经济重任,但对于她们来说挣钱和攒钱格外困难。
首先,对于孩子还小或有老人需照顾的单亲母亲,不能脱身担任全职工作,只能哪儿有活儿就去哪儿干会儿,赚不了多少钱。其次,对于孩子已经上了中学且家里没老人要照顾的单亲母亲来说,她们由于自身文化程度、能力等有限,只能做一些耗时、耗力的工作,比如王母亲和李母亲,或者做环卫工人,或者去工厂里做机械的工作,或者去饭店做饭洗碗等,甚至一天做几份工作,非常辛苦而工资并不高。再次,家里孩子上学,花费不少,挣的钱主要用在孩子上学上了,唯一例外的是张母亲家(女儿辍学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儿子尚未上学),但由于儿子一直患着病,连看病钱都不够。经济上的困难使得家庭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盖不起房子。
经济窘迫已经使得这些单亲母亲神化了钱的作用,有两位单亲母亲都说出了“有钱就啥事都不用愁了”的话,言语中反映了对她们来说,目前没有什么事情比解决经济困境更重要。当然,国家的低保对解决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经济困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凡是领过或正在领低保的母亲都表示还是很有帮助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也是缓解经济困境的一个很好途径。
(二)丈夫去世对孩子的影响与孩子的年龄有关,且这种影响或正面或负面
马母亲的儿子是在她丈夫去世后才出生的,她认为自己的孩子非常正常,性格也不错。张母亲的小儿子在她丈夫去世时才两三岁,不记事,这件事对小儿子几乎没什么影响;可是她的女儿那时十五岁,对她的打击非常大,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因为爸爸去世思想压力大,没有心思再学习,最终选择辍学打工来支撑家庭。王母亲的儿子在他爸爸去世时十六岁,看见妈妈的消沉状态,写了一封大人口吻似的鼓励信,让王母亲潸然泪下;她女儿当时十岁,总是劝她出去串门聊天,并从积极的角度来宽慰妈妈,让妈妈看到自己所拥有的,尽快从悲伤中走出来。李母亲的女儿在她爸爸去世时十三岁,这件事使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悲伤、消极、自怜,思想和性格受到重创,后来在自己的努力和亲朋好友的帮助下才慢慢变得积极乐观快乐,并总是牢记妈妈的话,好好学习没辜负她的期望;儿子那时九岁,爸爸去世后变得不爱说话,经常沉默,还略微叛逆,无疑对他造成的心理创伤也是不小的,但他一直努力以自己的方式让妈妈开心和骄傲……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孩子年龄较小时如两三岁,爸爸去世对小孩的影响不大;但孩子年龄较大时,如故事中的十五岁、十六岁、十岁、十三岁、九岁,爸爸去世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这个年龄界限如何划分,笔者尚没有足够的资料来得出结论。
遭遇家庭变故使这些孩子变得更加懂事、更加为妈妈和家庭着想,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巨大的困境客观上促进了孩子们更早成熟有担当。但并不全是这样的,最初遭遇家庭变故时的痛苦、挣扎、创伤是在所难免的,这些创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被孩子们消化了,以更坚强的方式展现出来,但这创伤的影响潜在持续时间或许会是一辈子;并且张母亲的女儿在爸爸去世没几年后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辍学,爸爸去世这件事改变了她的命运,让人很心酸。
(三)孩子是母亲从悲伤中走出来的动力
在访谈中,当问及母亲们是如何从丈夫去世那种悲伤的情绪和状况中走出来时,所有的单亲母亲都提到“为了孩子”。为了能让孩子生存下去,为了孩子能够继续上学,为了孩子健康快乐……孩子的鼓励让她们感动,孩子的生存让她们打起精神,不得不感慨母爱的伟大、亲情的力量。
(四)亲朋好友的帮助和支持格外重要
王母亲在丈夫去世后,很多活儿自己干不了,只要给她丈夫生前的朋友打个电话,立马就赶来帮忙,帮她解决了很多困难;朋友们有什么好事也常会想到她,亲戚们更是如此。正是亲朋好友的帮助和支持使得王母亲能够在经济上略微轻松、在心理上得到安慰和安全感。李母亲的丈夫去世后,亲戚们知道她家里困难,大部分都不要李母亲家所欠的账了,兄弟姐妹们还经常提供资助,这份情意和实实在在的帮助使得李母亲的家庭从风雨中走出来,也使得李母亲觉得比起那些特困家庭,自己家的状况已经很不错了,心里很知足和安慰。相比而言,张母亲的亲戚们几乎没人愿意提供帮助,若非拮据到给孩子看不起病,张母亲也不会向亲戚们寻求帮助,可是亲戚们在经济上不帮忙也罢,还口出恶言,丈夫的去世再加上亲戚的无情使得张母亲觉得走投无路、十分悲痛,女儿也是看在眼里才选择辍学。
由此可以看出,在家庭遭遇丈夫去世的变故后,亲朋好友的帮助和支持至关重要。无论是物质上、生活小事上的帮忙,还是精神上的支持和关心,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你一点我一点的微小帮助看似微不足道,但正是这些帮助才使得在风雨飘摇中的家庭慢慢站立起来,拥有温暖,并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相反,若亲朋好友冷漠对待,这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家庭悲剧可能就会上演,张母亲家女儿辍学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五)农村人的素质和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思想观念、理性水平有待提高
在笔者访谈过程中,有两位母亲内心的恐惧感是很强烈的。王母亲是在男女关系和自身身体安全上恐惧。和异性接触时村里人会猜疑并说闲话,使得她恐惧与异性接触,即使是有时确实需要异性帮忙时也考虑再三,要强的王母亲因为村里人的闲话而觉得不被信任、没有安全感,总感觉比不上完整家庭的女人,好久没有产生踏实幸福的感觉了。长期缺乏依靠、缺乏安全感使得她内心充满恐惧。马母亲则担心,自己申请低保的话会有人说自己竟然连个小孩都养不起,还担心有那么多困难的家庭呢,不一定能选上自己家。因为这样的担心,低保她连申请都没申请,最后受苦的仍是她自己和孩子。
王母亲内心的恐惧感直接原因必然是丈夫的去世,但是根据“人在环境中”理念,如果村里人能够尊重、信任、支持王阿姨,给她营造一个安全的环境,那么这种恐惧感很可能会消失;再者,若王母亲自身思想观念能够改进,坚信自己和异性接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更理性些,不那么在乎他人看法,做好自己,克服内心的担忧,这种恐惧感也会小些。至于马母亲,她的担忧其实是不必要的,是因为她思想观念落后造成的。因为低保本就是国家对困难家庭的补助,大家已经很习以为常了,如果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领了低保,大部分人会认可而非看不起。而那些看不起低保户的人的素质更是有待提高了。另外,马母亲为了维护所谓的自尊心,放弃申请低保的权利,其实很愚昧,所以提高其思想观念和理性水平十分必要。
总之,提高农村人的素质有利于营造温馨和谐的农村文化环境,减少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外部“危险”,而提高这些单亲母亲自身的思想观念、理性水平,则有助于她们拥有健康的心理并维护自身权益,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四、对策建议
(一)想方设法改善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家庭的经济状况
经济是基础。吸取国际上各国政府与女性贫困化做斗争的经验,经济救助是普遍采用的方法。中国政府应在继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同时,采取一些专门针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家庭的特殊救助措施,如儿童学习生活补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使这些家庭的最低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政府可以为单亲母亲寻找就业机会,也可以通过开发她们自身独有的技能鼓励自主创业,或通过提供短期的儿童或老人照顾服务使母亲们能够摆脱时空限制,做报酬更高的工作。相比于被动的社会救助接受者,主动的自我奋斗者身份对母亲们来说会生活得更自尊、自强、自信,通过自己的劳动争取美好生活更加充满希望。
(二)加强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及其孩子的心理支持
亲人去世对任何家庭来说都是致命打击,情感上必然受到重创,且持续时间较长。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积极干预情绪和行为问题,让其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适应新的生活。如可以引入社会工作者,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方法帮助他们疏导消极悲伤情绪和心理。对孩子的关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比较脆弱,生命中重大事故的发生会使孩子的性格发生较大变化,容易变得悲观、胆怯、自卑,若不给予关注,可能会造成长期恶劣的影响。且根据我们的研究结论,青春期阶段的孩子更易受到爸爸去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需予以格外细心的关注。而孩子是母亲从悲伤中走出来的动力,帮助孩子变得健康、积极、乐观、坚强也会使母亲拥有更加强大的内心和无穷无尽的力量。
(三)营造互帮互助的村民文化氛围和社会支持网络
在经历了亲人去世后,物质和精神都困难重重的家庭若遭到亲朋好友的漠视,可能会造成一个家庭孩子的无奈退学,从此命运发生改变;若遭到街坊邻里的谣言污蔑,母亲可能不敢再接近人群,产生社交恐惧,甚或心理恐慌伴随一生。但若亲朋好友邻里给予的是一点帮助或同情,就可能使这个家庭获得新生。我们的研究结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发挥其功能,开展集体活动,加强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重视健康有爱的村民文化的宣传和建构,在这样的氛围里,面对丧偶式单亲母亲家庭的困难,大家就更可能会“雪中送炭”而非“落井下石”,社会支持网络就会变得庞大和坚固,家庭悲剧不会再上演。另一方面,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在面对困难时也应主动求助,而非出于“不好意思”的心理错失接受相关帮助的机会;还应该提升自我理性水平,学会自我开导和调节不良情绪和心理,强大自我内心。如此,国家帮扶政策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四)搭建社交平台,提升再婚可能性和成功率
大部分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在适应了丧偶后的生活后还是希望再婚的,可是由于社交面窄、可选择性小,且常常缺乏对对方的了解而导致再婚后以失败告终。因此基层组织若能够搭建一个单身男女社交平台,给对方增进了解的机会,考虑充分后再决定结婚将会减少失败的可能性。
(五)加强对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的正面宣传
农村丧偶式单亲母亲们虽然有贫困、子女教育困难、易产生心理问题等各种困难,但她们并没有因此消极、懒惰、抱怨、厌世、道德败坏等不良倾向,而是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政府和媒体应弘扬这种精神,既有利于提升大众对这类家庭的关注度,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又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和谐社会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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