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生明
摘要:建立有效的农业融资担保机制是加强和改进农村信贷服务,缓解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能部分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商业银行顾及贷款风险而不愿介入风险较大的农业领域,农业经营业主因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而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
关键词:农业;融资担保;探讨
着力创新投融资新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农业贷款担保模式,加强农业经营业主信用建设,引导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生产性贷款予以担保,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缓解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
一、农村信贷担保现状
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有3家,正常经营,开展业务的有2家,分别是福建上杭县兴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元、国有控股)、福建福鑫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00万元,民营企业,业务均为个人担保)。目前有开展为中小微企业担保和“三农”担保业务的主要是福建兴诚担保有限公司。政府性的担保基金有县农业规模经营担保基金(担保基金规模360万元),设施农业(林业)及规模农业(林业)发展担保基金(担保基金规模3000万元),林权抵押担保保证金(担保基金规模3000万元)。政府指导、农民组建的有九洲村农民担保互助协会(担保基金规模106万元)。
上杭县兴诚担保有限公司涉及“三农”担保业务较少,对上杭境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融资担保额为2985万元,占总担保额的15.8%。担保机构的管理模式是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风险管控主要是增加反担保措施,提供反担保物来防范风险。九洲村农民担保互助协会成员有55人,担保基金106万元,为55位成员提供了503万元的互助担保。设施农业(林业)及规模农业(林业)发展担保基金,林权抵押担保保证金目前正在启动推广阶段,担保贷款笔数和额度都较少。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出台担保政策,解决融资难题
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培育步伐,解决中小微企业、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我县出台了《上杭县兴诚担保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上杭县农业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上杭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试行) 》、《上杭县设施农业(林业)及规模农业(林业)发展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注册资金的10%。同时,为了减轻支付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规模经营户贷款利息,制定了《关于印发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上杭县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规模经营(担保)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出台了对当年在金融机构贷款100万元以上,用于本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农业生产投入的,由县财按贷款利息额的70%给予贴息。鼓励大学生回乡创办农业企业和核心示范户农户创业,贴息总额度为100万元,贴息补助贷款额度为每户贷款金额5万元起但不高于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以20万元计算;贷款贴息总额度低于100万元的,县农业局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规模经营担保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贴息。贷款贴息额度高于100万元时,按比例贴息。
(二)健全规章制度,操守法律规范
作为高风险的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重点在管理风险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为此,我县指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担保业务规范的国有兴诚担保公司根据《上杭县兴诚担保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上杭县农业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以保证的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兴诚担保公司参考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担保公司、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业务操作细则、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有效得控制了项目的担保风险。
(三)开展农业担保,服务产业农民
按照“帮农业规模经营者解困、替政府补位”的宗旨,坚持既对农业规模经营者的政策性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又按市场化运作,严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保证资金营运安全,走出了一条企业、银行、经营者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日前,公司共对上杭境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融资担保额为2985万元,占总担保额的15.8%。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的促进了龙头企业、农业规模经营者信用的提升,使他们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税收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如对旧县鸿建山鸡专业合作社提供了100万元的担保,有效地解决了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合作社的鸡舍的改扩建、管理房、孵化场等基础设施能如期完工提供了保证。据统计,通过担保贷款的注入,新增产值3650万元,新增就业人员56人,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
(四)建立防控机制,防范经营风险
我们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开展担保工作的核心,每一笔担保贷款,都必须采取反担保措施。一是实行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反担保。二是企业所有股东个人承担保证反担保责任。三是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国家公职人员提供担保。规范担保业务各个流程中所涉及的项目调查、项目审查、项目评审、项目审批、保后跟踪、代偿支付等各个环节责任人的行为,建立“横向平行制衡”的约束机制。四是推广“三农综合保险”,减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农业经营业主损失严重。由于各种防范风险措施到位,担保贷款到期的项目,基本上能按时偿还贷款,只有几家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偿还贷款。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反担保难
为了减少担保风险,我们通过担保基金担保后,都会要求增设反担保措施。通常选择有固定经济收入的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农户反担保人员较难找。同时,因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困难,还贷款能力下降且无优质抵押物。
(二)担保风险大
农业本身是露天工程,生产周期长,受台风、洪涝等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再加上农业企业和生产大户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弱,投资回报能力较差。
(三)银担合作信息不对称
个别银行明知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将要恶化,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企业申请贷款不加筛选,提出只要用政府类担保基金担保即可放贷,配合企业隐埋真实情况,本应协作管理企业代偿风险,变成只顾利益不顾双赢,本末倒置。
(四)在保企业代偿风险增加
从目前情况看,在保企业经营困难的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从2013年开始部分企业维持生产已是相当困难,在持续2013年、2014年后,2015年有一些企业生产已无以为继,银行贷款无法按时缴息,同时还深陷民间借贷泥潭。
(五)追偿难度增加
诉讼增加,追偿难度极大,抵押设备及房地产变现困难。基金代偿后均需通过司法程序追偿。代偿项目抵押物大部分为机器设备及工业房地产,亦有部分由公职人员提供保证担保,因公职人员收入有限,又因经济下行原因造成抵押给担保公司的工业房地产和机器设备变现困难,影响债权追偿。
四、措施建议
(一)建立信用体系
针对反担保难的特点,积极探索培育,建立担保信用体系,对取得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示范企业(农场)、县级示范农场、农业规模统计企业,发展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的额度根据规模经营业主当年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所需投入流动资金的50%范围内,每笔贷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不高于50万元。其中种养大户每户担保贷款额度为5~20万元,种养大户在银行无贷款余额的反担保要求为种养大户夫妻或父母或子女;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贷款额度不高于50万元,市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企业、示范农场担保贷款额度不高于20万元,县级示范农场担保贷款额度不高于10万元,企业在银行无贷款余额的反担保要求为全体股东个人对其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示范农场在银行无贷款余额的反担保要求为农场成员对其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提高服务能力
要求农业工作人员深入农业结构调整第一线,不断积累经验,摸索规律,积极参与农业有关项目建设实施,帮助农民解决有关难题,把在实施农业先进技术,产销衔接等优秀项目过程中遇到资金短缺的农业生产者,推荐给农业担保公司,以便得到足额资金,促进该项目不断发展。同时,不断提高贷款担保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学习专业技能,加强风险意识。对每一笔业务都要组织有关专家进村入户,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对其信用度、自有资金、实力技术及发展前景等进行可行性论证,以减少担保风险。
(三)做好跟踪回访
回访不仅仅可以监督、反馈信息,更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担保风险。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要每季度对在担保贷款的农业经营业主进行检查、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出现代偿风险的企业加强监控,对整个担保业务实行“零”风险管理。通过检查、回访总结经验,为贷款担保业务的开展、制度的完善、操作的可行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县外担保机构的联系,沟通情况,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努力把担保公司的业务做强做大。
(四)加大追偿力度
积极和放贷银行联系,采取上门督促还款,发放催缴通知书等形式,要求贷款者及时还款。同时,积极走访了解担保人、代偿企业,掌握企业资金困难的原因,寻求化解代偿资金的解决方案,通过讲政策、讲道理,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追偿代偿款,督促尽快还款,减少诉讼时间,使公司的损失降至最低。针对恶意拖欠拒不还款的,将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争取风险补偿
积极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风险补助,充实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增强抗风险能力。积极向省再担保公司申请合作,减少代偿损失,如担保公司将部分担保项目纳入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为公司抵抗风险减少担保损失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上杭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