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法》课程改革之我见

2016-05-30 16:44李丽霞
艺术评鉴 2016年14期
关键词:音乐教育专业高师课程改革

李丽霞

摘要:高师音乐专业《教学法》作为师范专业的重要课程,长期以来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学生和教师等因素都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教学法》课程现状的分析,拟解决高师音乐专业《教学法》出现的问题,为增强高师师范性的优势,大力培养师范生的音乐教育教学能力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高师 音乐教育专业 《教学法》 课程改革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音乐教育必将面临一场变革,而音乐教师在这场变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过多注重技术技能,忽视了对学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就目前的音乐教学法课程来说,还是沿用过去旧的教学理念,讲授陈旧的内容,照本宣科,一味灌输,严重影响了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培养。

一、《教学法》课程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

教学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它以教育学、心理学作为基础,课程内容涉及教育原理、教学方法与技能、教材分析、教学评价与测量等等。因此它对加强学生教育理论修养,提高学生教学实践能力,培养合格的教师具有重要的作用。

音乐教学法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系统向学生传授音乐学科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的课程。广义可分为《音乐教学法》,内容涉及音乐学科全部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教学方法;狭义又可按专业方向细分为《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视唱练耳教学法》《管乐教学法》等等。学生通过这些课程将专业知识转变为学科教学知识,将专业技能转化为教学能力,因此它又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一门独具特色的核心课程。

音乐《教学法》课程的设置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显著特征,也是区别于专业音乐院校的重要课程,同时也是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的优势所在。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法类的课程应该在师范专业课程设置中处于核心地位,并且贯穿本科阶段的各个学期。教师和学生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二、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各级部门存在的问题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教师以及学校均对教学法课程的认识不够重视,具体表现为:从学生层面来看,部分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学习态度不端正。所以,对于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都不够重视,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无法有机结合,也就无法进行教学能力的培养;从教师层面来看,任课教师对教学法课程的教学研究不够,缺乏相关的科研成果,与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实际需要长期脱节,教学技能和教学理论展示仅仅停留在纸上,这是造成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不能很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需要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学校层面来看,高师音乐学院的领导更重视音乐教育专业技法类的课程,因此在教师选派、课时的安排以及经费划拨等方面都给予了较大支持,而对教学法课程则重视不够,投入甚少。甚至认为教学法类的课程理论性强,谁都可以胜任,因此教师流动性强,缺乏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的支持,很难保证对相对稳定的教学研究。

(二)课程设置问题

长期以来中小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都反映,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多数把钢琴、声乐、器乐的音乐技能视为自己的专业学习内容,把钢琴、器乐和声乐方向视为自己的专业方向。从事音乐课堂教学实践能力偏弱,甚至到毕业时还没有教育教学的专业意识。

在观念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长期直接套用专业音乐院校的人才培养观念。不自觉地套用专业音乐院校的人才的培养目标,导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一直没有形成具有师范特色的学科课程体系。

一些院校虽然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音乐教学法类系列课程,如: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器乐教学法和视唱练耳教学法等。然而这些课程的授课教师各自独立授课,并未形成有机的联系,授课内容重理论轻实践,授课效果不乐观。学生不能有效掌握教学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缺乏实践的平台,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样的课程设置和安排对学生音乐教育理论知识结构的建立和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起不到关键的推动作用。

(三)教师的配备问题

教学法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水平要求很高,既要求主讲教师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在音乐教学法各领域如:声乐、钢琴、视唱练耳、欣赏、乐理知识、指挥以及舞蹈诸方面具备比较娴熟的技能技巧。同时还要熟悉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的特点,如此高的要求仅仅一位教师是很难胜任的。

(四)教学内容的问题

长期以来, 教学法课程归属于理论课程,授课方法多沿用传统的讲授式。

大量教育理论的讲解,缺乏教育实践的运用。一些主讲教师脱离了中小学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的深入了解,偶有引用中小学音乐教学案例,也很难组织全体学生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不利于真正发挥教学案例的作用。

授课过程中出现内容陈旧、脱离教学实践的问题,学生的学习也只能停留在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上,没有实践平台进行探索尝试,碰到实际问题,不知如何处理。

(五)教学评价的问题

目前,教学法课程的评价方式多为纸笔性的,学生成绩多为理论考试或随堂开卷考查(如教学活动分析或活动方案设计)。这种纸笔性评价以考查学生理论知识掌握为主,无法评价学生的教学技能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运用。

综述所述,从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要使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法》课程设置走出这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困境,必须对该课程的教学进行改革。

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法》课程的改革

(一)课程的构建与设计

课程的改革应该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需求,而不是仅仅做“加法”或者“减法”。笔者认为对于仅开设了一门教学法课程的院校,应该将原来单一的课程整合成系列课程。如:1.音乐教学论与教育实(见)习(理论授课72学时+实践课36学时,6学分),安排在第6学期,形成有理论有实践的交错学习,其中有听、有讲、有练。这既是对前段理论学习的实践,也能反映出教学中的问题。教育见习可采取观摩听课、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每学期安排不同的见习、实习内容,如:課堂教学工作、课外音乐活动、班主任工作,以及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等等。2.音乐教材分析与试讲(理论授课36学时+实践课18学时,3学分),音乐教材分析与试讲安排在第5学期。3.音乐教育心理研究(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8学期,这是对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中问题的反思、分析、弥补和改进。一方面可以全面提高学生教育教学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用教学法的知识更好地指导实践。

(二)教学方式的改革

教学方式的改革是教学改革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教学法课程属于理论与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类型,因此需要授课教师有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意识,多假设实际课堂上会出现的问题或直接明确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实际努力找出答案,加强对学生教育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四个步骤开展教学方式的改革:1.在学习音乐教学论课程之前,以小组为单位通过小组模式讨论的方式分析教学内容、设计教案对教学内容进行试讲。2.在学习音乐教学论课程之中,在教师指导下,对教学内容进行专题分析,分环节试讲。3.在学习音乐教学课程之后,教育实习或教育见习过程中开展个人独立教学。4.教学评价,指试讲与实习中的个人、小组评价。

(三)教学内容的改革

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不能仅涉及音乐学科基础知识,还应该涉及音乐学科的各个方向,如:声乐教学法相关内容、器乐教学法相关内容、视唱练耳教学和管乐教学法的相关内容,构建有机相连的系列课程知识体系,教学内容紧密与中小学音乐教学实际需要相结合,加入教育学、心理学的一些基础知识,引入国外音乐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内容。同时利用好互联网资源,配合互联网上优质的教学内容进行“线上”“线下”辅导,鼓励学生利用互联网自主进行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培养创新能力。

模拟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需要,启发学生进行试教。

(四)训练模式的改革

第一学期主要进行课堂音乐教学口语训练、教师教态训练、板书设计训练、三笔字训练、普通话训练等;第二学期为课堂音乐教学综合技能训练阶段,主要进行音乐鉴赏、歌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器乐、合唱和舞蹈等训练;第三、四学期是听课、见习阶段,走进中小学音乐课堂观摩教学;第五学期是音乐教学基本环节演练阶段,主要进行音乐课题教案的编写、熟悉和分析教材、组织教学、课堂学习内容教学和方法的设计等;第六学期主要熟悉课堂音乐教学常用的方法,了解国外著名教育体系和教学法,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开展教学活动。

(五)教师队伍配置

音乐教学法的任课教师应该由音樂教育专业有经验且综合素质高的学科教学专业的教师担任,这是因为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在教学法方面有一定的研究和造诣,了解并掌握了音乐教法的本质和特点,与其他教师相比更是轻车熟路,同时具有较高音乐专业知识扎实全面,有一定管理教学和组织教学能力的教师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因此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的教师队伍应该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发挥各科教师的优势,建立起梯队关系,以保障教学法课程的体系化和专业化。

(六)教学评价的改革

将理论性的纸笔测试与学生教学技能考核相结合。通过组织各类音乐教学技能竞赛,如:粉笔字大赛、说课竞赛和课件大赛等模拟教学或试教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保证学生音乐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同步,以便毕业生能较好地胜任中小学的音乐教学工作。

总之,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从学生到教师角色转变的催化剂。

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如何能够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如何为中小学音乐课堂培养有良好教学能力的合格师资,是非常值得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还必须面对一些问题:如教育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稳定;教学内容多而课时少,如何增加更多的教学技能的训练;教学条件需要改善等。这一系列问题还需要相关教育部门的支持与政策的帮助方能较全面的解决。

参考文献:

[1]梁估中.高师中学音乐教学法课程有关问题的探讨[J].课程、教材、教法,2005,(08).

[2]金奉.高师音乐教学法课程改革当议[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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