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织
摘要:农业是一个具有较高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这些特点使得我国政府必须从根本上重视农业。近几年来,我国中央以及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农村各个项目的资金投入,使得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随着进城务工的人数不断增加,使得农村地区的人数急剧减少,阻碍了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也说明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现行的农业财政政策不能很好的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要求。文章结合已有的研究文献深入探讨加强我国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的重要性,以及我国农业财政现存问题,并且结合实际为如何加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提出一些实质性的建议,以期我国农业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
关键词:农业;财政支持力度;措施
一、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城市“迁移”,致使农村的人口急剧减少(并且大多是老人和儿童),极大的阻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国在农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我国财政在支持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等问题。针对目前我国财政政策支持农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与改进措施,如:加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等,促使我国农业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
二、加强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的重要性
1.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政府必须从根本上重视农业的发展。农村是中国改革的起点,因此农业也成为我国的基础性行业。作为一个具有较高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农业具有人力投入大,利益较低,利益驱动小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人们没有兴趣、甚至不敢投资农业,如此容易造成农业中的资金、人力、技术以及土地等向其他高收益的产业转移,进而导致农业萎缩。某一产业的萎缩必定会导致越来越少的人从事该产业,如此恶性循环,终会导致农业逐渐消失。此外,农业的投入和收益之间具有较大的时间差,这使得农业只凭借产业内部资金来进行运转是几乎无法实现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农业内部的运转时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的,这种外部力量就是政府的财政对农业的支持。
2. 相较于其他产业而言,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且收入的多少常常是起伏不定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应该是弱势群体,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普遍的提高,但是农民的收入却没有得到较大的提高。虽然近几年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农村项目的投入,使农村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基数较大,再加上农村劳动力的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使得我国农民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据相关研究调查表明,近几十年内,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持续下降,购买能力不断下滑;这说明我国农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3. 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农业的产业竞争力逐步下降。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在与其他产业的相互作用下,再加上农业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我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其“生死存亡”关系到了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以及相关的产业。实际上,我国对于农产品的供销体制也存在较大的问题:在农产品供大于求时,政府部门虽然会对农产品进行收购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缺乏全面性,使得大量的农产品被相关部门垄断,进行低价购买;在农产品供小于求的时候,政府部门则会采取统一购买、统一销售的方式将农产品转移到其他产业,如此则无法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也得不到提高。
三、我国农业财政现存问题
(一)我国政府财政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投入增长率较低
据相关的研究调查表明,我国最近几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平均比率一直维持在10%左右,期间出现过几次波动,但是均未出现较为明显的增长。而国际上农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其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12%—13%,甚至是20%。由此可见,我国政府财政用于农业发展的投入过少,不能满足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
此外,虽然我国中央政府对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是较为重视的,但是缺乏一定的普及性。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缺乏重视,特别是偏远的地区,尚未认识到农业对于中国整体发展的重要性,片面的认为将资金投入农业得不到较好的利益,而将资金转投到其他高效产业寻求短期利益,使得农业得不到应有的推动资金而停滞不前。
(二)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政府财政支出结构缺乏一定的合理性
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投入到农业发展项目中的资金大多数是用于农业的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以及农业单位、部门的人员和公用经费,并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重点农业项目的发展和一些较为出色的农业企业的发展,只有极少部分是用于农业产业引导、农业技术改革创新以及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发展。使得只有一小部分农民得到了较大的利益,而大部分农民或者农业经营者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
(三)我国政府财政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管理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的管理和分发是由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完成的,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清、职责混乱等问题的出现;如此在政府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资金的分配过程中就很容易出现私自挪用资金、重复申报资金等现象,大大地降低了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资金的管理、分配效率,使资金不能及时、高效的被农民或农业经营者利用,这也可能导致农业发展的滞后。
四、加强财政对农业支持力度的建议与措施
1. 提高各级政府人员的重视程度,逐步增加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保证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总量稳定增长。由于农业的投入、收益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使得农业内部的资金不能很好的满足农业的运转,资金是否充裕也成为农业是否能够得到良好发展的至关重要的问题。政府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并且充分认识到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对于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响应、配合上级的要求,将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的资金好好利用到农业,以促进我国基础产业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 完善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机制。首先,对于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应该设立一个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专业部门来进行操作,以免出现责任不清、职能混乱等问题;其次,政府单位的内部控制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整个过程不会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现象,并且还应及时对该项资金的应用等进行审核、监察,使该项资金能够得到较好的利用。
3. 健全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机制。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支出结构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使得该项资金只能使一小部分农民获益而导致广大人民的利益遭到损害。因此,政府部门应进一步调整政府财政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资金的支出结构。首先,政府部门应逐年增加政府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并且设立一些补助项目专项资金。其次,政府还可以采取以奖励代替补助的方法,对农民的劳力、资本的投入进行补助奖励,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此外,对于一些收益不足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可以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弥补,减轻金融部门的困难。
4. 从实际上减轻农民负担,促使更多的人进行农业生产。目前而言,我国农民的负担是极大的,在很大程度上,它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原有实力,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进程。在这一方面,较为严重的问题就是我国的农业税收制。目前,我国的农业税收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农户实际所负担的税率与名义税率不相符合,而出现了“有地无税”、“交税无地”等现象,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所以,中央或政府应该根据我国所具有的特点,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符合我国自身发展的农税体系。另外,中央或政府还应逐渐缩小农业特产税等方面的税收范围,在此过程中不断降低税率,以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农业税,最大限度的减轻农民的负担。
参考文献:
[1]董丽华,戚秀河.关于如何加大财政扶持农业经济的若干思考[J].农机使用与维护,2013(11).
[2]侯石安.财政投入政策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许经勇.加大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J].当代经济研究,2001(09).
(作者单位: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