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正扛着摄像机和三脚架跑现场,踩着高跟鞋周旋在嘉宾中,觉得盒饭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我对每个人都笑得适度,每天穿梭在医院和公司,凌晨三点躺在沙发上看着停了电的房间,等着天亮的时候再爬起来洗个头。
那个时候,我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战士。
当某个深夜再度从棚里出来,我裹紧了围巾企图遮住不断进风的领口,一个人在街上走了好久。
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之后,我后知后觉地难过了起来。
这个城市不属于我,很多次,被拥入下班的人潮中,茫然地伸手抓住吊环的我这样想着。这个城市不曾属于过我,窗外飞逝的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我的。
我拼了命想要留下一点属于我的痕迹,只是那时在风中苦苦追寻的梦,好像都有些不堪回首。
收拾行李的时候,我忽然翻出了高中时的本子,上面仍旧忠实地记录着一段信誓旦旦的承诺——
“你还在写东西吗?”她问我。
“还在呢。”我说,“唯独这个,永远不能丢掉啊!”
唯独这个,永远不能丢掉啊!
那瞬间让我有些哑口无言的是,我曾对写字自以为长情,却终究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消散于云烟。当我终于成为那个平庸的大人,无法在旁人兴致勃勃时也附庸一句——
曾经,我也热烈过的。
当行李都已包装好,我又要踏上新行程时,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你好,这里是魅丽文化。”
面试那天,长沙的太阳炙热得有点过分。我穿上了自认为正式的一套衣服,搭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来到公司楼下。
我记得那天我在楼下吃了顿心不在焉的蒸菜,还有些许久未曾感受过的紧张,后来回忆起来,总觉得自己可以表现得更好一点。
当人事妹子跟当时那个傻不拉几的我说“刚刚那个就是朵爷”的时候,我表面镇定自若,心里那个小人儿早已丢掉高跟鞋狂奔起来。
再度搭上回程的公交车,我对着窗外那刺眼的太阳止不住地嘴角上扬,哪怕后座的大妈下车后就会和她的小姐妹们分享——今天在公交车上遇见了傻子。
只是如何不欢欣,当我终于走在儿时便渴望过的路上。
然后,我很快和组里的妹子们都熟悉起来,每天过着勤奋工作偶尔插科打诨的生活,热衷于补刀所有人和被朵爷补刀,仿佛一簇其乐融融每天都“咯咯咯”笑着的姐妹花。朵爷更是热情地夸赞过我:“你有谐星的气质!”
某天我忽然翻到邮箱里的邮件,2008年,朵爷温柔地对我说:“感谢你对花火的支持,稿件和花火B的风格不太相符,退稿。”我截了图发给朵爷。然后朵爷在QQ上张牙舞爪:“你是想炫耀年龄小吗?”
我发动了一连串的表情,然后越过办公桌,看着右前方那个小小的背影。
其实我是想说:真好啊,我在少女时代就已经遇见你。
长沙早早地入了冬,我和夏沅还有琴子吭哧吭哧地搬到了新家,自己装好了书桌、书柜,偶尔还晒晒装椅子的流程,要贴墙纸的时候,朵爷终于忍无可忍:“你们是不是觉得家里太空了?什么都买!”
我拎着电磁炉站在公交车上摇摇晃晃,外边下着雨,我望着模糊在雨幕里的灯火,忽然笑了。
我想要变得更优秀,想要变得更强大,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朋友,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喜欢自己一点,这样一直走下去的话——
终有一天,这个城市会有一盏属于我的灯火吧。
我要继续怀抱着那个曾有些不切实际的梦,一直等到烧酒初开琥珀香。
那么,以后的日子,也请多多指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