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
德国有近2.15万家药店,平均每3800人就有一家。这些药店外都挂有鲜明的标志———一个鲜红的字母“A”和象征医神埃斯库罗斯的蛇杖图案。药店数量虽多,但德国境内却没有连锁药店。
“德国《药店法》明确规定,每家药店最多只能开设三家分店,且分店必须在同一城市内设立,由主店统一管理。”德国联邦药店协会负责人莱奈尔说。主店和分店经營模式不算连锁经营。同时,德国也不允许药店与医院或诊所联合经营。
几年前,荷兰一家连锁药店在德国萨尔州开了一家分店,并计划再在德国开500家分店。萨尔州政府认为,德国禁止药店连锁经营的规定违背了欧洲法律,因而给其发放了营业许可。但欧洲法院最后认定,德国在经营药店方面的严格规定合法。最后,这家荷兰连锁药店分店被迫关门。
德国之所以不允许药店连锁经营,一方面是防止垄断和操控药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小药店的生存,使药店更多地专注于专业服务。柏林布理兹药店是一家只有几十平方米大的街角药店,药店虽小,五脏俱全。负责人穆勒女士介绍,德国对药店的审批非常严格,监督机制完善。药店都要设实验室、配药室等,药剂师都拥有专业硕士学位,能为患者提供最专业的服务。此外,病人如果遇到找药店、买药、服药等难题,即使是深更半夜,也可拨打免费热线电话,药剂师会热心地帮助解决问题,包括联系附近药店给患者提供“送药上门”服务、解答用药说明等。
除了经营上不允许连锁,德国在药价上也有严格规定。所有处方药品的价格由国家统一调整,药店不能私自提高或降低药价。非处方药则由药店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定价。德国投保人每次买药,只需付10欧元(约合人民币68元),多出的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报销。若药店私自改价,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报销,并上报德国联邦卫生部处理。